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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证监会将第一批特定严重失信人名单报送铁路和民航部门,对“逾期不履行公开承诺的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和“逾期不履行证券期货行政罚没款缴纳义务当事人”这两类资本市场“老赖”进行联合惩戒。相关名单已于6月1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发布,公示期满后将由铁路和民航部门对名单主体采取惩戒措施,在1年内限制其乘坐火车高级别席位和民用航空器。
信用代码、黑名单、联合惩戒……近年来,这样的词汇和人们日常生活联系越来越多,信用逐渐跟每一个人息息相关。不久前,信用体系建设又有新举措,国家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三个信用惩戒文件,扩大了限制乘坐火车、民用航空器的失信人的范围,新增限制不动产交易等措施扩大对失信人的惩戒力度。一个“守信者处处便利,失信者处处难行”信用大格局正在逐步构建成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全面实施。已实现存量代码转换基本到位,新增主体赋码全覆盖。”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严鹏程日前表示,截至今年3月底,全国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存量代码转换率为99.8%,存量证照换发率82%;全国个体工商户存量换码率9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当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号”,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据国家发改委财金司司长陈洪宛介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前,我国原有的机构代码不统一,分散在多个部门,缺乏有效协调管理和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大多数代码仅应用于各部门内部管理,一些部门信息数据共享不畅。“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以将分散在各地区、各部门、各领域的信用记录归集整合到当事主体的名下,形成完整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政府部门、社会公众通过代码可以有效识别主体身份,并对信息进行关联比对分析,为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创造了条件。” 陈洪宛表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还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放管服”改革。陈洪宛表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推动商事制度改革,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和前提。改革后,多码改为一码、多次办理改为一次办理,简化了办事手续,节省了时间和费用,将进一步激发市场创新创业动力。同时,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推动各地区、各部门信息共享,并与社会和市场各方面信息交换整合,形成可供利用的大数据资源,为政府监管和服务提供支撑保障。
存量代码转换率99.8%之外,增量市场主体也实现了全覆盖,目前市场主体从注册登记源头就被赋予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同时,代码应用也正在顺利推进,自2018年6月30日起,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等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照停止使用,改为使用由相关登记管理部门制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等级证照。
信用代码基本实现全覆盖,那么如何整理集纳这些信用信息呢?早在2015年,信用信息的载体——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启动建设,目前平台实现了与44个部委、全国31个省区市和65家市场机构互联互通,归集信用信息超过165亿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