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性
责任心
高效率
科学性
全面性
项目可行性报告与项目申请报告的区别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区别:
一、目的不同:
项目申请报告不是对企业项目从自身角度是否可行所进行的研究,而是在企业认为从企业自身发展的角度看项目已经可行的情况下,回答政府关注的涉及公共利益的有关问题,目的是为了获得政府投资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
项目可行性报告的目的是要论证企业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包括市场前景可行性、技术方案可行性、财务可行性、融资方案可行性等,也包括对是否满足国家产业准入条件、环保法规要求等方面的论述。
二、角度不同:
项目申请报告是从公共利益的代言人政府的角度进行论证,因此侧重于从宏观的角度、外部性的角度进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综合论证。企业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是从企业角度进行研究,因此侧重于从企业内部的角度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三、内容不同:
项目申请报告是对维护国家经济和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项目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垄断等方面进行论证,回答政府所关心的问题。
企业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主要对市场预测、厂址选择、工程技术方案、设备选型、投资估算、财务分析、企业投资风险分析,以及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要求等进行研究论证,回答企业所关心的各类问题。
四、时序不同:
项目获得企业内部决策机构董事会同意后,应在此基础上编写项目申请报告,申请政府部门的行政许可,因此,就研究的逻辑顺序而言,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写应先于项目申请报告。项目可行性报告与项目申请报告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文件,项目申请报告不是在项目可行性报告基础上的简单补充。对于一个理性的企业投资主体,在进行项目投资决策之前,应首先从企业自身角度进行详细的可行性研究。
五、法律效力不同
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写和报送具有政府行政的强制约束,是企业必须履行的社会义务,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制约,如行政许可法及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项目投资管理约定的约束。项目可行性报告用于企业内部的投资决策,对企业内部股东及董事会负责,遵循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及法人治理结构的约束。
项目可行性报告质量要求
设计方案论证严密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主要任务是对预先设计的方案进行论证,所以必须设计研究方案,才能明确研究对象。论证性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一个显著特点。要使其有论证性,必须做到运用系统的分析方法,围绕影响项目的各种因素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既要做宏观的分析,又要做微观的分析。
内容真实、预测准确
可行性报告是投资决策前的活动,涉及的内容以及反映情况的数据,必须绝对真实可靠,不允许有任何偏差及失误。其中所运用的资料、数据,都要经过反复核实,以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它是在事件没有发生之前的研究,是对事务未来发展的情况、可能遇到的问题和结果的估计,具有预测性。因此,必须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的占有资料,运用切合实际的预测方法,科学的预测未来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