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限额以上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分析(2017年1至11月)
一、1-11月全市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运行情况
2017年1-11月,全市消费市场运行良好,经济运行总体保持平稳发展的态势。
1-11月全市完成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58.39亿元,同比增长16.1%,比1-10月提高1.2个百分点,比上半年提高3.3个百分点。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58.2亿元,增长20.4%;乡村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0.19亿元,增长25%。
全市限额以上批发业销售额96.01亿元,同比增长13.6%;限额以上零售业销售额37.11亿元,同比增长22.6%;限额以上住宿业营业额1.77亿元,同比增长21.5%;限额以上餐饮业营业额3.45亿元,同比增长25.5%。
在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类中,石油及制品类增长12.7%,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12.8%,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28.7%,粮油、食品类增长50.2%,饮料类增长25.6%,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12.1%,日用品类增长37.8%,中西药品类增长78.4%。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从经营单位所在地来看,城镇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增速低于乡村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近5个百分点,但乡村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仅占全市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0.33%,而城镇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占全市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99.67%。商贸企业基本集中在城区,农村居民在消费环境等方面存在诸多劣势,消费水平在全市消费偏低。
(二)结构性消费日益突出
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城乡居民消费内容和消费模式正在发生变化。从注重量的满足向追求质的提升、从有形物质产品向更多服务消费方向转变,其反映出的主要特点就是服务消费增长加快,而实物商品消费增长趋缓,实物商品消费占总消费的比重呈现下降趋势。当前,不少大型购物中心零售业经营面积不断缩小,而休闲娱乐、教育服务等服务业经营面积不断扩大,顺应了城乡居民消费行为的改变,但一定程度上影响实物商品消费的增长。
(三)传统经营模式亟待改变
11月,网络电商平台推行一系列“双十一”促消费活动,分流了相当一部分消费群体,对传统商贸企业造成巨大冲击,传统零售业态面临严峻挑战,销售增长缺乏动力。传统的线下经营模式需要与日益发展的线上模式相结合,谋求发展出路。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已入统限上企业的服务工作
重点做好已入统的限上批发企业及零售企业跟踪服务工作。一是将这些企业按所属辖区分配给各县(市、区)进行跟踪服务,对在库的限上企业做好政策和市场服务指导,引导企业做大做强。
(二)大力拓展乡村消费品市场
由于大中型商场过于集中在城区,而农村市场网点布局不尽合理,目前超市、连锁分店等进入农村市场较少,梧州市城镇实现的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超过八成,也就是说,人口占一半以上的广大农村市场,消费占比不足两成,可见乡村消费潜力巨大。
(三)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发展电子商务工作,陆续出台《梧州市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梧州“党旗领航·电商扶贫”2017行动计划》,不断完善顶层设计。同时,今年我市先后举办了广西“壮族三月三”电商节梧州分会场系列活动、梧州市“党旗领航·电商扶贫”系列活动之电商企业大走访、广西特产行销全国(梧州)电商大集暨老字号推广及京东超市百城行活动等大型活动,促进农产品(7.720, 0.02, 0.26%)和企业对接、拓宽销路,加快农民增收致富的步伐。
(四)积极开展促销活动,刺激居民增加消费
依托节假日商机开展促消费活动。充分利用 “圣诞节”、“元旦”等节庆假日旺销有利时机,积极组织企业参加 “梧州2017汽车展览会”、“2018电商年货节”等服务惠民消费活动,组织开展商贸流通企业打折让利活动。促进节日消费。激发群众消费积极性,进一步促进消费增长。
(五)改善城乡消费环境,引导和促进居民消费
通过积极发展城乡商业设施,大力整顿消费品市场秩序,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措施改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