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性
责任心
高效率
科学性
全面性
为确保上海市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和《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时期上海消防事业发展情况分析评估
(一)取得的成效
“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不断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的上海消防事业责任体系,大力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圆满完成各项重大消防安保任务,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较好地实现了“十二五”规划目标,为上海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据统计,“十二五”时期,本市除火灾起数有所上升外(根据公安部规定,2013年起统计口径有所调整,纵火、安全生产性爆燃、机动车肇事燃烧一并纳入统计范畴),亡人数、伤人数分别下降13.9%和18%,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
1.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日趋完善。出台实施《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上海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公共安全火灾防控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实体化运作消防安全委员会、重点行业消防联席会议、多警联勤消防工作等机制平台,政府各部门、行业系统和公安机关各警种间信息共享、隐患抄告、联合执法更加顺畅紧密。推动新一轮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城市公共安全火灾防控体系建设,推出强化基础保障等措施,不断优化公共消防安全顶层设计。
2.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持续净化。扎实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教育大练兵、“清剿火患”战役、夏季消防检查、冬春火灾防控等系列消防专项行动,协同治理群租、违章建筑、城中村等城市管理顽症,有力排查督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高层建筑、老式住宅小区等各类火灾隐患,挂牌督办消防安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重点区域,有效降低城市火灾隐患存量和风险等级。连续5年将居民小区消防安全纳入市政府实事工程,不断改善社区消防安全硬实力和软环境。
3.城市消防治理水平创新提升。制(修)定《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上海市社会消防组织管理规定》《上海市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上海市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工作办法》,以及地方消防技术标准。落实消防行政审批分离、设计施工和审验终身负责、不良行为公布等制度,探索试行新型火灾保险和消防诚信体系,初步启动消防“大数据”平台建设。全面推行重点单位“户籍化”、标准化管理和“三项报告”备案制度,不断提升社会单位消防管理能力和水平。
4.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不断增强。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扎实推进消防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每年在全市居民小区全覆盖开展一次逃生疏散演练,切实将消防安全纳入基础教育、职业培训体系,组织4万余名消防安全网格管理人员和32.5万名群众参加消防安全专业培训,5.8万名从业人员取得国家消防职业资格证书。分区拓展、大力推广社区流动宣传车、消防体验设施建设,做实做强“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热线平台,持续扩大微博、微信覆盖面和影响力,有力促进公众消防安全素质提升。
5.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取得突破。推进一批消防站和综合训练基地建设,全市消防站总数达到151个,“十二五”规划任务基本完成。积极推动规划区域消防分训练基地。全面实行两级财政消防经费保障机制和《上海市消防经费管理办法》,全市消防经费总量年均保持较快增长。出台《上海市区(县)消防装备基本保障标准》,开展装备建设评估,添置举高、抢险、防化、供水等消防车辆249辆、器材装备9.2万件(套)。
6.消防应急救援能力稳步提升。实战化运作城市“3+X”综合应急救援平台,定期组织供水、电力、燃气、民防、安全监管、质量技监、环保等部门和驻沪防化部队等专业处置力量,开展地下燃气管道、轨道交通、人员密集、危险化学品等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应急联勤处置演练。试点组建高层、地铁、化工、船舶、大跨度建筑、防化、排爆7类攻坚专业队,新增政府专职消防员编制1300人,试点组建“五类”场所专职队118家,逐步推进课题攻关、预案制定和演练试训。“十二五”期间,公安消防部队共接处警42.8万起,抢救疏散被困人员6.7万人,保护财产价值73.7亿元,成功处置轨道交通10号线列车追尾、中石化上海高桥分公司炼油厂爆炸燃烧等事故,有效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二)存在的问题及短板
一是消防安全高风险区域和场所点多面广,对消防安全前端监管、技术防范和灾后处置提出了严峻考验。二是基础保障难以满足快速布防响应要求,特别是中心城区消防站“落地难”的问题亟待解决;应对特殊复杂尤其是灾难性事故的“杀手锏”装备,无论种类还是数量都还远远不够。三是社会消防工作责任落实不够,部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措施不力。四是特大灾害事故专业处置能力亟需加强,公众火灾知险避险意识能力有待提高。
二、“十三五”时期上海消防安全形势预判
“十三五”时期是上海基本建成“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冲刺阶段,是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基本框架的攻坚阶段。未来五年,随着空间、产业、社区、交通、文化、生态等城市发展的关键性要素持续对消防安全发挥作用、产生影响,上海消防事业既面临许多发展机遇,也要解决相关瓶颈短板问题,更要积极应对城市经济社会创新发展及建设管理过程中的新挑战。风险依然突出,任务依然繁重。
(一)产业功能调整中蛰伏新的火灾风险
上海正处在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快调整,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提速发展的关键性过渡阶段,随着新理念、新技术、新设计、新材料、新工艺、新模式广泛运用,地上地下空间立体开发,城市更新力度加大,轨道交通运行里程不断延伸,使得大空间、大跨度、大交通、大人流、大物流场所、建筑和区域发生火灾的概率增加。以信息技术应用为基础的服务业新模式正逐步改变人们的购物模式和消费行为,一定程度上分流了传统商业企业销售,更多大型综合体、商市场将改变使用性质、区域功能,突破防火设计边界条件,导致诱发火灾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因传统增长动力减弱,一些社会单位降低安全投入,超容库存、占用间距、巡护不力等隐患可能加剧。此外,传统行业因管理、工艺方面存在的消防安全“老大难”问题短期内仍难根治,如不采取有力应对措施,不排除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可能。
(二)人口总量和结构性矛盾催生公共消防新需求
迈向全面小康社会,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将达到新的高度,市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防安全需求将对城市消防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十三五”时期,针对不同户籍、国籍、年龄人群特征配置供给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应急救援等公共服务产品,尤其是加强对老年群体消防关爱帮扶及养老机构消防管理的任务势必加重。此外,随着经济转轨、社会转型不断深入,诱发敏感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不安全、不和谐因素增多,可能是社会矛盾和风险不断积累甚至集中显露的时期,伴随上海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和影响力的日益提升,国际会议、商贸会展、体育赛事等大型活动举办频繁密集,极端降雨、台风、雷暴、高温等气候灾害也可能对城市运行造成影响,公共消防服务承载能力将面临较为严峻的考验。
(三)改革不断深化加快消防安全防控体系建设进程
随着依法治国方针全面实施,市场化改革步伐进一步加快,以及全社会对政府治理能力、公信力的期望值愈加提升,用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用提升开放水平拓展发展空间的需求更加迫切,倒逼消防工作必须妥善处理好服务保障与安全把关之间的关系,提高依法治火和科技强消水平、深化消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社会消防治理模式,力促消防工作由单纯政府管理向多元社会主体协同治理转变,开放扩容公共消防治理空间,提升城市火灾风险管控能级。
(四)土地等资源紧缺倒逼消防基础保障模式转型
在城市资源环境底线约束趋紧背景下,弥补城市消防安全基础保障相对滞后这一短板,促进公共消防力量、站点、装备等建设模式亟需由外延粗放式扩张向内涵融入式转变,通过标准完善、政策引导,逐步形成科学务实、集约紧凑、适度混合的资源利用模式,破解现役警力不足、消防站点规划落地难、消防装备体系不健全等瓶颈,已成为进一步提升城市消防安全硬实力的重要课题。
三、“十三五”时期上海消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基本建成“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目标,加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军,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确保城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深入推进城市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城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融入大局、协调发展,有效统筹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创新治理、标本兼治,深入构建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为核心、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社会消防治理机制,着力净化社会面消防安全环境;坚持依法治火、科技先行,以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消防事业发展,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升城市火灾防控和应急管理水平;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施救,着力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发展目标
“十三五”期间,以消防责任、消防法制、重点管控、宣传教育、社会治理、综合保障、应急救援、工作考核为重点,加快构建与上海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相适应的公共安全火灾防控体系,有效遏制“小火亡人”事故,明显减少较大火灾事故,全市年度火灾十万人口死亡率控制在0.25以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确保上海城市安全运行和市民群众安居乐业。具体目标是:
——消防安全责任不断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政府加强对消防工作统筹领导,行业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监管部门依法开展消防工作,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有序。
——消防安全法制更趋完善。结合城市发展特点,完善、升级更严格、更系统、更具操作性的地方消防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体系,提升城市依法治火水平。
——消防安全重点管控强化落实。以最严标准查找问题、堵塞漏洞,以最严要求加强执法、落实责任,以最严措施落实整改、加强管理,持续推进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和综合治理,火灾隐患顽症及时消除,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深入拓展。市民群众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普遍提高,发现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互救能力明显增强,人为因素引起的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公众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综合得分达90分以上。
——社会消防治理创新发展。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消防管理,市场机制调节作用充分发挥,现代科技、信息化技术与消防工作深度融合,创新社会消防治理走在全国前列。
——消防综合保障逐步优化。消防经费保障机制与城市建设发展相匹配。新建一批公共消防站,到“十三五”期末全市公共消防站达到180个左右。消防车辆装备体系优化调整,质量达到国内一流、国际先进水平。增编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企事业单位专职和志愿消防力量发展壮大。
——消防应急救援高效运作。各区、各部门和各单位消防应急救援职责强化落实,消防专业力量“科学指挥、专业施救”能力进一步加强,城市消防应急响应和联动处置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消防工作考核不断严密。消防工作考核评价的项目、指标和方法科学设定,年初签约,定期督查,年底考评机制不断完善,考核成果充分运用,奖优罚劣确保消防工作责任落实。
四、“十三五”时期上海消防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消防法制
1.修订地方法规
修订《上海市消防条例》,着力通过法制创新、法制完善,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常态解决多产权建筑消防管理、个体工商户法律责任追究、消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问题,填补立法空白点,应对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发展中的多元化风险,破解城市消防短板和瓶颈问题,提升依法治火水平。
2.完善规章标准
制定《上海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修订《上海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上海市消火栓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启动《上海市水上消防管理办法》修订立法调研工作;制定《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建设标准》《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检测评定规程》《修(造)船舶企业明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大型物流建筑消防设计规程》《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技术规范》等地方标准,探索制定涉及超高层建筑、居家养老、民宿、城市更新等新情况、新问题的消防管理规定,满足特大型城市火灾防控需求。
重点项目:修订《上海市消防条例》,制定《上海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二)社会消防治理
1.消防治理责任
健全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治理责任体系,制定区政府、部门、街镇、行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清单”,实现消防管理社会共治。制定公共安全高风险场所和单位的消防安全“负面清单”。实化“年初签约、项目推进、过程监督、阶段评估、定期通报、年底考核”的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将消防工作情况纳入市委组织部对区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对履责不力或考核排名靠后的,进行通报、约谈、追责,推动消防治理责任有效落地。
2.消防治理措施
综合考虑城市公共消防安全,从严把关城市综合体、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等建设规模,从源头降低城市火灾风险等级。推动消防治理工作与城市管理顽症、区域隐患综合整治等深度融合。针对火灾高危单位和重大火灾隐患场所综合采取挂牌督办、关停查封、拆除违章等刚性措施,督促社会单位有效整改火灾隐患。
3.基层消防管理
推动将消防安全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和社区综治中心等管理平台,建立常态化、程序化、标准化、信息化的火灾隐患发现和处置机制,发展基层网格力量,基层大、中、小消防安全网格管理覆盖全市并实体化运作。实行社会单位和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培育消防安全“明白人”,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消防设施操作规程,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等措施,提升单位、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发动市民群众和消防志愿者积极参与消防宣传、防火检查、初起火灾扑救等工作,形成消防安全群防群治的良好格局。
4.创新治理模式
推进智慧消防工程建设。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对单位消防设施设备运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动态监控,提高消防监管效率和风险预判精准度。针对城市公共消防安全薄弱环节,倡导以政府购买服务、实事项目和“民筹公助”等方式,开展消防专项改造,增配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简易喷淋、电气火灾防范装置,更换老化电气线路等项目,改善地区消防安全环境。结合老旧住房修缮、电能计量表前供电设施更新、养老机构改造、历史风貌区保护等工作,同步改善消防安全硬件水平。规范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制度,将消防安全相关内容纳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形成消防安全征信管理机制。推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整治、火灾风险评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检测等社会化消防工作。
重点项目:制定政府、部门、街镇、行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清单”,将消防安全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和社区综治中心等管理平台,推进智慧消防工程建设。
(三)消防软实力
1.消防宣传
突出媒体宣传。巩固传统媒体阵地,开发新媒体资源。由宣传、文广影视、消防等部门联合发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消防公益宣传,加强典型案例分析和消防常识普及。强化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运行管理,扩大目标人群覆盖面。加大消防普法宣传力度,培塑城市消防精神。坚持正面宣传与隐患曝光相结合,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在火灾防控工作中的作用。创新火灾预警宣传,逐步开放火灾防范数据库。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等社会化消防宣传活动与城市大事件相结合,提升各类消防宣传活动的吸引力。强化针对不同人群的火灾危险性宣传,提高消防宣传对未来生活方式变化的适应性,满足公众多层次、多元化的消防安全需求。统筹各类公共安全实训项目,实现消防宣传载体融合发展。加快各类消防体验场馆建设,按照“一区一馆”的规划布局,各区至少建成一个集宣传、互动、体验功能为一体的消防体验馆,建成由公共安全实训基地、消防培训基地、消防体验场馆、消防站、消防宣传车组成的消防宣传体验网络。
2.消防教育
做实消防基础教育,普及消防通识教育,持续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素质。按照“有教材、有师资、有课程、有效果”的目标,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基础教育阶段专题教育范畴。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特点和习惯养成,统编优化消防安全教材。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师资力量培训,培养一专多能的中小学消防安全教师队伍。推广中小学“安全教室”计划。推动市属高校将消防知识技能编入军训科目。倡导家庭火灾隐患自查和疏散逃生演练计划。将消防知识纳入社区学校、老年大学和开放大学课程,建立家庭、社区、城市一体化的消防终身教育体系。推行消防提示标准化,实现消防通识教育全覆盖。
3.消防培训
完善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消防职业资格培训和消防执业能力培训“三位一体”的社会消防培训工作模式。将消防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培训、就业培训、职业培训和农民工培训内容,列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丰富消防安全培训模式,突出技能实训和实景体验,引导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实现培训资源共享。推进消防专业教育“双证融通”,加快培养适应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知识型、发展型消防技能人才。建立消防职业项目内容研发和能力评价体系。强化消防从业人员市场准入机制,建立消防从业人员网上管理平台,实现动态监管和信用管理。加强对消防社会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的管理,研发启用消防技术服务执业活动监督管理系统,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模式,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情况开展监管,推动行业规范发展。企事业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设有消防设施的单位和场所消防管理员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消防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率达到100%。严格新申请培训机构和新增消防职业培训项目的条件审查,定期对现有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开展诚信和质量等级评估。强化消防执业能力培训,提高注册消防工程师从业比例。持续做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对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人员实施注册管理,规范执业活动。
4.消防文化
激发公众消防安全人文自觉,提高城市消防安全文明程度。开展“119”消防奖评选表彰活动,重点培育热心社会消防公益事业和见义勇为的消防典范。培塑“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城市消防安全理念,大力弘扬“赴汤蹈火、追求卓越”的城市消防精神和上海消防英烈先进事迹,增强全社会对消防职业的尊崇。继承优秀消防文化传统,鼓励专业及民间团体创作各类消防文化产品,持续开展群众性消防文化活动,推出一批市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文化演出活动。进一步推进消防文化主题公园建设。积极扶持成立各类民间消防公益组织,探索建立上海市消防公益基金会,鼓励单位、个人通过各类方式捐助消防事业发展。深化国内尤其是长三角地区的消防合作与交流。积极借鉴国外先进消防安全理念,加大与纽约、东京等国际大都市的交流力度,强化国际消防安全理论的研讨与交流。
重点项目:按照“一区一馆”的规划布局,建成消防宣传体验网络;制定出台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三提示”地方标准,实现消防通识教育全覆盖。
(四)公共消防基础设施
1.消防站
优化消防站规划布局。根据《城市消防规划规范》和《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同步调整本市消防基础设施用地指标;结合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消防规划,进一步优化全市消防站布点规划,完善战勤保障和综合训练体系,控制消防设施用地,预留发展需求;率先在中环以内试点规划设置小型消防站,破解中心城区落地难题。
加强公共消防站建设。依据《上海市消防规划(2003—2020)》,“十三五”期间,在续建江浦、马桥、叶榭、五洲、大团、颛桥、武宁、提篮桥、前滩、中新泾等10个消防站的基础上,加快落实规划消防站建设用地,再积极推进新建六灶、江镇、芦八、书院、华夏、龙华机场、石泉、淞沪、双阳、紫竹、浦江工、鲁汇、南大、庙行、嘉定城北、戬浜、徐行、唐行、兴塔、头桥、五四、东平、同三、芦三、川南、洞泾、山阳、重固、兴平、友谊、金都、岱山等一批消防站,并加快推进古北、金沙江、万荣、广中、新寺预备消防站前期工作。到2020年底,全市公共消防站总数达到180个左右。
完善战勤保障和训练场地设施。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公共安全火灾防控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扩建上海消防综合训练基地,并在中心城区外的浦东(南片、北片)、金山、松江、青浦、嘉定、宝山、闵行、崇明8个区结合消防站建设,合并设置战勤保障和区域训练功能。
落实建设经费。消防站建设经费包括工程建设费、消防装备费、土地费和开办费。根据现有市、区两级政府事权财权划分,消防站土地及其七通一平由区政府负责落实后交付市消防局,其费用由区财力承担,其余费用由市财力承担。浦东新区仍按照“东事东办”原则进行。
明确建设时序。2017年,相关区政府落实规划消防站的用地调整,并与市消防局签订用地协议,发展改革部门完成规划消防站立项工作;2018年,各区政府应根据2040年总体规划并结合区域火灾风险评估,修编区域消防站专项规划,中环以内的各区应制定小型消防站增补规划或方案,有规划消防站建设任务的相关区政府应完成征地动迁工作;2019年,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管理等部门完成前期审批,相关区政府完成划拨交地和市政配套接驳工作,规划消防站全面开工。
拓宽建设模式。在当前“市财力投资、区政府出地、消防局建设”的建站模式基础上,积极研究推行政府代建制、政府“交钥匙”和纳入公建配套同步开发等模式,加快消防站建设。
2.消防装备
消防车辆。落实市政府确定的6.686亿元消防专项装备建设任务。针对本市易燃易爆危化品、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地下空间、石油化工、水域等高风险场所并结合区域灭火救援实际,增配101米举高车、短轴距云梯消防车、涡喷车、双头灭火救援车、远程供水系统等80余辆特种消防车。制定区域消防训练基地消防车辆配置标准,满足教学训练需要。按照《公安消防部队工程机械配备使用方案》,采取购置、警地联勤等方式,配置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多功能滑移机等大型工程机械基本作战单元。建立消防装备技术培训、机械储备、维护保养等社会联勤保障机制。
特种消防装备。结合全市高层、地铁、化工、船舶、大跨度建筑等重特大风险源现状和今后发展趋势,加快消防攻坚专业队“高、精、尖”的作战、训练装备建设,在消防装备专项中增配大流量灭火机器人、大流量移动遥控炮、光谱分析仪、火场集成指挥系统等1900余件(套)装备。在年度装备建设项目中,逐年补充和更新特种消防装备。逐步推广和普及灭火防护靴、灭火防护服、单兵定位装置等新型攻坚专业装备,整体提高部队攻坚装备配置质量和数量。完善战勤保障大队执勤装备配备,优化以战勤保障基地为中心、分战勤保障点为辅的全市战勤保障体系建设。建立特种器材移动储备模块机制,每4个中队至少配置1辆特种器材保障车。
新建站点装备。按照现行消防站点装备配置标准,结合灭火救援作战实际,增加新建站点装备预算,源头提升新建站点装备配置水平。提高新建站点车辆配置质量,在现行消防站车辆配置标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消防车配置类型和配置数量,以满足今后执勤战备需要。根据当前新建站点车辆配置要求,增配贴合辖区灭火救援实际的车辆装备,强化车辆配置的针对性,确保“一站一配置、一站一特点”。
3.消防水源
进一步明晰市政消火栓的监督管理、补建、日常维护保养等工作职责,完善消火栓监管机制。强化市政消火栓网格化管理,完善消防水源管理信息共享、部门联动、定期评估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快缺建消火栓补建,加强天然和人工消防水源以及消防车取水设施建设,保障消防应急用水。2017年,实现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十三五”时期,市政消火栓完好率保持在95%以上,规划建设、日常监督管理、维护保养等各项工作更加规范。
4.消防通信
推动超高层、地下空间、大型建筑等重点单位接入800兆政务网,实现市级应急救援无线调度一张网。新建消防350兆数字无线通信系统,为消防员配备具有通信传输、人员定位等功能的小型化、轻型化单兵通信装备。
5.消防车通道
城市建设及更新改造时,按照标准建设消防车通道,并符合道路、防火设计相关规划、标准的要求。城市各级道路进一步完善优化路网结构,减少尽端路的设置,城市居住区和企事业单位尤其是老旧居民小区内部道路考虑城市综合防灾救灾和避难疏散的需要,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对接交通指挥和信息发布平台,推进消防接处警与智慧交通有效衔接。
重点项目:新建30余个公共消防站(其中部分含战勤保障和训练基地功能),扩建上海消防综合训练基地;完成市政府6.686亿元消防专项装备建设任务。
(五)消防信息化与科技
1.拓展基础网络
依托下一代城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消防指挥调度网的核心设备及主干链路冗余备份建设,优化网络架构,扩展网络地址空间,升级网络传输带宽,将网络延伸至政府专职队。开展消防无线通信网的“模转数”建设,全面配备数字集群电台。优化调整消防卫星通信网,扩容带宽,提升卫星频率资源应用效率,在全市东西南北中各配置一辆卫星车。
2.完善硬件基础
基于大数据架构,统一建设消防云计算中心,将硬件基础设施进行虚拟化和资源池化管理。开展指挥中心基础环境升级改造,优化席位设置、升级音视频及显示设备,提升网络接入、音视频集成、信息汇聚和互联互通互操作能力。扩容专线接入能力,实现与应急办、气象、安监、地震、环保、水务、电力、燃气等灭火救援社会联动单位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和协同合作。升级视频会议系统,完善营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基于虚拟化桌面的电子阅览室,实现多方音视频交互和共享协同,满足多网协作、高清化、移动化和可扩展的新需求。
3.优化系统架构
建设市、区两级消防大数据平台,重点推进与公安、交通、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安全监管、民防、水务、气象、轨交、医疗等部门之间的资源信息共享,通过海量数据的整合、清洗和梳理,为城市消防精细化管理提供决策依据。优化信息系统应用架构,引入政府公共数据开放和公共信用信息服务,提供消防物联网设备、移动警务应用、视频图像资源、地理信息资源、北斗卫星定位等统一的基础信息服务,为消防工作信息化的业务应用接入、数据共享交换和个性化开发提供基础服务支撑。建设移动警务应用支撑平台,开发指挥、执法、办公、视频等移动终端应用软件,对接综合应用平台,满足动态信息采集、可视化灭火救援指挥、移动执法、移动办公等业务需求。
4.健全应急通信体系
拓展消防应急通信技术手段,解决复杂环境下的信号覆盖问题,实现各指挥部之间、各作战单元之间、指挥部与作战单元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明确各种灾害类别和等级的通信保障模式,成体系配备高层建筑、地下空间、超大综合体、石油化工火灾及地质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通信装备。组建高层、地下空间、大型建筑、无人机、跨区域等5类专业应急通信保障分队,解决复杂环境下的语音、图像和数据传输问题。以任务为导向,健全信通机构,配强各区应急保障分队,组建无人机分队,强化实战化训练,完善训练保障机制,满足灭火救援现场科学化应急指挥的需求。
5.强化新技术研发应用
广泛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成果,充分发挥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消防从业单位的作用,探索消防车辆、装备国产化。开展大型物流仓储建筑火灾防控技术、新型能源产业火灾防控技术、火灾调查新技术、智能调度技术、火灾事故应急指挥和处置技术研究。研发具有通信传输、人员定位等功能和防水、防爆、耐高温等性能的小型化、轻型化单兵通信装备。依托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适应不同地域和灭火救援需要的应急通信模块化装备研发和应用。健全完善科研工作的激励机制,推进消防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
重点项目:建设消防大数据应用平台;健全完善应急通信保障体系。
(六)消防力量
1.打造应急救援专业化攻坚力量
做强高层、地铁、化工、船舶、大跨度建筑、防化、排爆7类攻坚专业队,深化技战术研究和训练,优化执勤模式和类型灾害战斗编组,提升部队应对特殊、复杂灾害事故能力。组建国家级应急救援专业队伍。根据典型灾害对象实战化训练需求,建立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地下空间(地铁)、大跨度建筑、船舶等实训基地。协调推进消防空勤队、搜救犬队业务能力建设,提升专业攻坚水平。强化应急救援联勤联训,依托“3+X”综合应急救援机制,共建共享应急管理信息和资源,组织全市各路应急力量开展经常性的综合应急救援拉动演练。推动建立应急联动单位、乡镇政府及单位专职消防队伍实战互通的指挥通信网络,整体提升应急响应水平和综合救援能力。对接长三角城市群发展战略,推动完善区域灭火应急救援协作框架,密切联动、整合资源。
2.推动专职消防队伍职业化发展
出台《上海社会消防组织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在未建有公安现役消防队的全国重点镇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乡镇,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加强大型火力发电厂、民用机场、港口、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装卸专业码头、大型修造船厂、城市轨道交通综合维修基地、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大型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落实人员、装备、车库、经费保障等措施;强化与公安消防队伍联勤联训,推动专职消防队员参加消防员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建立与消防站点建设同步发展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编配机制,到“十三五”期末,编制额度力争达到6000余人;探索政府专职消防员单独编队执勤模式;拓展职业发展空间,建立内部转岗、外部推荐的职业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政府专职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到“十三五”期末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明确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公益属性,建立和完善符合高危职业特点的政府专职消防员薪酬制度、保障机制,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逐步提高政府专职消防员收入水平。落实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加大职业健康投入,全方位完善体制机制保障。
3.加快基层志愿消防队伍建设
推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基层消防安全组织。在未达到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标准的轨道交通站点、三星级以上宾(旅)馆、饭店、三级甲等医院、三万平方米以上的商(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体育场馆、高度一百米以上的综合性商务楼以及火灾高危单位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及居(村)民委员会,建立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并纳入工程验收范畴。
4.加强应急救援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完善灭火救援专家组制度,适时调整、增补相关行业和领域专家,充实市、区两级专家库;健全专家组运作机制,强化会商研讨、应急响应和辅助决策,为各类应急救援提供“智库”支持。鼓励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培育高层、地下、化工、船舶灭火救援和核生化爆应急救援指挥、消防装备管理等专业人才。探索完善涵盖现役、专职消防员的职业技能鉴定体系,构建系统完整的考核评价标准,不断扩大职业技能鉴定受众范围。
重点项目:做强高层、地铁、化工、船舶、大跨度建筑、防化、排爆7类攻坚专业队伍。
五、“十三五”时期上海消防事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区政府将消防规划内容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级城乡规划范畴,进一步固化完善“政府牵头、部门协同、属地主责”的协调落实机制,细化明确牵头部门、时间步骤和责任措施,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消防规划实施指导。各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乡规划总体布局和消防专项规划要求予以推进。在规划建设项目审批中,重点做好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用地规划控制。
(二)加强经费保障
按照“事权与财权相一致”的原则,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规范高效、分类负担、分级保障的经费长效管理机制。市、区政府对消防业务经费进行统筹管理,财政、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管理、经济信息化等部门对设施及实战急需重大项目建设实施专项保障,切实为消防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三)加强评估落实
建立科学的规划推进评价机制,对重大任务实行项目化管理,并逐项明确具体目标、时间节点及完成标准。加强对规划推进工作的检查督导,健全督查督办和帮扶指导制度,2018年,对本规划实施情况开展中期评估,确保目标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对本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要严格执行,确需调整的,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加强考核问效
将消防规划推进落实情况作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以及领导干部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范畴。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并结合年度市、区消防委工作考核,全面分析检查规划实施效果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十三五”期末,市政府将对消防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失职、渎职或工作不力造成消防规划不落实、火灾隐患突出、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