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半导体照明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委、市政管委)、交通运输厅(局、委)、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厅(局、委、办)、商务主管部门、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机关事务管理局、能源局:
为贯彻“十三五”
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号)有关要求,推动半导体照明节能工作,引导半导体照明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升产业整体发展水平,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我们制定了《半导体照明产业“十三五”发展
规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需求导向,集成创新。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技术创新为支撑,科学把握技术创新方向,整合优势资源,扩大有效供给;以应用促发展,带动跨界集成创新,树立绿色消费理念,探索新常态下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新模式。
优化存量,开发增量。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重点依托优势资源,优化存量,做大做强总量;拓展思路,创新模式,积极开发增量需求,在技术新方向、应用新领域进行战略布局,提高投入效益。
协调发展,重点推进。围绕优化产业布局,构建产业链,强化技术创新链,统筹布局半导体照明技术创新、科技服务和产业集聚,引导区域协调发展,推动基础较好、具有比较优势的地区形成特色产业和服务集群。
统筹资源,开放合作。结合“一带一路”建设战略的实施,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在推动高效节能半导体照明产品“走出去”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标准、检测、认证、产能、技术、工程、服务等全方位的国际合作,推动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 育 部
科 技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 政 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 通 运 输 部
农 业 部
商 务 部
卫 生 计 生 委
质 检 总 局
国 管 局
国 家 能 源 局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