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性
责任心
高效率
科学性
全面性
一、区位及行政辖区范围
1、区位
双营子回族乡隶属于长春市双阳区。北距长春城区25公里,南距双阳城区5公里。东以双阳区平湖街道双阳河为界,西、南与鹿乡镇交界,北与双阳区奢岭街道为邻。
2、行政辖区范围
双营子回族乡幅员面积约80Km2。双营子回族乡辖6个行政村,43个自然屯。2010年底,全乡4677户,总人口为17141人,由回、汉、朝鲜族等五个民族组成,其中回族人口为3587人,少数民族人口占全乡总人口的三分之一。省级经济开发区—双阳经济开发区座落于本乡。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2011)》
4、《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年)
5、《镇规划标准》(2007年5月1日)
6、《镇(乡)域规划导则(试行)》(2010年)
7、《吉林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8、《吉林省乡、村庄规划编制暂行办法》(2008年)
9、《长春市城乡规划条例》(2010年)
10、《长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
11、《长春市双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
12、《双营子回族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
13、《吉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9—2020)》
14、《长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15、《长春市城市分区规划—双阳分区(2005—2020)》
16、《双营子回族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以及与城乡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三、规划层次及范围
1、乡域:
本次规划确定双营子回族乡乡域规划范围为双营子回族乡乡域行政辖区,包括6个行政村,总面积约80平方公里。
2、中心城区规划区:
3、中心城区:
至2020年,本次规划确定双营子回族乡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为东至长双烟铁路,西至西崔家庙,南至三家子村,北至卜家店,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2.46平方公里,其中双营子回族乡行政界限北侧,奢岭街道行政待协调区范围内用地面积约为0.7平方公里。
远景中心城区规划用地约27.9平方公里,其中双营子回族乡行政界限北侧,奢岭街道行政待协调区范围内用地面积2.3平方公里。
四、中心城区性质与规模及空间结构
1、中心城区性质
长春市双阳区工业发展核心,以洁净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以民俗特色商贸服务业、自然生态旅游业为辅的工贸重镇。
2、中心城区规模
规划至2015年,中心城区人口规模7.63万人,建设用地为9.15平方公里,人均用地面积120平方米。
至2020年,中心城区人口规模10.44万人,建设用地规模为12.42平方公里,人均用地面积119平方米。
3、空间结构
规划期末形成“一轴、三区”的城市空间结构。
“一轴”——一条中心城区发展主轴,指以沿龙东公路发展的南北主要轴线,道路两侧规划宽度为50—100米不等的绿化隔离带,以绿色景观带的形式将三区串联起来。
“三区”——指双营子回族乡集镇、天鹅湖景区和双阳经济开发区。
集镇主要承担居民居住、交通和公共服务职能。
天鹅湖景区(包括民俗村)主要承担湿地特色旅游休闲服务业和商务办公、休闲、居住与养老功能。
双阳经济开发区主要承担生产、行政办公、公共服务和经济开发区就业人口的居住功能。
五、近期建设
按照双营子回族乡总体规划的战略目标与构想,大力建设乡域内各项基础设施,根据近期建设需要,在土地、空间上做出安排,逐步完善功能结构,为远期规划目标的实现奠定良好的基础。
1、近期建设规模
近期规划年限至2015年,中心城区实际居住人口为7.63万人,建设用地规模为9.15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20平方米。
2、近期建设重点
(1)天鹅湖景区建设重点
龙东公路两侧旅游休闲服务区的建设,天鹅湖景区旅游服务的主导职能,同时打造集旅游休闲、商务办公和商务居住一体化的中高端服务区。
(2)集镇建设重点
集镇的发展强调与经济开发区、天鹅湖景区的共同推进。集镇应侧重于城镇综合功能的提高、内部功能的完善和生态环境的改善。
3、经济开发区
(1)重点做好开发区道路网体系的建设,重点建设永宁路、延寿路、育才路、新远街,同时加强内部次干道和支路体系的建设。
(2)重点做好项目建设,同时按照集约化、规模化的布局原则,相同类型的产业部门就近布局,形成若干集群化的产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