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性

责任心

高效率

科学性

全面性

南京市“十三五”卫生与健康暨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建设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根据国家《“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暨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健康南京2030规划纲要》和《健康南京建设行动计划(2017—2020年)》精神,结合南京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期间,全市卫生和计生事业发展规划主要目标与任务顺利完成,综合医改暨公立医院改革稳步推进,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显著提高,人民健康状况持续改善,主要健康指标和人口发展指标处于全国、全省前列,为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1.居民健康水平大幅提高。截止2015年,全市人口出生率为10.35‰,死亡率为6.21‰,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14‰。居民人均期望寿命82.19岁,其中:男性80.11岁,女性84.45岁。孕产妇死亡率5.14/10万,婴儿死亡率2.2‰,优于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

2.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十二五”期间,全市医疗卫生资源不断增加,各级各类卫生机构达2337家,比“十一五”期末增加126家,同比增长5.7%。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分别达5.66张、2.71人和3.5人,建成覆盖城乡的15分钟健康服务圈。加大新城新区卫生资源配置,投资建设四大医疗中心,建筑规模超过110万平方米。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社会办医疗机构占医疗机构总数的37.8%,多元化办医结构初步形成。

3.公共卫生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补助标准达到60元,12大类45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取得实效。孕产妇保健管理率大于95%,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小于4‰。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总发病率小于100/10万,预防接种数字化门诊建成率超过95%,计划免疫疫苗接种率大于95%;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78%以上。健康教育和宣传广泛开展。急救、采供血体系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高效有序,有效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中东呼吸综合征等突发急性传染病。圆满完成亚青会、青奥会和国家公祭仪式等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4.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全市建成省级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11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592个。2015年新农合参合人数173.39万,人均筹资最低标准750元。全市81.55万60岁以上老年人建立了健康档案,免费健康体检率62.23%。组建全科服务团队836个,基层医疗机构家庭医生签约130.16万户、232万人。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深入开展“医养融合”试点。我市被评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5.医疗质量和管理水平稳步提高。严格执行国家卫生计生委明确的临床路径、诊疗规范,持续开展病历处方质量、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医院感染管理、优质护理等医疗核心制度的专项监督检查。积极推进日间手术试点、预约诊疗服务等工作。三级公立医院专家门诊预约就诊率保持在85%以上,二级公立医院预约就诊率进一步提高。“十二五”期间,全市获2项国家科技进步奖、44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18个学科进入国家级重点专科,成立了10大临床医学中心和1个慢病防控中心。

6.人口计生工作扎实推进。生育政策、服务管理制度、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和治理机制综合改革统筹推进。出生政策符合率保持在95%以上。平稳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达到预期目标,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区等创建活动成效明显。大力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流动人口健康促进工作,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覆盖率达到90%。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工作不断推进,完成南京市婴幼儿早期发展中心、11个区中心、493个街镇指导服务站、社区(村)亲子活动室建设。

7.智慧医疗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实现全覆盖,区域健康信息平台、业务信息系统等建设顺利推进。全市432家医疗卫生机构接入卫生专网。720多万张市民卡可在联网医疗卫生机构内使用,医疗一卡通格局基本形成。50多家二级以上医院的专家号统一接入市预约挂号平台,大部分医院的专家号源实现全市托管。投入使用医疗自助智能服务终端693台,实现了发卡、挂号、缴费、预约、查询、打印等全程自助功能。市远程医疗会诊中心初步建成。南京12320卫生热线日话务量、日服务量均为全国第一。

8.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南京作为全省综合医改试点城市,坚持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强化各项政策配套衔接,制定完善“1+23”的配套文件政策体系,将医疗价格调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深化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等工作统筹推进,着力打造“3+3”医改模式。实施省军市一体联动,顺利完成南京地区57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成效显著。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二五”期间,我市卫生与健康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总体上仍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一是医疗资源配置仍不均衡。优质医疗资源主要集中在主城区,基层和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配套设施、技术条件、人才数量与二、三级医院相比差距较大;儿科、妇产、精神、康复、护理等专科资源不足,中医类机构服务能力有待提升;多元化办医格局有待完善,医疗国际化程度不高。二是大健康工作格局尚未完全形成。重治疗轻防控的管理模式和思想仍然存在,公共卫生机构与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不够健全,多部门联合开展疾病防控与健康促进的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医药卫生体制机制改革亟待深化。现代公立医院管理制度尚不健全,公立医院逐利问题客观存在,分级诊疗、有序就医的目标还未完全实现。四是智慧医疗建设任重道远。系统整体性建设不足,纵向与省部属医疗机构,横向与智能医保等数据共享交互有待深化。医疗机构内部业务系统整合度不高,智慧化信息技术及应用水平参差不齐。五是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机制有待完善。全面两孩政策对全市人口结构变化、家庭政策实施影响深远,生育登记服务、信息动态采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工作面临全新要求。

(三)机遇和挑战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卫生与健康发展,提出“健康中国建设战略,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将卫生与健康发展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省委、省政府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力构建健康优先制度体系和政策体系,卫生与健康发展的目标方向十分明确。南京作为省会城市、东部地区重要中心城市,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健康南京2030”规划纲要》、《健康南京建设行动计划(2017—2020年)》,对健康南京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同时,卫生健康实施“跨江发展”和“都市圈协同发展”战略,对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提升南京卫生服务能力,实现跨越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家级江北新区国际健康社区的打造,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开辟了更大空间。人民群众对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美好生活的追求激发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深化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健康产业发展提出新任务。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快速发展,为优化医疗卫生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提高管理效率提供了新思路。卫生与健康发展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

同时,“十三五”时期我市卫生与健康发展也面临新的挑战。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入攻坚阶段,迫切需要聚焦重点领域,在一些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城镇化、老龄化、疾病谱变化、全面两孩政策等对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决策水平、满足新增健康服务需求提出了更高要求。随着南京城市战略定位的优势凸显,特别是“一小时都市圈”辐射带动功能提升,周边城市对南京医疗服务的需求预计有较大幅度增长,优质医疗机构将面临更大就医压力。在实现本市居民“病有良医”的同时,如何更好地服务周边城市患者,进一步提升城市地位面临新的挑战。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面落实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健康促进为重点,强化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坚持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加快构建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的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努力让人民群众公平可及地享有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公平可及。把健康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保障人民健康生活为根本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健康策略,充分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全民可及性,促进公平公正公益。

2.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政府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职能,完善公共财政投入机制、健康管理多部门合作机制。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加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3.需求导向,统筹发展。以健康需求为导向,坚持重预防、重基层,加快构建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促进卫生与健康在城乡、区域、防治之间的协调发展。

4.科教强卫,质量优先。把科技和人才作为发展的核心推动力,注重制度、管理、文化等软件建设,营造有利于科技发展、人才辈出的良好环境,促进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整体提升。

(三)发展目标

十三五”期间,我市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总体目标是:围绕推进健康南京建设,全面落实国家综合医改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具有南京特点的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之路。到2020年,建成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体系优化、技术领先、特色明显、充满活力、覆盖城乡居民全生命周期的现代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卫生和健康服务整体水平位于全国前列。

——城乡居民健康主要指标水平进一步提高。人均期望寿命超过82.5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保持良好控制水平。

健康南京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全面推进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24%以上,居民体质合格率达94%以上。有效推进健康产业发展,健康服务相关产业支撑能力不断提高,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完善,疾病防控能力提升,医疗服务体系结构布局合理、优质高效,医疗保障体系覆盖城乡,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公开透明,医疗卫生监管体系保障有力。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医疗卫生运行新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的多元投入机制不断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基本建立,人事薪酬制度适应医疗行业特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重点领域取得突破。

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资源总量不断增加,城乡区域资源配置更趋均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总量适宜、结构优化。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6.5张,其中:社会办医每千常住人口床位不低于1.5张;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不少于3.5人。基层能力建设全面达标,儿童、精神、康复等紧缺专科建设显著改善,中医药整体实力领先全国,医学科技能力进一步增强,智慧医疗服务水平全面提高。

——人口均衡发展政策进一步落实。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继续保持人口适度增长,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和家庭发展福利政策,有效控制出生缺陷发生率,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

三、主要任务与重点工作

(一)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1.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建立现代公立医院管理制度,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切实履行政府办医职能。推进市医管办的实体化运行和各区政府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实质运作。健全院长选拔任用制度,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和问责制。探索职业化建设和适时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全面推行医院总会计师委派制度。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制衡的运行机制。

2.完善医院内部运行机制。制定公立医院运行和监督管理办法,建立责任落实、权责一致、管理科学、运作高效的公立医院运行和监督管理体系。实行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加强医疗质量管控,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强化全成本核算与控制。实行市属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开展编制备案制的试点工作。

3.健全运行监管和绩效评估机制。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运行效率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突出社会满意度、服务质量和运行绩效等指标,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改善公立医院运行效能和医疗服务水平。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量化考核和效果考核,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改变公立医院收入结构,提高业务收入中技术劳务性收入的比重,降低药品和卫生材料收入的比重,力争城市综合医院药占比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确保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和发展。

(二)建设现代公共卫生体系

1.提高卫生应急综合能力。围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和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两大任务,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各区均创成省级卫生应急工作示范区,医疗卫生机构按规范化要求开展卫生应急工作。强化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提升基地救援能力。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风险评估与事件处置,突出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充足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卫生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卫生应急培训与演练,提升卫生应急队伍能力水平。开展居民自救互救知识培训,医疗卫生人员100%接受自救互救培训。推动卫生应急与公安、消防、安监、教育、农林等部门的资源共享和整体联动。

2.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全市疾控机构建设达到国家标准要求。聚焦慢病、职业病重点人群、易发重点单位,开展“教育—预防—干预—治疗康复”综合防治服务。加强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控制艾滋病、结核病疫情,消除血吸虫病危害。规范和加强心理卫生服务,预防精神障碍疾病发生。落实以社区为基础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居家随访评估和治疗管理工作,提高患者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规范设置预防接种单位,强化疫苗管理,接种率达到省规定标准,口腔卫生项目区覆盖率达100%。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深入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加强公共场所控烟、禁烟工作,落实病媒生物防制,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推进农村区域化供水进程,提高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的普及率和使用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3.提高院前急救和采供血服务能力。完善院前急救体系规划,加强急救分站建设,重点规划设置农村地区急救站点,实现“120”全市统一调度指挥。规范救护车的配置和管理,力争全市常住人口每4万人拥有一辆救护车。加强院前急救队伍建设,制定定向培养急救医生、医疗机构医生到急救中心轮岗等办法,缓解急救专业人员紧缺的矛盾。加强采血点建设,形成覆盖全市的采供血服务网络。建立和完善从献血者到病人的采供血服务体系,探索无偿献血持续、高效发展的长效机制,有效提高临床用血应急保障能力。严格血液采集、储存、使用过程管理,保证献血者和受血者安全。

4.提高妇幼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加强妇幼健康机构规划建设,按照市区两级政府都要办好一所独立建制的妇幼计生保健机构的要求,积极推进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整合,开展基层妇幼健康门诊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到2020年,全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健全率达到100%。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主线,进一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要求,规范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聚焦儿童健康问题,制定儿童(青少年)体质动态评估办法,完善儿童(青少年)健康促进干预策略。努力控制儿童近视率发病上升趋势,探索儿童近视综合干预策略和措施。

5.提高卫生计生监督服务水平。区级卫生监督机构全部达到国家和省建设标准。加强对公共场所、医疗机构、放射诊疗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学校、生活饮用水和消毒产品单位的监督执法。提升综合监督信息化水平,推广移动式执法手段的运用,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高效处置投诉举报。加强医疗卫生安全风险监控,充分应用技术标准和大数据分析,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满意度监测,实现医疗机构由重住院病人满意度向重全院病人满意度转变。开展公共卫生机构服务满意度第三方测评,促进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提高。定期梳理和分析监测监督成果,切实完善医疗卫生服务的管理策略。

6.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监测覆盖全市区域和全部人口,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达到省级建设标准,各区疾控中心达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区级中心标准。

7.完善医防融合工作机制。建立“医防融合”的疾病综合防治体系,实施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疾控中心“三位一体”的疾病管理全程化模式。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职责分工,建立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协作机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100%设置公共卫生科,其他综合性医院及相关专科医院要依托相关科室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密切合作,承担辖区内一定的公共卫生任务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建立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补偿机制和服务购买机制。

(三)建设现代医疗服务体系

1.科学配置医疗资源。全市医疗机构设置以明城墙为界,总体分为控制发展和鼓励发展两类区域。控制发展区内,对现有医疗机构的数量和规模严格控制;鼓励发展区内,积极引导新增资源向该地区倾斜。严格控制公立医院的数量规模,进一步扩大社会办医空间,新增医疗机构优先安排社会资本进入。重点加强“儿童、妇产、精神、老年病、康复、安宁疗护”等需求迫切的专科和中医类别的医疗机构建设。到2020年,全市每千名14岁以下儿童儿科病床数不低于3张、儿科医师数不低于1.2人,每万人精神科床位达到3张以上,每万人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38名以上,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85%以上。加快推进南京江北国际健康社区建设。合理增加全市医疗床位和医务人员供给,到2020年,全市常住居民每千人口拥有病床、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分别达6.5张、2.85人、5人。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占比均达到25%以上。

2.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规范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推进多学科联合诊疗,推行日间手术,缩短平均住院日,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保持在90%以上,公立二、三级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控制在8天以内。以抗菌药物为重点推进合理用药,控制不合理费用增长,健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管,院内感染发生率控制在3.2%以下。全面开展便民惠民服务,完善节假日门急诊服务。加强预约和分诊管理,不断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提供连续医疗服务,30天再住院率低于2.4%。改善患者就医环境和就医体验,优化护理服务。尊重医务人员劳动,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鼓励医疗机构和医师个人购买医疗执业保险。

3.加强医疗联合体建设。按照“政府主导、全城联动、网格化服务、双纽带推进”模式,建立二、三级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合作、协作的医疗联合体。明确医联体内部共享资源、分级诊疗、结果互认、医康协同的运行要求。全市基层医疗机构总诊人次占全市总诊疗量比例达到65%以上,浦口、江宁、六合、溧水、高淳五区区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完善财政、医保、价格、人才、药品等支持性政策。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诊疗新模式。

4.全面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平台、社区全科医生服务团队为依托,目标明确、制度完善、服务规范、政策配套、机制顺畅的契约式家庭医生服务制度,使家庭医生成为居民健康的“守门人”,城乡居民获得安全、连续、综合、便捷、有效的基本医疗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到2020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全面实施家庭医生制度和社区综合健康管理,优先覆盖老年人、慢性病患者、慢性传染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残疾人、计划生育失独家庭等重点人群。到2020年,户籍家庭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率达75%。

5.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深入开展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有计划地组织基层卫技人员到上级医院学习进修。开展争创“省级基层卫生十强县(市、区)”和“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打造省(市)级特色科室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施条件,扩大基层药品的配备使用,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办法,实现硬件达标与内涵提升双跨越。

6.建立区域资源共享利用机制。推进医疗资源共享,探索消毒供应、检验检查、后勤服务、血液透析、远程会诊、医疗废物处置等集中化、中心化服务模式。探索建立卫生计生信息、大型医用设备、优势专科等共用、共享、共管机制,推动区域性医学检查、检验、会诊等中心建设和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推动远程医疗发展。

(四)建设现代医疗保障体系

1.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推动建立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按国家规定和省有关要求,有序推进职工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十三五”期末,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保持在98%以上。住院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基金平均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门诊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全面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动态增长机制。

2.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总额控制下的按病种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相结合的混合付费方式综合改革,系统推进总额预付、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改革。建立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分级诊疗、“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的医保支付方式。实现以市民卡为载体的移动医保结算应用。全面推进医疗机构实施临床路径管理,扩大支付方式改革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覆盖面。到2017年底,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推动儿童先心病等22类重大疾病保障向按病种付费平稳过渡。完善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等谈判协商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

3.提高医保管理服务水平。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办法,强化定点服务协议管理,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和动态的准入退出机制。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各项制度建设之间的有效衔接。研究探索城乡居民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保障权益随参保居民流动转移。继续做好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逐步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创新经办服务模式,推进管办分开,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医疗保险经办服务。

(五)建设现代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1.巩固和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果。突出国家基本药物的主导地位,坚持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非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按规定比例合理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公立医院全面落实基本药物联动采购规定,全面配备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实现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用药衔接。

2.多措并举适应分级诊疗保障临床用药。根据特色专科建设、疾病康复诊疗以及建立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制度的需要,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比例配备使用少数常用药品,并零差率销售。少数规模较大、功能较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批准可参照二级综合医院的要求配备使用药品。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

3.全面构建药品集中采购新机制。坚持以省为单位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方向,增强批量采购优势。搭建市级价格谈判平台,增强医疗机构在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的参与度。实行基本药物与非基本药物一个平台采购。加强网络平台建设,实现药品采购平台、耗材采购平台、采购监管平台“三网合一、统一管理、阳光运行”。确保网上采购率达100%,配送到位率95%以上,不得网下采购、违价采购、“二次议价”。加大药品超常购用预警干预力度。

4.不断提升药品和医用耗材合理使用水平。加强医疗机构药学学科建设,规范临床药师制度,强化医疗机构药事管理,重点抓好处方医嘱审核点评等制度落实,推动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药学为基础的药学专业技术服务,指导临床安全、合理用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各项控制指标符合国家要求,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合理使用水平进一步提升。

(六)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

1.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改善中医医院就医环境和设备条件,加强综合医院中医科和中医药房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服务能力。到2020年,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2—3个区中医院达到三级中医院建设标准;2—3个区级中医院重点专科进入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单位。推广中医“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实施市中医院整体搬迁,壮大特色重点专科建设,推进医院整体水平快速提升。

2.支持中医药事业大发展。落实和完善促进中医药发展的价格政策,在疾病防控、医养融合、健康促进、慢病干预中,积极推广运用中医药的方法和技术,继续开展“名中医”引进、评选、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工作。加强中医药类别培训基地建设,广泛开展中医药人才和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促进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相结合。依托优质的中医药资源和生态资源,积极开拓养生休闲、医疗健康旅游市场,加快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广泛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活动,扩大社会对中医药文化的认知度、喜爱度,繁荣中医药文化。

3.提升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加强中医药科技资源整合,组建多学科、跨领域、结构合理的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推进中医药协同创新。开展重大疾病、慢性病的联合攻关和常见病、多发病、疑难重症的中医药防治研究,提高中医药学术水平和防治能力。支持中医药基础理论研究,探索建设名医名家医案知识库,推进中医传承创新。

(七)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1.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依法全面实施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的人口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开展出生人口监测预警,建立出生人口预报制度,加强政策执行情况的评估。统筹推进生育政策、服务管理制度、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和治理机制综合改革。建立完善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做好便民服务。

2.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坚持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开展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区创建活动。推动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强化基层基础,切实稳定和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队伍,着力提升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化水平。健全和完善计划生育宣传倡导、依法管理、优质服务、政策推动长效工作机制。加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项目管理,严厉打击“两非”行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深化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

3.提升计划生育服务水平。推进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加强生育服务咨询指导,大力普及孕前优生知识,提高优生健康检查质量,增强孕前优生服务能力。全面落实免费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加强计划生育药具工作,实现“避孕节育随访服务、避孕药具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城乡全覆盖。全面落实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政策,建立健全“政策统筹、保障有力、信息共享、科学评估”的运行机制。开展流动人口、留守儿童健康促进和关怀关爱工作,提高流动人口健康素养,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

4.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继续落实好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城镇企业持证退休职工及无业人员一次性奖励等政策,建立政策兑现长效管理和动态增长机制。构建以增强家庭发展能力为重点的人口政策体系,实施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爱行动,探索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养老帮扶等工作模式。深入推进幸福家庭建设,开展家庭文明促进、家庭健康服务、家庭发展扶助、家庭幸福提升四大行动。落实 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加强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扩大计划生育系列保险。

(八)加强卫生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

1.实施“科教强卫”。建成1—2个国家级、2—3个省级医学重点实验室。继续加强10+1临床医学中心建设,力争有5个专科进入国内专科排名前十。新增2—3项国家级医学科研重点项目,获得一批国家专利,建设10个转化医学中心,实现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卫生科技成果转化,制定10个重点疾病的诊疗新规范,实现10项临床新技术的重大突破。引进20项医学高新技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应用20项适宜技术。建立区域性多中心临床生物样本资源共享机制,构建大数据时代下的精准医学发展平台。通过深化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学术机构、生物医药企业等的交流合作,建立产学研用一体化的转化医学发展平台。办好《Chinese Approaches for Difficult Diseases CADD 》国际性科技期刊。

2.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设立高层次卫生人才引导资金,完善高层次卫生人才管理服务办法,建成10个院士工作站,市属医疗机构力争自主培养院士1名,引进10名以上国际高端、行业领军的专科人才;培养和引进50名以上具有创新思维、带动本专科发展、在国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专科带头人;培养180名中青年骨干人才。积极资助医疗卫生机构中青年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赴国(境)外学习、进修。加大卫生计生行政管理人员能力培训。

3.强化卫生人才保障。全面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重点加强培训基地基础带教能力和师资队伍建设。积极加快住院医师培训学员社会化招录和培训信息化管理进程,推进护士规范化培训,实施儿科、精神、老年医学、护理、急救、康复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实施以全科医生为主的基层卫生骨干人才(含中医药)遴选计划、免费定向培养、基层骨干医生培训,重视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通过医联体、项目聘用、任务借用、人才租赁、多点执业等灵活方式,促进卫生人才的合理流动。

(九)推动智慧医疗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1.健全健康信息服务平台和网络。全面建设市、区健康信息综合平台,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六大业务应用系统的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以及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信息共享。力争区卫生信息平台100%达到省三级以上标准,实现各区、各医疗卫生机构、卫生行政部门的全面接入,并与省卫生信息平台、智慧南京城市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依托市政务数据中心建设卫生数据专区,进一步拓展市民卡在医疗卫生行业的应用功能。到2020年,全员人口信息、卫生计生资源信息、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健康知识五大数据库履盖全市80%以上人口并动态更新。

2.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建立业务协同、数据共享、集成高效的信息平台和运营数据中心,实现与市区健康信息平台的全面对接。二、三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全面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达到四级以上的超过8家。加强医疗卫生行业信息安全与病人隐私保护工作,从技术和管理两个层面强化安全监管措施,确保数据与应用的安全。统筹开展疾病预防控制、中医药综合管理、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卫生监督、血液管理、卫生应急管理、药品供应保障与使用管理、医保等业务领域信息化建设,加强统计监测,提高监管服务能力。

3.做优区域内智能化医疗服务。加快大数据开放、整合与应用。推进远程医疗系统、全民健康管理服务系统、绩效考核与综合监管系统的建设。推进居民健康卡与市民卡的深度融合实现一卡通。建立统一支付账户实现医疗一账通,优化医院流程实现一程通,拓展12320卫生热线服务功能实现一线通,加快移动医疗建设实现一键通。强化南京都市圈城市卫生信息化协作,推动区域医疗协同服务。推进智慧医疗产业化应用,在健康保险、医疗器械、可穿戴设备、医养融合等方面重点推进,以业务应用促进产业发展,满足居民多层次的健康需求。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充分认识建设现代医疗卫生体系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对“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实施工作的领导,建立分工明确、配合密切的协调推进机制,机构编制、卫生计生、发展改革、科技、财政、人社、物价、规划、食药监等部门合力推进规划实施。本规划项目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和考核内容,在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统筹考虑医疗卫生计生发展需要。各区政府负责制订本地区“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并细化分解任务,扎实加以推进,确保与市规划的协调统一。

(二)加强政策保障

进一步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逐步提高政府卫生计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使居民个人基本医疗卫生费用负担有效减轻。政府新增卫生计生投入重点用于支持公共卫生、基层卫生、综合医改、科研人才、智慧医疗建设。建立健全政府对卫生与健康投入与产出的绩效评价机制,优化政府投资安排方式,促进政府投入达到预期目标。鼓励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建立社会办医准入的“负面清单”制度,凡是法律法规未禁止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加大政策创新力度,完善价格、财税金融、医保等方面配套政策,着力突破重点难点问题。

(三)营造良好环境

加强卫生与健康法治建设,推动医疗卫生地方法规、规章的制定出台。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对卫生计生重大行政决策的监管。强化卫生计生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大力宣传系统中的道德模范、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维护和提升行业的良好形象。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服务信息,增强医患双方相互理解与信任。优化医务人员执业环境和条件,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完善医患纠纷调解机制,依法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倡导形成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务人员劳动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落实监督评估

规划是我市“十三五”期间推进卫生与健康发展、加快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各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本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要健全规划执行的监测评价体系,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监督重大项目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监测评估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适时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增强规划执行的约束性,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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