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性
责任心
高效率
科学性
全面性
立项报告书又称立项报告、项目建议书,往往是在项目早期,由于项目条件还不够成熟,仅有规划意见书,对项目的具体建设方案还不明晰,市政、环保、交通等专业咨询意见尚未办理。立项报告书主要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建设方案和投资估算也比较粗,投资误差为±30%左右。
立项报告是由项目投资方向其主管部门上报的文件,广泛应用于项目的国家立项审批工作中。它要从宏观上论述项目设立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把项目投资的设想变为概略的投资建议。立项报告书的呈报可以供项目审批机关作出初步决策。它可以减少项目选择的盲目性,为下一步可行性研究打下基础。
一般来说,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之一;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建议书的后续文件之一。此外,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项目至少有方案设计,市政、交通和环境等专业咨询意见也必不可少了。对于房地产项目,一般还要有详规或修建性详规的批复。此阶段投资估算要求较细,原则上误差在±10%;相应地,融资方案也要详细,每年的建设投资要落到实处,有银行贷款的项目,要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很多项目在报立项时,条件已比较成熟,土地、规划、环评、专业咨询意见等基本具备,特别是项目资金来源完全是项目法人自筹,没有财政资金并且不享受什么特殊政策,这类项目常常是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合为一体。一个项目要获得政府有关扶持,首先必须先有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通过筛选通过后,再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经专家论证后,才最后审定。
这实际上也是一种常见的审批程序,是列入备选项目和建设前期工作计划决策的依据。可行性分析报告用于发改委核准和立项、贷款、上市、资金申请和境外投资;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相关规定,用于立项审批的项目可行性报告需要有具有工程咨询资格的单位编写,项目建议书和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才可进行以可行性研究为中心的各项工作。
1.立足点不同。可行性研究一般是站在用资角度考虑问题,项目评估一般是站在银行、国家投资角度考虑问题。
2.侧重点不同。可行性研究侧重于项目技术、经济方面的论证。项目评估则着重于对可行性研究的质量和可靠性的审查和评估。
3.作用不同。可行性研究主要是作为项目决策的依据,更确切的说它是为项目评估提供依据和资料。项目评估不仅是为项目决策服务,而且是银行参与决策和决定贷款与否的依据,同时,两者相互不能替代。
4.单位不同。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有资格的设计或咨询机构来编制,项目评估则由项目隶属的政府部门(计委、经委等)、项目主管部门、贷款银行等有权机构,或由上述部门委托有资格的专门评估机构来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