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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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率
科学性
全面性
近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正式出台下发。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规划》中,群众最为关心的就业政策、社会保障制度、收入分配等领域亮点抢眼,人社事业发展目标振奋人心。
努力推动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规划》提出,将进一步优化就业结构,围绕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提高就业质量,加强就业政策与财税、金融、产业、贸易等经济政策的配套衔接,形成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宏观经济政策体系;完善针对少数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就业的扶持政策,制定符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的就业创业政策,制定有利于稳边固边的沿边地区就业政策,逐步形成云南特色的就业政策体系;规范招人用人制度,尊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市场主体地位,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
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规划》明确目标,我省将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促进和引导各类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人员长期持续参保,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形成以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号码为每个参保人唯一参保标识、全面覆盖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做好中小微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参保工作。加快推进沿边贫困地区社会保险事业发展。与此同时,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配合做好企业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健全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与缴费挂钩的参保缴费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积极推动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健康发展。深入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积极做好清欠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
在收入分配方面,《规划》明确,将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基本工资占工资收入的比重。在规范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开展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优化工资结构工作。进一步完善向基层倾斜的收入分配政策,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和艰苦地区干部职工收入水平。进一步争取国家调整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对艰苦、边疆、民族地区继续给予特殊照顾。健全完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科学制定事业单位公益目标任务考核体系,着重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完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认真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基层教师生活补助政策。
与此同时,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加快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省、州市两级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体系,为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提供支撑,为企业自主分配提供信息引导。同时,对企业人工成本情况进行监测,每年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及时发布分地区、分行业、分职业的职工薪酬高中低位数和平均数,以及分地区、分行业、分规模的企业人工成本信息。
努力构建新型和谐劳动关系。《规划》要求,将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实效性不断增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不断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不断完善,劳动关系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