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现状
随着我省城乡一体化发展持续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快速发展。目前,全省共有13个设区市,96个县,其中20个县、21个县级市、55个市辖区,832个乡镇,454个街道,共有21556个村民委员会,其中14477个村委会,7079个居委会。“十二五”期间,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规划》,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深化、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城乡社区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南京市、太仓市,以及13个区、16个街道、83个社区被评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单项及总数均列全国之首。全省90%的城市社区、80%的农村社区达到省级和谐社区标准,共有1个设区市、10个区获评“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
二是城乡社区服务管理平台不断完善。全省“一委一居一站一办”新型社区服务管理体制基本实现全覆盖。各地大力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2011-2016年,省级财政累计投入6亿元专项资金,地方财政累计投入39.6亿元,新建、改造社区基础平台达标项目5876个,新增社区服务用房168.5万平方米。目前,全省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普遍建立,其中90%达到省定400平方米的标准。
三是城乡社区服务内容和方式积极创新。全面按照城市社区“6+X”、农村社区“8+X”的标准,配套服务功能,健全服务体系,完善“八室、两超市、一场所”,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生产生活和物质文化需求。依托“社区+”平台,整合社区资源,探索推行“一门受理、一站服务、全科社工”。大力发展市场化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居民志愿互助服务等,构建多元主体有效衔接的社区综合服务体系,方便居民群众生产生活。
四是深化“三社联动”提高城乡社区服务水平。深入推进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专业社工为支撑的“三社联动”机制建设,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建立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机制,全省社区社会组织登记30338个,占登记社会组织总数的37.7%,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基地341个,对社区社会组织予以资金、项目、人才、场所等多方扶持,加快了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有效激发了社会组织的活力。
五是社区服务管理信息化和“智慧社区”建设探索推进。11个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和4个全国社区服务信息惠民试点单位积极开展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和智慧社区的试点建设,起到了积极示范作用。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连云港、扬州、镇江、宿迁等市相继出台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政策文件,部署开展社区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和“智慧社区”建设。
(二)存在问题
一是区域发展不平衡。由于经济发展、区位条件、思想认识等方面的差异,不同地区之间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仍然存在一定差距,苏北地区社区服务水平仍然落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入不足,需要进一步推进统筹协调发展。
二是服务资源整合程度不够。目前少数地方的城乡社区“硬件”还不达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面积不够和服务功能单一、服务方式较少,仍然存在服务资源碎片化、服务方式单一化、社区工作行政化等现象,不少地方服务资源和力量分散,缺乏有效的整合和提升,影响了基层群众更高服务需求的提供。
三是社区信息化建设需要进一步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政府职能部门多,服务人群数量大,出于信息保密和部门利益等多方面的原因,部门间信息系统整合难度大,城乡社区系统信息资源和功能整合度有限。
四是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投入不足。部分地区投入不多,政府投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的效果不明显,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不高,社区服务多元化投资格局尚未有效形成。
五是社区工作人员能力素质有待提高。社区服务队伍规模小,专业社工、社区志愿者较为缺乏,社区工作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不高。
(三)面临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江苏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关键时期,是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阶段,是全省民政事业转型发展、全面建成现代民政的关键时期,也是我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阶段。随着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农业现代化、“互联网+”的加速推进,全省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面临一系列新机遇新挑战,社区居民对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服务等各类社区服务的需求急剧增加,迫切需要提供社区养老、文化、便利、创业等多样化服务需求。同时,由于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技术手段和新生活方式的兴起,社区服务的方法、模式和渠道也迫切需要伴随社会发展进行创新、变革,对城乡社区服务体系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此外,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日益完善,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建设,为加快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了有利条件。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总目标,以居民群众需求为导向、改革创新为动力,整合资源、增强能力,推动城乡社区服务精细化、专业化、标准化,建立机构健全、机制完善、队伍合理、设施完备、群众满意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社区居民的根本利益作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居民服务需求为导向,促进社区服务与居民需求即时、精准、动态对接,真正把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成为服务居民、造福居民的民心工程。
——坚持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发挥政府在城乡社区服务建设中的主导作用,确保社区服务的公益性和便民利民特点,增强社区服务可持续发展能力。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区服务,逐步扩大由社会力量承接、,提供公共服务和解决事项的领域及范围。
——坚持统筹城乡,补齐短板。整体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统筹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服务资源配置、服务队伍建设、服务产品供给,补齐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短板,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社区服务体系,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坚持资源整合,创新引领。最大限度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整合资金、资产和资源,巩固、发展社区服务现有设施基础和制度基础,依靠机制、技术、服务创新,丰富项目,优化流程,提升品质,推动城乡社区服务的理念、内涵、方法、技术不断创新成长。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城乡社区服务管理机制、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社区“一门式”服务模式更加完善;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水平、
规划布局、功能配置更加完备;社区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社会组织服务、志愿服务有效衔接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更加成熟;依托政务“一张网”,信息互通共享、服务智慧便捷的城乡社区服务信息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以社区党组织和社区自治组织成员为骨干、社区专职工作者为支撑、社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和志愿者为补充的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更加健全;以城乡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为支撑的“三社联动”新型社区服务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全省初步建成较为完善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
——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覆盖率达98%;
——城乡社区 “一门式”服务率分别达90%和85%以上;
——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达标率分别达95%和90%以上;
——城市社区工作者中持有职业水平证书占比达6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城乡社区服务管理机制建设
1.全面深化“一委一居一站一办”服务管理模式。城乡社区服务机构是提供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的主体和平台,既包括基层政府及其派出机关在城乡社区设立的公共服务机构,也包括在城乡社区内开展活动的社会服务机构。要全面建设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村)委会为基础、社区管理服务站(综合服务中心)和综治办为平台、其他各类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新型社区服务管理体制,实施“扁平化”管理,按照“精街道(乡镇)、强社区”的要求,将人、财、物等直接下沉到社区,优化公共资源在城乡社区的配置,实现城乡社区服务管理更加高效。
2.建立健全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按照构建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要求,推动社会服务管理向末端延伸,打破部门界限,建立健全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合理设置服务管理网格,城市社区以居民小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商企业集聚地等为基本单元;农村社区以自然村、村民小组或一定数量的住户为基本单元,大体按照城市300户左右、农村200-300户划分网格,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归入相应网格,不留盲区。把管理资源下沉到网格,每个网格确定1名网格长,由社区“两委”成员、社区工作者等担任,每个网格配备1名以上专兼职网格员,实行分片负责、责任到人。把具体工作落实到网格,做到需求在网格发现、信息在网格采集、隐患在网格排查、环境在网格维护、服务在网格开展,通过网格更加深入了解社情民意,更加及时发现社会矛盾及安全隐患,更加精细管好社区环境,更加精准服务居民群众。到2020年全省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覆盖率达98%。
3.推行社区“一门式”服务模式。在城乡社区全面推行“一门式”服务模式,做到社区公共服务事项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推行城乡社区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充分发挥社区基础平台的最大效能。科学核定设置城乡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职能、窗口、人员,确保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机构高效运转。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推行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委托代办等服务方式,提高社区居民满意度。到2020年,城乡社区“一门式”服务率分别达90%和85%以上。
4.健全“三社联动”服务机制。按照“政府扶持、社会承接、专业支撑、项目运作”的思路,大力促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深度融合,完善社区组织发现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服务项目、支持社会组织承接、引导专业社会工作团队参与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社区广纳各方、包容共享的载体作用,统筹社区各类资源,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社企合作等途径,引导驻社区单位、社会工作机构、其他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有序参与社区治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立足公益、机制灵活的服务载体作用,进一步完善孵化培育、人才引进、资金支持等扶持政策,落实税费优惠政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补贴活动经费等措施,重点培育发展在社区开展纠纷调解、法律服务、治安联防、公益慈善、互助服务、文体娱乐、防灾减灾等活动的社会组织,将政府承担的技术性、服务性、辅助性行政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转交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承接。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贴近居民、助人自助的专业支撑作用,借助专业社工优势,协助政府和社区做好梳理群众需求、优化服务项目、开展专业服务等工作。
(二)全面提升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水平
1.大力推进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认真落实《江苏省“十三五”时期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规划,要继续加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
规划建设,按照每百户居民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通过新建、购买、置换、改建、项目配套和整合共享等方式,进一步提升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水平。以县、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为重点,合理配置各类专项服务设施,方便服务居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逐步高质量、高标准地实现城乡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结合本地实际,针对部分地区社区规模较小、居民集聚、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困难大的情况,探索建设“多社区一中心”,建设服务面积大,服务功能全、服务水平高的社区服务中心,为周边社区集中开展为民服务。
2.科学设置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功能。按照服务和活动场所最大化、办公场所最小化的原则,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科学划分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社区工作用房和各类居民公益服务等功能区,推行“一室多用、集中服务”。全面推行城乡社区工作人员集中办公、居民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居民公益服务和文体活动合理分配,充分发挥社区基础平台的最大效能。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功能设置中,要突出地域特色、乡土特色和社区特色,营造亲情化、人性化的服务环境,满足居民对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服务和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场地需求。要健全综合服务设施运行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综合服务设施社会化运作机制,逐步建立社区组织、社区居民轮值、轮管制度,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
(三)推进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化和均等化建设
1.加强社区政务服务配置标准化。城乡社区要根据政府统一部署,依托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等社区服务设施,提供标准化的政务服务。城市社区提供的基础政务服务,主要包括:就业创业、社区保障、社会救助、人口计生、社区城管、气象灾害预警传播、社区事务公开等服务功能,承担街道便民业务代收代办。同时,城乡社区要配合基层政府,维护公共安全,做好综治、警务、消防、防灾避难等方面的工作。农村社区提供的基础政务服务,主要包括:就业创业、社区保障、社会救助、人口计生、金融、农民建房、农业技术和农资供应信息、气象灾害预警传播、应急广播等服务功能,要设置村务公开栏,在规定时间内公示政务、村务、财务、服务等规定内容,承担乡镇便民业务代收代办。有条件的城乡社区要设立帮困基金,救助帮扶特殊困难群众。
2.推进社区公共服务配置均等化。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服务机构,提供面向全体居民、贯穿生产生活各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按照基层政府部署,统筹开展儿童托管教育、医疗卫生、文体活动、居家养老、残疾人康复、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等基本公共服务,重点做好优抚对象、低收入群体、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照料服务。探索建立公共服务事项全程委托代理机制,促进城乡社区服务项目与服务标准有机衔接,大力推动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城乡社区全覆盖,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3.发展城乡社区便民生活服务。完善城乡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络,推进“城市社区一刻钟服务圈”建设,完善农村社区便民服务网点。坚持有偿、低偿、无偿相结合,支持引导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社会力量兴办居民服务业,重点发展社区超市、快递点、标准化菜店等零售网点,有条件的城乡社区可设置爱心超市,积极发展家政保洁、餐饮休闲、家电维修和再生资源回收等服务,满足社区居民生产生活便利需求。鼓励邮政、金融、电信、燃气、自来水、电力等公用事业服务进社区,逐步形成政府扶持、社会承担的社区便民服务新格局。
4.提高城乡社区的专业服务能力。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专项社区服务设施,着力培育扶持社区专业服务社会组织,提高社区专项服务能力。通过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以及人才培养、资金、项目等政策支持措施,努力培养
行业性、区域性、有影响力的社会组织,大力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在纠纷调解、居家养老、儿童托管、残疾人康复、公益慈善、文体娱乐、生产生活技术服务等方面的作用,拓展在扶贫济困、城市流动人口、农村“三留守”人员、特殊人群等重点服务领域的服务项目,推进政府、社区组织、社会组织互动合作,使社会组织切实承担起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职责、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推动社区社会组织服务能力的深化拓展。
5.积极引导城乡社区志愿服务常态化。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志愿服务工作室,搭建志愿者、服务对象、服务项目对接平台。建立健全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和激励保障机制,培育志愿服务组织。建立健全志愿服务项目化运作机制,推广“菜单式”志愿服务,探索志愿服务互助循环。完善“社工+志愿者”联动机制,放大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效应。倡导社区居民开展养老、救助等自助互助服务,引导志愿者开展以低保对象、空巢老人、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为主要服务对象,以家政服务、文体活动、心理疏导、保健指导、法律咨询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逐步建立志愿服务供需有效对接机制和服务长效机制。
要不断提高城乡社区服务的专业化、社会化、标准化水平,到2020年,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达标率分别达95%和90%以上。
(四)大力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
1.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城乡社区延伸。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各级政务服务(行政审批)部门的具体安排,依托江苏政务服务“一张网”,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一张网”进社区。全面公开城乡社区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推动适宜上网运行的事项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办理,建设城乡社区网上服务站点,依托城乡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探索网上代办、多级联动办理的服务模式,逐步建立规范、透明、便捷的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政务服务体系。逐步推进党建、综治、公安、农工办、农业、人社、民政、教育、卫生计生等信息资源在社区服务中互通共享。推行“一门式”服务模式,做到社区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事项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2.推进“互联网+社区服务”和智慧社区建设。鼓励各地各级根据本地条件和需求,开发完善具有本地特色的社区信息化服务功能。城市社区要充分利用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移动互联网技术,开发社区服务交互信息平台,及时了解掌握社区情况,畅通居民诉求表达渠道,提供及时有效服务;引导居民运用网络新媒体密切人际交往、参与社区事务、开展互助服务;大力发展社区电子商务、完善各类信息服务内容和载体,着力打造智慧社区。农村社区要规范开展村务公开,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在规定时间主动公示政务、村务、财务、服务信息;大力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支持农产品电商平台和乡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
(五)加快城乡社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1.完善城乡社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机制。建立以社区党组织、社区自治组织成员为骨干、社区专职工作者为支撑、其他社区服务从业人员和社区志愿者为补充的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作用,聘好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吸引退休党员干部、优秀大学生、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专业社会工作者等优秀人才开展社区服务活动。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纳入省市县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规划,加快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选优配强村(居委会)党组织书记、村主任,加大从社区党组织书记、村主任中招录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的力度,注重把表现优秀、群众公认度高的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选拔到街道领导岗位,推动符合条件的村(居委会)党组织成员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负责人或成员。
2.健全城乡社区工作者使用评价制度。进一步完善城乡社区工作人员的使用、评价、激励等制度,要制定完善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要遵循科学合理、按需设岗、评聘分开、分类管理的原则,社区专职工作者由区根据工作需要设岗招聘、公开招考,由街道管理、社区使用;探索推行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分类定级、薪酬动态调整、绩效考核、奖惩晋升退出等管理机制,加大“全科社工”培养力度,对获得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的给予职业津贴。对村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成员,各条线下沉到社区的专职工作人员、社区专业社工及其他社区工作者,由社区统筹使用。探索城乡社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分级制度,按照相应专业资格条件予以评聘和晋升,社区工作者薪酬水平与工作实绩等挂钩。要不断提升社区工作者专业化水平,到2020年城市社区工作者中持有职业水平证书占比达60%以上。
3.建立健全城乡社区工作人才培养体系。坚持存量提升与增量扩充,专业教育、职业培训与知识普及相结合,建立健全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以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能力提升工程为抓手,依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加强对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的培训,设区市、区联动,每年对村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轮训一遍。重点对社区直接从事社会服务的人员进行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逐步提升转化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基层党组织成员、村委会成员、社区专职工作者等社区管理和服务人员岗位培训中,增加社会工作方面的专业课程。积极招录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到社区就业,支持社区管理与服务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和专业培训,支持他们参加社会工作专业在职教育。完善社区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体系,支持和督促取得证书人员参加继续教育。
4.建立健全城乡社区“社工+志愿者”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志愿者的作用,以志愿服务项目为载体,社区社会工作者引领带动志愿者广泛参与社区事务,丰富社区服务资源,凝聚社区建设合力,最大程度实现社区共驻共建共享。在社区志愿者组织中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负责志愿者的招募、组织、管理、培训和监督,引导和带领志愿者参与社区建设。依托“江苏志愿”信息管理系统和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实现社区志愿服务需求与供给的无缝对接,做好社区志愿服务记录工作。对有从事社会工作职业意愿且符合条件的优秀志愿者,在其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经登记后,优先录用到社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组织领导体制。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省级将加强指导,设区市要进行统筹,区、街道负直接责任。建立完善省、设区市、区三级城乡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定期
研究社区治理与服务工作,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工作推进合力。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支持和居民参与的社区建设工作推进机制,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社区建设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以社区居民满意度为主要衡量标准的社区治理与服务评价体系,促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推进到位。
(二)加大资金保障力度。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各地要加大对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的经费投入力度,完善政府、社会多元化投入的社区治理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省级财政将逐年增加社区治理与服务引导资金,市、县两级财政更要加大投入。统筹使用各级各部门投入社区的相关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社区治理与服务资金筹集渠道,通过社会捐赠、设立社区基金会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投向社区治理与服务领域。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与服务经费使用监管机制,实行专款专用,接受居民监督。
(三)完善政策标准体系。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理论政策
研究,做好社区发展
规划编制工作,重点在完善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健全“三社联动”机制、政府购买社区服务等方面完善政策措施。各地要
研究制定加强城乡社区治理与服务的政策性文件,要探索制定社区设施、社区服务、社工人才、社区社会组织、社区信息化、社区承接政府服务项目等方面的基础通用标准、管理服务标准和设施设备配置标准,引领城乡社区服务创新,不断提升社区治理与服务科学化标准化水平。
(四)强化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实践经验,认真
分析城乡社区服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着力解决社区服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注重培育典型,对共治作用明显、服务群众良好的社区和参与意识强、支持力度大的驻区单位、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集体和个人,加大宣传、奖励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社区服务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
规划实施。各地要加强对本
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导,
研究制定本地区“十三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规划或实施计划,形成衔接配套的
规划体系。建立对
规划实施协调配合机制,开展
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评估工作,适时进行督促检查,确保
规划建设任务保质保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