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海水淡化产业发展规划出台
近日,《青岛市海水淡化产业发展
规划(2017—2030年)》出台,旨在促进青岛市海水淡化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解决青岛用水短缺问题。
构筑“一谷一区一带”空间布局
《
规划》提出,青岛市将根据水资源供需状况、海洋功能区划、城市发展
规划、产业布局,以及海水淡化的现实基础和发展条件等,
规划青岛蓝谷、青岛西海岸新区为重点发展区域,构筑以“一谷一区一带”为支撑的空间布局体系,形成重点突出、区域协调、特色鲜明的产业发展格局。
“一谷”即青岛蓝谷,将发挥智力引领、科技支撑作用。
规划布局位于青岛蓝谷核心区,集中布局海水淡化科研公共服务平台,集聚国内外先进海水淡化科研机构,设立国家海水利用工程技术
研究(青岛)中心,筹建中国中以水科技
研究院,为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同时,重点引进国内外海水淡化装备科研机构及研发中心,成立海水淡化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跟踪国际技术发展新趋势,力争形成技术突破,带动产业高端发展。
“一区”即青岛西海岸新区,将发挥制造集聚、高端发展作用。
规划布局位于董家口经济区,建设水科技产业园,打造国家级涉水产业园区,重点发展装备制造业,建设海水淡化装备集成制造基地,构建海水淡化产业链条。重点以对岸线有要求的大型反渗透膜法、热法成套装备为发展重点,建成大型海水淡化装备集成基地。引进能量回收装置等海水淡化关键装置技术。鼓励、引导有色金属材料、特种高分子材料、非金属材料、腐蚀与防护等企业向园区集聚。
“一带”即沿海海水淡化示范应用产业带,将发挥示范应用、战略储备作用。按照“先工业,后民用;先示范,后推广”原则,在沿海区域布局海水淡化厂,满足电力、化工等
行业工艺用水、锅炉用水需求;根据沿海各重点发展区域经济发展及重大工业项目实施情况,确定海水淡化工程布局,逐步将海水淡化水并入市政供水管网,纳入全市水资源平衡供需管理,统一调配使用。
扩大海水淡化应用规模
《
规划》提出,要按照“先工业、后民用、因需而用”应用原则,大力推进海水淡化规模化利用。全市要坚持“全域统筹、以需定产”布局原则,统筹
规划建设一批海水淡化装置,完善市政管网配套设施建设,在工业用水、市政用水、海岛用水等领域实现规模化利用。
在工业用水领域,推进海水淡化水“点对点”直供重点工业企业,在董家口经济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区域,依托现状及新建大型海水淡化工程,建设专用管网,向园区内耗水重点企业供应不同品质海水淡化水。在沿海区域,结合电力、冶金、石油和化工等
行业企业新建、改扩建项目,建设相应规模海水淡化装置,鼓励企业通过第三方投资建设海水淡化厂和专用输水管线,满足企业自身用水的同时,推进以“点对点”方式向周边用户供水。开展海水淡化替代工程,对沿海炼油、石化、化工、热电联产等高耗水产业,逐步以海水淡化水替代企业工艺用水,推进大唐黄岛电厂海水淡化示范工程,降低重化工业对淡水资源的依赖。
在市政用水领域,推动海水淡化作为市政用水补充水源。开展试点工程,在青岛百发海水淡化厂、青岛蓝谷海水淡化厂、青岛西海岸新区灵山卫海水淡化厂等以市政供水为目的的水厂,全面推行海水淡化矿化工程,将海水淡化水作为市政新增供水重要来源。在青岛西海岸新区、青岛蓝谷等重点区域,建设以市政供水为目的的海水淡化厂,统筹协调海水淡化水进入自来水厂和水库。在水资源严重缺乏区域,支持海水淡化水以管网掺混供水、分质供水、自来水水厂末端混合处理供水等方式进入水源或市政供水系统,并通过开展试点示范,对远程调水、开采地下水和海水淡化从工程经济性、适用性和生态环境影响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有序推动海水淡化水依法进入水源或市政供水系统。
在海岛用水领域,确立海水淡化水为海岛第一水源战略定位。将海水淡化水纳入水资源统筹
规划和调配,打造以海水淡化水为主体、淡水为补充的海岛水资源保障体系。在面积较大、且有居民的海岛,发展中型海水淡化工程,保障驻岛居民饮水安全;在面积较小、人口分散的有居民海岛,及具有战略和旅游价值的无居民海岛,建设小型海水淡化装置,促进旅游开发、生态岛礁建设,服务海岛开发与经济发展。根据
规划,将在田横岛、灵山岛、斋堂岛、竹岔岛、大管岛、小管岛等岛屿分别建设5000立方米/日、300立方米/日、300立方米/日、200立方米/日、100立方米/日、50立方米/日等规模海岛用海水淡化装置,满足海岛居民生活、生态旅游开发等用水需求。推进海水淡化与风能、潮流能等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开发利用,为海岛军民生活提供安全、稳定淡水水源。
提升海水利用创新能力
根据《
规划》,青岛市将发挥本市涉海科研院校及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强化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后再创新,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海水淡化关键技术、关键装备和成套设备,培养一批科技研发与工程应用专业人才。
建立海水淡化创新平台。以创建国家海水利用重点示范城市为契机,筹建中以水科技
研究院,设立国家海水利用工程技术
研究(青岛)中心;建立海水淡化国家与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开展海水淡化整机及关键功能部件试验与认证工作,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成立海水淡化技术创新联盟,加快掌握关键技术研发和设备制造能力,推动技术集成创新,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
推进重点技术装备研发,突破关键技术。依托创新平台及科研院校,围绕反渗透法海水淡化、新能源海水淡化、海水淡化共性技术等领域,开展日产万立方米级反渗透海水淡化工程技术研发、高效智能化大型反渗透海水淡化成套技术装备开发、海水淡化单机产能大型化技术开发,推进高效节能提钾、提溴、提镁等大型化、成套化技术与装备研制。加大大型反渗透法、热法海水淡化及大型海水循环冷却等关键技术研发力度,重点突破反渗透海水淡化膜及组器制造、能量回收装置开发、海水高压泵及海水高压循环增压泵制造、海水预处理膜及连续膜过滤装置开发、热法海水淡化传热材料和核心部件制造等技术,推动海水淡化技术。
完善标准检测认证体系。建设国家海水及苦咸水利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青岛)中心,加强在膜材料的质量检测方法和质量控制等方面
研究应用,提供产品监督检验服务。建立包括工程
规划、项目设计、装备制造、检测认证、施工建设和运行维护等各环节的海水淡化标准体系,积极参与海水淡化相关标准的编制修订工作,引导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壮大海水淡化装备产业
《
规划》提出,青岛市将以海水淡化装备成套集成为培育重点,实行关键装备本地化制造战略,集聚关键设备制造商,吸引相关配套产业发展,形成海水淡化成套装备设计、研发、生产、技术服务等能力,推动装备产业链延伸和完善。
强化淡化装备集成。青岛市要依托海水淡化装备骨干企业,坚持自主创新与引进合作并举,引进世界知名海水淡化处理系统集成商,优化单机和整套装置设计、制造技术,提高大型成套海水淡化装置制造能力,发展面向海岛及船舶应用的中、小型海水淡化成套装备。
突破关键设备制造。青岛市要优化海水淡化关键装置设计、制造技术,提高关键装备制造能力,积极与国内外反渗透法及热法关键装置公司开展合作,以合资、合作、独资等方式设立制造基地,实现海水淡化关键装置本地化制造。
构建上下游产业链。通过引导现有造船、钢结构制造企业,逐步实施海水淡化配套设备生产,实现淡化蒸馏器、专用管材本地配套;推动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防腐材料系列产品;鼓励现有电气控制装备企业向海水淡化配套电气控制装备领域拓展,加工制造电气控制装备、自动控制系统、仪器仪表等配套产品。依托海湾化学集团等企业,对董家口经济区海水淡化项目运行产生的浓海水进行综合利用,开展溴化物等高价值化合物的深加工及提取微量战略元素的
研究;在技术成熟及具备经济效益的情况下,将工业冷却、海水淡化、工业制盐及化学元素提取结合起来,形成完整循环经济产业链,实现资源综合利用。
根据《
规划》,青岛市将以重点项目为抓手。青岛水务集团西海岸新区水科技产业园区项目是关键装备本地化制造产业的承载主体,青岛市将重点推进该项目,形成集市场开拓、成果转化、企业孵化、装备制造、建设运营、全过程服务为一体的涉水产业集群。同时,推进以青岛双瑞海洋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三泰(青岛)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等为代表的一大批重点项目建设。
推动国际合作发展
《
规划》提出,青岛市要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承揽国外海水淡化项目,增强产业实力。
具体来说,青岛市计划打造1—2家海水淡化龙头企业,利用丝路基金、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等政策,促进自主海水淡化技术装备转移输出。鼓励本地企业与国外先进研发团队、跨国公司、高校等开展多方位合作研发,鼓励本地企业跨境并购国外企业,联合承揽工程项目。推动本地企业与拥有丰富资源的中国电建集团、中国机械工业集团、中国石化集团等大型企业合作,承揽国际海水淡化项目。
根据《
规划》,青岛市已
规划的国际合作重点项目有:青岛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与海尔新能源公司合作,共同开发海外市场,先期开展古巴等市场海水淡化项目;青岛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淡所,争取巴基斯坦瓜达尔港近期2万立方米/日、中期4万立方米/日、远期10万立方米/日海水淡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