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养殖用海规划(2018—2025年)》发布
为科学合理利用海域从事养殖生产,江门市海洋与渔业局日前发布《江门养殖用海
规划(2018—2025年)》。《
规划》是以我市海岸带的自然条件、海水养殖现状、生态环境资源特点为基础,从海水养殖业发展定位出发,以提质增效、集约高效、立体生态为方向,以构建“高效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海水养殖业为目标,对我市海域进行养殖用海分区
规划。
近年来,江门市水产养殖业蓬勃发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近岸养殖用海空间缩减,养殖密度过高,水质恶化;养殖用海区块分散,影响滨海景观及通航安全;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大,监管能力有待加强;技术服务和行政监管体系有待完善等。
为更好地促进我市海洋经济的蓬勃发展,《
规划》提出以“一湾、两带、三圈”的总体格局发展海水养殖。
“一湾”是指镇海湾,在该海湾以海水生态养殖为主,发展健康养殖用海基地。“两带”是指浅海养殖带和深海养殖带,浅海养殖带主要以伐式、底播和吊养的养殖方式为主;深海养殖带则鼓励建设以“深水网箱养殖+岛礁(人工浮岛)”和“人工鱼礁”为核心的养殖区。“三圈”是指以上川岛、下川岛和漭洲为核心的养殖圈,在该三个养殖圈鼓励借助岛礁进行养殖。
划分四类养殖用海分区
为更好地推动养殖业分区域发展,《
规划》采用“逆向
规划”的思路和“点面结合”的方式,划分养殖用海分区。所谓“逆向
规划”,就是首先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出发,综合
分析养殖用海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后,结合相关
规划的要求,将保护区、港口航运区、工业与城镇用海区已确权海域开发利用活动等不适于开展养殖活动的海域划分出来作为禁止养殖区;然后,再本着“海洋渔业向深远海发展”的原则,结合我市海水水质、养殖用海的历史、现状、需求及相关
规划和区划的有关要求,将
规划范围内非禁止养殖海域划分为重点养殖区、适度养殖区和养殖保留区。
所谓“点面结合”,就是先从“面”上将
规划海域划分为重点养殖区、适度养殖区、养殖保留区和禁止养殖区四类养殖用海分区,其次再从“点”上重点布置深水网箱、人工鱼礁、底播养殖等。
据悉,重点养殖区主要分布于上下川岛北侧和西侧、下川岛与漭洲之间海域以及漭洲西侧和南侧海域,面积约338.70平方千米;适度养殖区分布在镇海湾、都斛镇周边海域、水深20m以内的上下川岛与漭洲周边海域,总面积约1239.63平方千米;养殖保留区主要分布在恩平港口区附近海域、镇海湾西侧及西南侧海域、广海湾西侧海域、黄茅海大部分海域、下川岛南侧和东侧大部分海域及上川岛东侧、西侧和南侧小部分海域,总面积约2642.24平方千米;禁止养殖区主要分布在漭洲西侧和西南侧、大帆石周边海域、乌猪洲周边海域及北侧海域、下川岛西南侧海域、广海湾湾顶海域、黄茅海南侧海域、大襟岛周边海域、银洲湖海域及镇海湾西侧小部分海域,总面积约661.13平方千米。
此外,《
规划》从养殖适宜性角度出发,秉持养殖用海向深远海发展的原则,划定了深水网箱养殖、人工鱼礁、底播养殖等特色养殖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