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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综合能源发展规划出炉,到2020年新建充电桩8.4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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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划》提出,合肥市要加强建筑领域能耗管理,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新建建筑全面达到强制性节能标准,加大既有建筑节能管理体系。率先在保障性住房、住宅小区、大型公共建筑等领域,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
 
     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合肥市将扩大城市“无煤区”范围,推行天然气、电力及可再生能源替代散煤。严格禁止新建非热电联产燃煤项目,积极发展天然气、太阳能、地热能供热,在重点工业园区有序替代燃煤热电联产项目。
 
    到2020年全市新建充电桩8.4万个
 
    合肥市将推动环巢湖旅游线路的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推进市级监控中心、信息采集站、维保站等设施建设,进一步促进全市充电桩布局建设。到2020年,合肥新能源汽车总量将达到10万辆,新建充电桩8.4万个。
 
 
    《规划》明确,将在包河区、蜀山区不同区域,形成环卫充电桩群项目21个;在市域新建、改扩建公交充电站(桩群)项目33项,社会公共充电桩群项目55项目。另外,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有条件的加油站,原则上按不低于停车位总数的20%比例配建充电桩或者预留充电设施接口,鼓励已经建成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有条件的加油站改造增建充电桩。
 
    明年副中心城区燃煤锅炉要被替代
 
    今后,合肥市将重点推进产业新城和重点镇的天然气工程,推进副中心城区和产业新城、产业园区、学校、医院、宾馆、餐饮和机关单位等公共建筑和商业用户,建设以天然气为燃料、以微小型燃气轮机为核心动力的冷热电三联供分布式供能。
 
    同时,加快工业企业燃煤设施天然气替代步伐,到2018年基本完成副中心城区和产业新城内燃煤锅炉、工业窑炉等的天然气替代。力争到2020年,天然气消费达到36亿立方米,到2030年,达到64亿立方米。
 
    鼓励城区、重点镇实施“光伏照明”
 
      在太阳能利用方面,合肥市将鼓励商品房、企事业单位、公益设施、保障房、城市家庭实施光伏建筑“一体化”工程;鼓励城区、重点镇、中心村新建公共绿地、广场、公园、景区的庭院灯、草坪灯等实施“光伏照明”工程。
 
    《规划》提出,到2020年,合肥市太阳能集热面积达到350万平方米,热力3.2亿千瓦时;到2030年,太阳能集热面积达到600万平方米,热力6亿千瓦时。
 
    启动“镇镇通”天然气管道建设工程
 
    在主城区,合肥市将结合路网加密及道路改造工程,进行供热管道改造,主城区工业用热实现100%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综合集中供热普及率38%以上。
 
    在天然气方面,合肥市将在提升“县县通”水平的基础上,依托国家和省级干线管网,建设直线管道,形成覆盖县城、主要园区、重点乡镇和企业的直线网络,启动“镇镇通”天然气管道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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