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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

“看病难、看病贵”是百姓一直期待解决的难题。日前,省政府官网发布《云南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下称《规划》),推出一揽子改革举措。“十三五”期间,将在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制度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同时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规划》中,“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制度”被列为重点任务之首。《规划》提出,到2020年底,形成以“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为核心,较完善的分级诊疗模式,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基本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基本不出县、急危重症和疑难杂症基本不出省、康复回基层”的目标。

为此,将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严格控制三级公立医院过度扩张,建立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分级备案和公示制度,鼓励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面向区域提供有关服务,推进同级医疗机构间、医疗机构与独立检查检验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构建立体化紧急医学救援网络。到2020年底,力争全省80%的城市实现“15分钟社区健康服务可及圈”,50%以上的农村实现“30分钟乡村健康服务可及圈”。

为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云南省将实施县级医院提质达标工程,每个县重点建好1所县级中心医院,开展州市中心医院建设。力争到2020年底,每个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至少1个重点科室,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有标准化的中医科和中药房,80%以上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同时具备相应的医疗康复能力,每万名常住人口将拥有2名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有2名全科医生。

规划》提出,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给予补助,补助标准随个人缴费标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总量等因素动态调整。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保。

此外,还将健全与筹资水平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保待遇动态调整机制,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与推动医疗联合体建设、建立分级诊疗制度衔接协调。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倾斜支付政策,全面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到2020年底,建立医保基金调剂平衡机制,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以上,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以上,实际报销比例力争总体不低于65%。

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面,将实行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针对不同医疗服务特点,推进医保支付方式分类改革。到2020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省范围内普遍实施适应不同疾病、不同服务特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基本建立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体系,按项目付费占比明显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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