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小镇特质 聚力联动发展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在这一城镇格局中,在关注中心城市发展的同时,为数众多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发展更是不容忽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新型城镇化不断向前推进,涌现出了不少特色案例和有效做法,特别是在大都市区范围内的小城镇,由于发展基础和区位优势,更作出了不少值得思考的有益探索。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办的2017上海(金山)都市区新型城镇化研讨会举行,通过对都市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探讨,对未来小城镇的发展脉络的认知也更加清晰。
瞄着大都市建设小城镇
在以城市群为主体的城镇布局中,小城镇要根据各自的资源禀赋承接大城市的功能转移和分工,同时,要对标大都市,实现高标准高质量建设
“产业是城市的主心骨,没有产业,城镇化难以推进。”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范恒山说,在我国以城市群为主体的城镇布局中,要根据各自的资源禀赋进行产业配置,平衡城市之间的功能与产业,作出合理的分工,而不是将所有产业都集中在一个地方。
“小城镇要承接大城市的功能转移和分工。但是,在承接时,要充分考虑自身基础和发展需要,通过统筹
规划布局,发挥特色功能,实现城市功能效益的最大化。”上海金山区枫泾镇党委书记张斌说,枫泾镇是典型的大都市周边城镇,通过对自身特点的
分析,选择了古镇、产业、社区、乡村“四大更新”为突破口,积极打造“长三角”农创路演平台,自2015年12月份以来,举办了多场路演活动,成功对接项目14个,成交金额近2000万元。
在做好分工的同时,利用好大都市资源的外溢效应,也有助于加速小城镇建设。上海金山区委书记赵卫星说:“金山主动融入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努力成为科创中心的重要承载区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基地,并努力形成特定产业基础、独特资源禀赋、鲜明旅游特色和特有社区功能融为一体的发展空间。”
此外,小城镇也要对标大都市,实现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范恒山认为,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小城镇要高标准严要求,防止低标准重复建设。中央政策
研究室原副主任郑新立说得更为透彻,他认为,要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就要加快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从教育、交通、养老、医疗等方面着手,夯实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基础。比如青岛平度市积极搭建农民创新创业载体,将科技、名品、电商、旅游等工作结合起来,让农民与城市居民一样,拥有更多创业和就业机会。
串成“葡萄串”别成“土豆堆”
小城镇要与大都市联动发展,也要与周边大中小城市的发展战略融为一体,基础共建、功能共享才是联动发展、一体化发展的价值所在
“小城镇之间,应像葡萄一样串在一起,而不是像土豆那样堆在一起。”在张斌看来,特色小镇建设一定要联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作为大都市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小城镇要与之联动发展,还要与周边大中小城市的发展融为一体。基础共建、功能共享才是联动发展、一体化发展的价值所在。如果小城镇游离于城市群格局之外,缺乏整体协调和呼应,孤岛式发展将制约其未来发展空间。
与会专家认为,建设更好的协调发展机制,要把开放联动作为重要支撑,推进更有活力的城镇化。坚持开放融合共赢的发展理念,不断提升城镇建设的开放度和包容性,打造联动发展的共赢点,全面加强与周边地区合作,尤其是积极推动毗邻地区的一体化发展,在
规划制定、产业发展、城镇建设、社会治理等方面共建共享,着力促进品牌联动发展,深化区域合作品牌联动模式。
协调发展,需要政府的力量,也需要市场的力量。浙江省人民政府咨询委员会学术委副主任刘亭认为,当前,要把城市群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主体形态。在这个过程中,中心城市做好综合平台,不同的小城镇要在市场力量的推动下,发挥自身特色优势,实现中心城市与小城镇以及小城镇之间相得益彰地发展。
农村“人”“地”改革要跟进
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围绕着“人”“地”进行改革创新,始终是关键所在,充分考虑城乡居民发展需要的城镇化才是更有温度的城镇化
在小城镇建设中,重视农村“人、地、宅”等配套,稳步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村承包土地和农村宅基地等改革,激活用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多渠道提高农村人均收入水平,同样是关键所在。
“要把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作为撬动城乡融合发展的杠杆。”郑新立认为,需要加快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步伐,唤醒沉睡的资源,实现多方共赢。比如,金山区就制定推进农民向城镇集中居住的实施意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鼓励和引导农民进城进镇集中居住,改变部分农村宅基地散落无序的格局,改善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推进都市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集体土地制度创新也是关键。深圳市的光明新区,在土地构成较为复杂的情况下,以重大项目落地为抓手,在创新土地二次开放模式方面大胆探索,实现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保障原村民、农场居民充分享受发展红利,同时推进深度城市化。
新型城镇化是人的城镇化。在都市区新型城镇化建设中,要让农村转移人口融得进、有保障、可就业、能持续。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在“依法确权、充分活权、逐步同权”全面完成户籍制度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建立进城落户农民农村“三权”维护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稳步推进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等试点,推动农村转移人口有序市民化,目前全县已有1.5万农村居民不再依托于土地,实现了转产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