丸美3年广告费是研发费用12倍
丸美公司旗下拥有“丸美”“春纪”和“恋火”三个品牌。其中,来自丸美品牌的收入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超过80%,业绩严重依赖单一品牌。
同时,丸美股份广告宣传费用金额较大,2015年至2017年,丸美股份的广告宣传类支出为3.12亿元、3.38亿元、2.9亿元,占公司销售费用比例为74.40%、71.58%和62.12%,分别占当年营收的26.22%、27.98%、21.45%,3年广告费用合计9.4亿。而2015年至2017年净利分别为2.81亿元、2.32亿元、3.06亿元,共计8.19亿元。广告宣传费用明显高于公司净利。
而招股书显示,公司2015年至2017年研发费用分别为2307.18万元、2479.57万元和2829.62万元,3年研发费用共计7616.37万元。按此计算,3年来,丸美股份广告费用是研发费用的12.34倍。
丸美曾多次因为产品成分不合规,被食药监总局通报。2016年8月至9月期间,丸美科技生产的春纪美白防晒乳产品、丸美防晒精华隔离乳产品、丸美激白防晒精华隔离乳等7批次产品因检出防晒剂成分与批件及标签标识不一致等事项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产品质量问题是丸美在上次发审会被否的重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