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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规划是涉及五个层次的一体化规划,即《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乡村振兴总体规划》《乡/镇/聚集区(综合体)规划》《村庄规划》《乡村振兴重点项目规划》。
1.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是发展规划,需要在进行现状调研与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就乡村振兴总体定位、生态保护与建设、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居住社区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体制改革与治理、文化保护与传承、人才培训与创业孵化十大内容,从方向与目标上进行总体决策,不涉及细节指标。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应在新的城乡关系下,在把握国家城乡发展大势的基础上,从人口、产业的辩证关系着手,甄别乡村发展的关键问题,分析乡村发展的动力机制,构建乡村的产业体系,引导村庄合理进行空间布局,重构乡村发展体系,构筑乡村城乡融合的战略布局。
2.乡村振兴总体规划
乡村振兴总体规划是与城镇体系规划衔接的,在战略规划指导下,落地到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与重大项目,而进行的一定期限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在总体规划的分项规划之外,可以根据需要,编制覆盖全区域的农业产业规划、旅游产业规划、生态宜居规划等专项规划。此外,规划还应结合实际,选择具有综合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从点到面布局乡村振兴。
3.乡/镇/聚集区(综合体)规划
聚集区(综合体)为跨村庄的区域发展结构,包括田园综合体、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先导区、产居融合发展区等。其规划体例与乡镇规划一致。
4.村庄规划
村庄规划是以上层次规划为指导,对村庄发展提出总体思路,并具体到建设项目,是一种建设性规划。
5.乡村振兴重点项目规划
重点项目是对乡村振兴中具有引导与带动作用的产业项目、产业融合项目、产居融合项目、现代居住项目的统一称呼,包括现代农业园、现代农业庄园、农业科技园、休闲农场、乡村旅游景区等。规划类型包括总体规划与详细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