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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11日,十二届省政府第93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省旅游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2016年10月18日,省政府人民政府印发了《云南省旅游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云政发〔2016〕88号)。为便于全省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更好地理解《规划》,切实抓好规划落实,现就《规划》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十二五”期间,省委、省政府高位推动旅游强省建设,全省旅游经济快速增长,2015年全省接待国内外旅游人数达到32914.03万人次,旅游总收入3281.79亿元,分别比2010年增加了1.32倍和2.26倍,年均增长18.7%和26.0%。产业体系不断完善,投入营运的旅游景区点638个,住宿设施3000多家,星级旅行社企业424家,其他旅游要素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速推进。竞争能力显著提高,拥有世界遗产5处,成为仅次于北京(6处)的世界遗产大省,5A级景区6个、4A级景区76个,国家旅游度假区3个,形成了丽江、腾冲、香格里拉等一批国内外知名的旅游目的地,“七彩云南、旅游天堂”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综合带动效应进一步凸显,旅游业增加值从2010年的450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907亿元,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6.6%,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14.7%;旅游直接就业人数248.94万人,带动间接就业人数达449.08万人。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全省旅游发展也面临发展观念转变不够、统筹发展能力不足、基础设施制约明显、转型升级进展缓慢、创新能力不强、服务水平不高、市场不够规范等问题。
“十三五”期间,我省旅游面临世界经济复苏增长,全球旅游进入休闲度假新时代,国际旅游市场有较大增长空间。我国经济进入中高速新常态发展期,国内旅游从大众观光旅游向休闲度假旅游转型升级,旅游需求井喷增长,旅游业从经济建设的边缘走到前沿,成为拉动经济、优化结构的动力产业,成为扶贫攻坚、增进人民福祉的民生产业,成为传播文明、交流文化、增进友谊的的文化产业,成为促进生态文明、美丽中国建设的绿色产业。全省旅游面临国家加快“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加快旅游业改革发展,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消费,全省加快五大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等重大机遇。与此同时,云南旅游发展也面临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旅游市场竞争更加激烈、旅游创新驱动发展不足、要素资源尤其是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资源短缺约束突出的挑战,使全省旅游发展面临着“前有标兵、后有追兵、不进则退,慢进也退”的严峻形势。为了在 “十二五”全省旅游产业快速发展的基础上,更好地抢抓“十三五”时期的重大发展机遇,积极应对全省旅游产业面临的挑战,坚持问题导向,补齐产业发展“短板”,加快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和旅游强省建设,省人民政府决定制定并出台《云南省旅游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二、主要内容
(一)思路目标
紧紧围绕习总书记对云南的“三大战略定位”和国家的五大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产业发展的“二型三化”的总体要求,按照“转型升级、内聚外融、品牌引领、项目带动、跨越发展”的思路,以旅游市场需求为导向、满足旅游消费供给为准绳、转型升级为主线、深化改革开放为动力、聚集和融合发展为重心,优存量、强增量、调结构、补短板、重品质、优服务,全面构建旅游综合实力强、市场竞争力强、带动功能强和产业贡献强的现代旅游产业综合体系,实现从旅游大省向旅游强省的新跨越。坚持以人为本、特色发展, 市场导向、统筹协调, 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创新驱动、可持续发展等原则。“十三五”期间,努力把云南建成国内一流、国际著名的旅游目的地和面向南亚东南亚的旅游辐射中心,把旅游产业打造成稳增长、调结构、促就业、惠民生的新支点,培育成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到2020年,接待海内外旅游总人数突破6亿人次,旅游总收入突破8500亿元,年均增长13%和21%以上,游客人均消费提高到1700元;旅游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10%以上,旅游固定资产规模4000亿元;旅游直接就业人数达到200万人,间接带动就业人数960万人以上,累计带动脱贫人口80万人。
(二)总体布局
按照“强滇中、活沿边、促沿江、优片区”的布局思路,着力构建“一圈四带五区”旅游产业发展格局。 “一圈”:依托于滇中城市一体化,推进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楚雄州滇中城市旅游圈的建设。 “四带”:重点建设沿边跨境旅游经济带、金沙江沿江旅游经济带、澜沧江旅游经济带和昆玉红旅游文化产业经济带。“五区”:优化滇西北、滇西、滇西南、滇东南和滇东北五大旅游片区的建设。
(三)主要任务
“十三五”期间重点抓好七大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1.强化品牌引领,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着力打造元阳哈尼梯田等5大世界遗产旅游地。完善提升昆明滇池、西双版纳等10个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推动20个省级旅游度假区建设,重点培育20个以上的温泉康养度假旅游区。着力发展以保护地为基础的生态旅游区,形成15个国家公园实体,重点建设40个森林公园和45个湿地公园。改造提升100个传统旅游景区,新建一批高品质旅游景区,力争到2020年国家5A级景区增加到10个以上、4A级景区增加到90个以上,形成100个以上的精品景区。
2.推动“旅游+”,打造新产品新业态
着力构建新型旅游城镇体系。按照旅游全域化、产业现代化、品牌国际化、服务品质化、城市景观化的要求,加快建设25个特色旅游城市、60个现代旅游强县、60个旅游名镇,推进20个旅游型城市综合体建设。打造文化旅游精品名牌新产品。继续推进一批历史文化旅游项目建设,重点建设10个以上文化旅游产业园区、主题文化游乐园和红色文化旅游区,打造20条以上民族文化休闲街区,培育10个国内一流的品牌旅游节庆产品和20个特色旅游节庆产品。积极发展休闲农业旅游新产品。着力打造一批休闲农业园区,推进50个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建设,建设200个旅游精品农业庄园。积极推进工业旅游新业态发展。培育一批特色产业旅游园区和工业旅游示范点;积极发展旅游商品加工业和旅游装备加工制造业。大力发展旅游服务新产品和新业态,建设100个养老养生旅游项目、300个自驾游露营地、20个医疗健康旅游项目、10个以上国家级省级体育旅游基地、20家航空旅游产业基地,积极开发高铁旅游产品。积极推进旅游与生态建设融合,巩固提升已建3个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一批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推进旅游循环经济试点。
3.加大旅游扶贫,大力发展乡村旅游
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重点推进10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的旅游扶贫开发,继续推进旅游规划扶贫公益行动。重点建设一批旅游特色村,改造提升原有350个旅游特色村,新建300个民族特色旅游村,250个旅游传统村落和100个旅游扶贫村,力争“十三五”期末全省形成1000个旅游特色村。提升乡村旅游质量和水平,提升旅游精品农庄管理服务水平,扶持培育6000家乡村精品客栈、10000家农家乐,配套建设一批乡村休闲小景区。
4.调优产业结构,提升旅游发展质量
强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旅游专线、环线公路建设,打通断头路,推动旅游机场、航线建设,探索开发低空游览,推进旅游码头、旅游城市慢行系统及大众休闲广场建设。完善旅游餐饮、住宿、购物、娱乐等旅游要素体系。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新建和改建100个游客服务中心、200个游客休息站点、2000座旅游厕所,建设300个自驾车(房车)露营地和500个停车场,新建和提升一批旅游标识标牌。优化旅游产品结构,推动以观光型旅游产品为主向包括观光游览、文化体验、休闲度假、专项旅游产品在内的复合型旅游产品体系转型升级,力争“十三五”期末全省休闲度假旅游和专项旅游的比重超过50%。强化旅游品牌建设,创新旅游营销理念和方式,形成专业化、品牌化、网络化营销模式,扩大国内外旅游客源市场。
5.深化改革开放,增强旅游产业活力
深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精简、高效、务实的旅游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强化旅游市场监管制度建设,推动重点旅游县(市、区)设立相对独立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执法机构,创新旅游景区集中管理模式,加强旅游中介组织建设。推动建设5个跨境旅游合作区和5个边境旅游试验区,推进腾冲、世博新区等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改革发展。加强同缅甸、老挝、越南等周边国家的区域旅游合作,提升国际、国内区域旅游合作水平。
6.推进智慧旅游,提升科技应用水平
积极推进“互联网+旅游”融合,加快建设旅游大数据中心和区域旅游网络交易平台,建设全省统一的旅游应急指挥平台,建立智慧旅游营销系统,完善智慧旅游服务体系,强化旅游研究,促进新技术运用,实施创新创业行动计划。
7.规范市场秩序,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加强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建立旅游警察队伍和旅游市场管理专门机构,加强基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建设,建立游客满意度评价制度,健全旅游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制度。推进旅游标准化建设。加大旅游市场整治力度,推动各州市成立旅游市场监管指挥中心。定期发布主要旅游线路产品成本价,引导旅游者理性消费、文明出游,强化旅游购物监管。培强旅游市场主体,重点打造10家以上大型旅游企业集团,扶持10家大型旅游企业挂牌上市,积极培育10家以上专业型骨干旅游企业、20家旅行社企业、30家重点旅游景区和30家旅游商品生产和购物企业,支持1000家成长型旅游中小企业加快发展,打造20—50家国内一流的特色型、创新型旅游企业。建立健全行业诚信体系,建立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制度,努力打造文明、健康、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大力推进无障碍旅游。
(四)重点工程和项目
实施智慧旅游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传统旅游产品提升工程、旅游新业态培育工程、全域旅游富民工程、旅游对外开放工程、市场主体培育工程、旅游商品和装备制造业建设工程、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城乡环境整治工程等九大重点建设工程。重点实施五类旅游项目,计划总投资为11485.97亿元。其中,旅游重大重点项目428个,计划投资7336.17亿元;旅游基础设施项目38个(类),计划投资467.30亿元;旅游公共服务设施项目5类,计划投资570亿元;旅游城镇体系项目145个,计划投资2750.00亿元;旅游特色村项目650个,计划投资362.50亿元。
(五)保障措施
强化规划实施、政策扶持、投融资、人才、旅游环境等保障措施。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规划实施保障;加强政策扶持,完善产业促进机制;加强市场化运作,增强建设投融资能力;加强人才培养,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行业管理,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