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
为及时跟踪“十三五”
规划实施进展成效,动态掌握民政事业整体发展状况,合理推进
规划调整完善,日前,浙江省民政厅根据民政部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十三五”
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有关部署,全面组织开展民政
规划中期评估工作。
评估重点侧重五个方面:一是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客观评价
规划各方面目标的实现程度、重点任务的完成情况、重大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展以及主要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监测重要指标的变化并预判发展趋势,总结
规划实施取得的成绩和产生的效果。二是主要发展目标实现情况。对各地“十三五”
规划明确提出的主要指标目标以及浙江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
规划提出的相关任务和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测算
分析,整体把握目标任务贯彻落实的
规划总进度。三是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在对各地重大工程项目进行总结评估的同时,重点评估列入《浙江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
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库》的重大工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四是
规划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原因。
分析规划实施环境、存在问题及深层次矛盾,准确深入剖析主客观原因,充分反映基层需求和各地实际,研判
规划实施面临的主要困难和挑战。五是对
规划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对
规划实施作出整体判断和概括性描述,指出“十三五”下半程推进事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提出出台重大举措、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实施保障等方面的对策建议。
浙江省民政厅要求各地采用自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过程评估和效果评估相结合、标准化与个性化相结合、客观评价和主观感受相结合等方式,加大在评估主体、评估形式、评估流程、评估标准等方面创新力度。同时,要求各地加强组织领导,创新评估方法,加强评估内容与民政部、省民政
规划要求的衔接,确保评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