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少数民族古籍保护工作“十三五”规划》印发
《全国少数民族古籍保护工作“十三五”
规划》对“十三五”时期全国少数民族古籍保护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
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
研究室按照国务院赋予国家民委“组织、协调、联络、指导”的职能,紧密结合全国民委主任会议精神和2018年工作开局,指导全国31个省区市、13个少数民族古籍协作小组,凝心聚力,迅速行动,着力开展了四项重点工作,为《
规划》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的贯彻落实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是继续打造“民族遗珍 书香中国——中国少数民族古籍珍品暨保护成果展”全国巡展的品牌。经与有关单位协商,已初步选定在西南民族大学,云南的楚雄彝族自治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继续举办全国巡展,进一步让少数民古籍走进基层、走进校园、走进沿海地区。
二是加快对人口较少民族和边远地区的少数民族古籍抢救、整理、出版工作。会同云南省民委对《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云南省8个人口较少民族卷和彝族卷、傣族卷的编纂工作进行指导,进一步梳理明确了措施安排、工作日程。
三是推动少数民族文字古籍定级标准的颁布实施。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完成了《少数民族文字古籍定级》的征求专家意见、召开专家审查会等环节。
四是推进全国少数民族古籍重点出版项目。“十三五”期间,将支持重点项目32个。其中,影印本撒拉族手抄本《古兰经》已出版,并在西宁市举行了首发式;《壮族英雄史诗——莫一大王唱本影印译注》召开了编纂工作会议,培训了相关人员;《回族金石图鉴》已开展金石文字录入、题记编撰、图片修制和书稿编校工作,标志着《中国少数民族古籍金石图录》编纂工作正式启动;其他项目也在有条不紊的推进中。
《
规划》是全国少数民族古籍保护工作的第一个五年
规划,明确提出了“十三五”时期推动做好新时代少数民族古籍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和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