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评报告三个阶段的内容和编制规定
安评报告应分为准备工作、实施评价和编制评价报告3个阶段。
1、准备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
a)确定本次评价的对象和范围,编制施工安全评价计划。
b)准备有关工程施工安全评价所需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等资料。
c)评价组织方应提交相关材料,说明评价目的、评价内容、评价方式、所需资料(包括图纸、文件、资料、档案、数据)的清单、拟开展现场检查的计划,及其他需要各单位配合的事项。
d)被评价方应提前准备好评价组织方需要的资料。
2、实施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
a)对相关单位提供的工程施工技术和管理资料进行审查。
b)按事先拟定的现场检查计划,查看工程施工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施工技术的安全实施、施工环境的安全管理以及监控预警的安全控制工作是否到位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并按本标准的相关规定进行评价和打分。
c)进行安全评价总分计算和安全水平划分。
d)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评价组织方提出安全评价结论,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3、编制安评报告应符合以下规定:
a)评价报告内容应全面,条理应清楚,数据应完整,提出建议应可行,评价结论应客观公正;文字应简洁、准确,论点应明确,利于阅读和审查。
b)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评价对象的基本情况、评价范围和评价重点、安全评价结果及安全管理水平、安全对策意见和建议,施工现场问题照片以及明确整改时限。
c)安全评价报告宜采用纸质载体,辅助采用电子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