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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十三五"太阳能发电规划正式印发

近日,新疆自治区发改委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三五"太阳能发电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到2020年,力争建成太阳能热发电项目100万千瓦。

规划称,要按照“先示范,后推广”的发展原则,积极支持不同技术路线太阳能热发电,推动哈密等资源条件好、具备消纳条件、生态条件允许地区建设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充分发挥太阳能热发电的调峰作用,实现与风电、光伏的互补运行。通过示范工程不断提高太阳能热发电设备技术水平和系统设计能力,提升系统集成能力和产业配套能力。

在具体布局上,规划明确要积极推进哈密太阳能热电站试点建设,积极打造哈密国家级太阳能发电综合应用基地,新增装机规模385万千瓦,其中光热发电新增装机80万千瓦。另外在巴州和吐鲁番各规划新增光热发电装机10万千瓦。

在国家首批光热发电示范项目申报中,新疆自治区(含新疆兵团)共计申报了16个项目,其中哈密地区申报项目数量最多,但最终入选的仅中电工程顾问集团哈密50MW塔式光热发电项目一个,目前该项目正在建设中。

哈密对光热发电产业布局颇为积极,2016年9月,哈密启动《哈密太阳能光热发电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该规划已编制完成,并于2017年5月通过哈密发改委和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组织的评审。该规划拟在2020年完成光热发电装机150万千瓦,2030年完成600万千瓦,分布于下辖的伊州区、伊吾县和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

数据显示,哈密市全年日照时数为3300至3500小时,为全国日照时数最多的地区之一,光热发电规划中的伊州区、伊吾县和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年均法向直接辐射量(DNI)分别为1980千瓦时/平米、2050千瓦时/平米,2000千瓦时/平米,光照资源优势明显。

新疆规划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7%,确保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达到13%。本规划明确了2016—2020年新疆太阳能发电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发展布局、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和实施机制,是“十三五”时期新疆太阳能发电发展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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