专业性
责任心
高效率
科学性
全面性
废旧电器电子无害化回收处理,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善举,但一经身处“庐山”中,则发觉前路颇坎坷曲折。
时至2018年,距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制度施行已近6年,在这一制度下,中国废旧电器电子回收处理产业规模初成,正规拆解处理企业数目迅速增加,资源回收利用程度大幅提高,收获了良好的社会与环境效益。但行业过度依赖政府补贴,缺乏自主造血能力,各链条责任分配不清晰,回收目录范围偏窄,非正规回收渠道死灰复燃等现象,随着基金补贴缺口的加大,也在重新凸显出来。
矛盾中前行
“2014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28.78亿元,实际拨付33.92亿元;2015年,基金征收27.15亿元,实际拨付53.97亿元;2016年,基金征收26.1亿元,实际拨付47.14亿元;2017年,基金征收28.1亿元,实际拨付0.66亿元。”在最新发布的《2017年中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行业白皮书》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基金制度运行期间不仅“寅吃卯粮”现象突出,而且到了2017年,基金池已面临“断炊”之困。
一位来自拆解处理企业的负责人透露,“去年的补贴基金未能如时下发到企业,对于我们而言影响还是比较大的。虽然不必担心坏账风险,但日常运行还是承受着不小压力,对于资金流充裕的大拆解单位还好说,一些较小的企业已经开始压缩拆解处理产能了,甚至停工。至于补贴何时到位,我们也不清楚。”
据悉,目前我国的废弃电器电子回收处理基金采取“从额定量”征收办法,基金义务缴纳人主要是我国境内的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主要包括具有自主品牌的电器电子生产者,以及虽没有自主品牌但为他人代工的生产者。其中,产品用于出口、委托方已缴纳基金、发生销货退回以及有利于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计方案的电器电子产品,可以申请减征、免征税额。目前,我国废弃电气电子基金征收是以生产企业的现有产、销产品数量为依据,征收标准分别为电视机每台13元,电冰箱每台12元,洗衣机和空调每台7元,微型计算机每台10元。相较于征收费用,政府给与拆解处理企业的补贴标准经调整,现为电视机每台60或70元,电冰箱每台80元,洗衣机每台45元,空调每台130元。
此外,我国废弃电器电子回收处理基金补贴范围主要覆盖“四机一脑”产品,而随着居民生活水准的提升,家庭内保有的电器电子品类已远超这一范畴,如厨房电器、卫浴电器、生活电器、小家电、可穿戴设备、游戏设备等,每年淘汰报废量也蔚为可观。这些“新品类”是否要纳入管理范畴、如何纳入也值得探讨。
从正向物流向逆向物流的探索
“目前,我国废旧电器电子回收处理量在8千万台,涉及基金补贴额度接近50亿人民币,如果109家拆解处理企业完全依靠补贴基金支持运行,确实不容易。” 环保部固管中心主任孙绍锋言道,“该基金制度是当前国情下一种推进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落实的方式,长远来讲不可能长期支持下去。”随着国情的变化,人民生活水平和素质的提升,孙绍峰希望大家能够树立起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引流入正规拆解企业的意识,提升资源利用率;“基金的作用在于引导、推进”,未来,包括电器电子在内的固废污染物,更可能以立法形式将其作为生产者的责任确立下来。
这就敦促生产企业和拆解企业必须加强清洁生产、自力更生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