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性

责任心

高效率

科学性

全面性

《“十三五”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 》

一、规划背景

“十二五”时期,我省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知识产权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知识产权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前十,主要指标达到全国先进、中部领先水平。与“十一五”末相比,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4.28件,增长了8.9倍;每万市场主体平均有效商标拥有量达到707件,增长了1.59倍;通过《专利合作条约》途径提交的专利申请量(以下称PCT专利申请量)达到659件,增长了2.2倍;作品登记数量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量达到4115件和6000件,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注册登记数量大幅增加。市场主体知识产权综合运用能力不断提高,形成了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达到33.6亿元,年均增长50%;专利许可备案达到1247件。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不断加强,全省共查处专利侵权假冒案件1340件,商标权、商业秘密等侵权假冒案件6.5万件,侵权盗版案件76件。同时,我省知识产权数量与质量还不够协调、区域发展不够平衡、保护力度有待强化;核心专利、知名商标品牌、精品版权较少,布局不够合理;管理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加快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的关键阶段,也是我省由科技大省、知识产权大省向科技强省、知识产权强省跨越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知识产权作为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更加突出。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准确把握新形势新特点,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破除制约知识产权发展的障碍,全面提高知识产权治理能力,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取得突破性进展,为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的全链条,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运用,提升知识产权质量和效益,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为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加快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引领。深化知识产权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知识产权领域理论、制度、文化创新,探索知识产权工作新理念、新模式,厚植知识产权发展新优势,拓展发展新空间。保障创新者的合法权益,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热情,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坚持统筹协调。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统筹,紧贴创新发展需求,推进知识产权与产业、科技、环保、金融、贸易以及军民融合等政策的衔接,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能、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做好分类指导和区域布局,坚持总体提升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弥补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等突出短板,做强知识产权工作全链条,实现知识产权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坚持绿色发展。加强知识产权资源布局,优化知识产权法律环境、政策环境、社会环境和产业生态,推进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促进产业低碳循环发展,推动资源利用节约高效、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坚持开放共享。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加强内外联动,按照“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协同发展等战略部署,加强知识产权开放合作。加强基础信息互联互通和传播利用,使知识产权成果更好地惠及社会公众。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目标如期完成,知识产权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保护和运用能力得到大幅提升,建成一批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基本建成知识产权强省。

——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显著改善。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权益分配更加合理,执法保护体系更加健全,市场监管水平明显提升。

——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充分显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显著提高,产业化水平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明显提高。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更加活跃,技术、资金、人才等创新要素以知识产权为纽带实现合理流动,带动社会就业岗位显著增加。

——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大幅提升。知识产权拥有量进一步提高,核心专利、知名品牌、精品版权、优秀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优良植物新品种等优质资源大幅增加。行政管理能力明显提升,专业人才队伍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构建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建成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知识产权运营、金融等业态发育更加成熟,资本化、商品化和产业化渠道进一步畅通,市场竞争能力大幅提升,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

1.推进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争取纳入国家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省份,集中破解制约知识产权支撑创新驱动发展的难题,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构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探索支撑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运行机制,推动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责权一致、运转高效的体制机制。(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编办、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2.建立以知识产权为重要内容的创新驱动评价体系。在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时,注重鼓励发明创造、保护知识产权、加强转化运用、营造良好环境等方面的情况和成效。(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统计局等)

3.加快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改革。完善有利于激励创新的知识产权归属制度,构建提升创新效率和效益的知识产权导向机制。(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农委、省林业厅、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

(二)提升知识产权质量效益。

1.培育高价值专利。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着力提升专利的创造质量、申请质量和代理质量。发挥专利奖标杆引领作用,完善专利质量评价标准,建立专利申请质量监管机制和诚信档案。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推动企业、高校院所和服务机构加强合作,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开展集成创新,在主要技术领域形成一批创新水平高、权利状态稳定、市场竞争力强的高价值专利。(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等)

2.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提升商标权保护工作效能,为商标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创新商标行政指导和服务监管方式,更加注重商标注册和品牌建设,提升企业运用商标制度能力,打造知名商标品牌,推进安徽品牌向中国品牌、世界品牌的转变。(牵头责任单位:省工商局,配合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等)

3.打造精品版权。全面完善版权社会服务体系,发挥版权社会服务机构的作用。充分发挥版权示范城市、单位、园区(基地)的引领作用,打造一批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的版权企业,带动版权产业健康快速发展。鼓励文化领域商业模式创新,大力发展版权代理和版权经纪业务,促进版权产业和市场发展。(牵头责任单位: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配合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等)

4.加强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领域知识产权工作。加强种业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协作创新,加大对植物新品种侵权的打击力度,推进植物新品种权交易和推广。充分发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制度的作用,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升级发展。(牵头责任单位:省农委、省林业厅,配合单位:省质监局、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等)

(三)促进知识产权有效运用。

1.健全市场化知识产权运营机制。构建布局合理、层次鲜明、高效顺畅、功能齐备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支持运营机构发展。创新运营模式和服务产品,构建开放、多元、融合、共生、互利的知识产权运营生态系统。(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

2.构建知识产权金融支撑体系。拓展投融资渠道,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和信托业务,支持以知识产权出资入股。完善知识产权信用担保机制,发展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等新模式,促进企业“科技成本”有效转化为金融资本。创新知识产权投融资产品。引导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加强对知识产权领域的投资。探索知识产权创造与运营的众包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基于众创、众包、众扶等新模式特点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积极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促进“互联网+”知识产权融合发展。加强专利价值分析与应用效果评价工作,加快专利价值分析标准化建设。加强对知识产权质押的动态管理。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险。(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监局、安徽证监局、安徽保监局、省担保集团等)

3.加强知识产权协同运用。面向行业协会、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知识产权协同运用试点,建立订单式发明、投放式创新的知识产权协同运用机制。发挥行业协会在知识产权联合创造、协同运用、合力保护、共同管理等方面的作用。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强化知识产权申请、运营权责,加大知识产权转化力度。(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

4.推动军民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深入贯彻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战略,加快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完善归属和利益分配机制,加强国防知识产权保护。推动“民参军”机制创新和“军转民”开放创新,出台知识产权促进军民融合产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国防专利享受普通专利的各种待遇。加大对国防专利产业化的金融支持力度,加速成果转化。(牵头责任单位:省国防科工办,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

(四)实行严格知识产权保护。

1.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规制度。落实中央关于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完善相关法规制度,积极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研究制定“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等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商务厅、省司法厅、省法制办等)

2.依法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支持设立合肥知识产权法庭。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三合一”审理机制,努力为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供全方位和系统有效的保护,维护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稳定性、导向性、终局性和权威性。加强知识产权“双轨制”保护,发挥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优势互补、优势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健全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加强专利纠纷诉调对接。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统一执法标准,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队伍专业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推进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执法协作,加大涉嫌犯罪案件线索移交工作力度。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对制假源头、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群体侵权的查处力度。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监督,加强执法维权绩效管理。健全预警防范与快速维权机制,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公平公正、开放透明的法治环境和市场环境。(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编办、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商务厅、省司法厅、省农委、省林业厅、省质监局等)

3.加强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加强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提升预警防范能力。加大对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援助力度,构建公平竞争、公平监管的创新创业和营商环境。(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商务厅、省司法厅、省质监局等)

四、重点工作与支撑体系

(一)加强知识产权强企建设。

1.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能力。支持企业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和管理水平,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在生产经营、科技创新中全过程管理知识产权。推动企业在并购、股权流转、对外投资等活动中加强知识产权资产管理,引导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资本化运作。鼓励支持企业主动介入国际研发分工、设立海外研发机构、申请注册境外知识产权、参与国际技术标准制定,提高海外市场占有率,依靠知识产权“走出去”。加强商标国际注册,实现产品未到、商标先行。(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等)

2.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遴选一批具有较强创新实力、较大品牌优势、良好发展潜质的骨干企业,提供高端知识产权服务,创造引领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成果,培育一批综合实力较高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省统计局等)

(二)推动产业升级发展。

1.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建立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统计制度,定期发布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指南。加强分类指导,集成创新资源,着力培育一批高增长、高收益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积极开展省级商标专业品牌基地和商标创业创新基地建设,发挥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省统计局等)

2.发展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支持联盟开展定向化、系统化的知识产权前瞻布局,构筑和运营产业专利池,推动形成标准必要专利,建立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侵权监控和风险应对机制,保障产业技术安全和支撑企业走出去。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引导产业创新发展。(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等)

3.深化知识产权评议工作。建立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对政府资金资助的重大科技经济项目、创新创业人才引进项目、涉及国家利益的企业并购和技术出口活动等,开展知识产权评议,规避知识产权风险。加强知识产权评议专业机构建设和人才培养,积极推动知识产权评议成果运用。(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

(三)建设知识产权强市强县。

1.推进知识产权区域试点示范。完善评价体系,建成一批综合实力领先、特色优势明显、引领示范作用强的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完善评价考核办法,建成一批知识产权要素活跃、密集型企业集聚、密集型产业加快发展的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等)

2.推动区域知识产权协调发展。针对不同地区的发展特点,加强分类指导,增强知识产权发展的均衡性。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要掌握国际经济竞争主动权,积极探索、先行先试,紧紧依靠创新和知识产权驱动发展。支持合肥综合性国家科技中心提升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发挥好引领、辐射和带动作用。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要努力赶超全国先进水平,加快提高利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产业升级能力,在优势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上取得突破。皖北地区要从实际出发,重点提升承接知识产权转移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促进经济跨越发展。支持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建设,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水平。指导各类开发园区构建知识产权工作体系。(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发展改革委等)

(四)构建知识产权人才体系。

1.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加强知识产权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支持高等学校设立知识产权专业。加强知识产权学历教育和非学历继续教育。充分利用高校教育资源,面向我省知识产权实务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培养高端知识产权人才。构建政府部门、高校和社会培训相结合的多元教育培训组织体系,建立知识产权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等常态化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推动将知识产权课程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和选学内容。加强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专利工程师、专利联络员和知识产权管理专员的培训力度。(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2.促进知识产权人才流动与合理配置。建立人才引进中的知识产权鉴定机制,利用知识产权信息发现人才。促进高校院所和企业之间的人才互动交流,引导知识产权人才向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和企业流动。(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五)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水平。

1.构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各类知识产权信息互联共享并与经济、法律、科技、产业运行等信息资源开放互通。试点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集聚服务机构,发挥集约效益、辐射效应和引领示范作用,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规模化发展。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采取联合经营、上市融资等方式做大做强。完善服务机构布局,推动知识产权服务向基层延伸,实现市级商标与专利代理机构全覆盖。(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

2.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实施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支持服务机构开展特色化、高端化服务,培育服务新业态。引导服务机构增强品牌意识,着力创建、开发和运营品牌,培育一批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推动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依法做好知识产权案件代理、辩护工作,依法从事专利和商标代理,组织和推动律师积极为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提供法律服务。加强对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管和行业自律,建立信息公示、信用评价和失信惩戒等管理制度,及时披露相关执业信息,规范经营行为。(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等)

(六)营造知识产权文化环境。

1.加大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力度。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专利周等宣传活动,积极倡导“尊重原创、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着力形成敢为人先、敢冒风险、敢于竞争、宽容失败的舆论导向。丰富宣传普及渠道,发挥新媒体传播作用,挖掘报道知识产权典型人物和案例,弘扬知识产权正能量。(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农委、省林业厅等)

2.提高全民知识产权意识。推动群众性发明创造活动广泛开展,激发全社会知识产权创造热情。加强普及型教育,将知识产权内容纳入普法教育和全民科学素养提升工作。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知识产权意识和法制观念。(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组织实施年度推进计划,加强对规划目标任务落实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落实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制定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和配套政策,推动规划有效落实。

(二)加大资金保障。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相互衔接协调,各级财政按照现行经费渠道对规划实施予以合理保障。统筹各级各部门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公共资源,突出投入重点,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重点任务落实。

(三)强化考核评估。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和评估。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本规划的部署和要求,建立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机制,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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