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将出台
梅州市年底前将出台《梅州市乡村振兴战略
规划(2018—2022年)》。目前,
规划编制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筹备中。
推动乡村振兴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深入实施该战略,也是解决梅州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重大历史机遇,是梅州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贡献力量的重要切入点。
为强化
规划引领作用,明确梅州乡村振兴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梅州市将根据国家、省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以及相关
规划为依据,结合梅州实际,高质量编制《梅州市乡村振兴战略
规划(2018—2022年)》,
规划基期为2017年,
规划期限为2018—2022年,远景谋划到2050年。
《
规划》将对梅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总体设计和阶段谋划,细化、实化梅州市乡村振兴的工作重点和政策举措,部署一批重大工程、重大行动和重大计划,明确实施步骤,确保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统筹提出今后五年乡村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全力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着力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和公共服务短板,坚持打好脱贫攻坚战,推动梅州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紧锣密鼓筹备
该《
规划》是梅州市各县(市、区)编制地方
规划和专项
规划的重要依据,也是梅州有序推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性文件。目前,
规划编制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筹备中。在《
规划》的编制过程中,梅州市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方面是构建乡村振兴新格局。通过城乡融合发展,科学推进城乡
规划一体化,立体化布局乡村发展,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差异化推进村庄发展,分类推进村庄建设,以
规划为引领,对城乡协同发展作出安排。同时,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通过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新旧动能转换,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积极培育乡村多层次人才,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加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推动乡村生态振兴;构建新型乡村治理体系,推动乡村组织振兴。另一方面是保障改善农村民生。着力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着力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动梅州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实现绿色富民强市。此外,还将强化战略实施保障。通过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协同推进,强化责任落实,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形成乡村振兴强大合力,强化
规划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发挥
规划的引领作用,完善
规划实施机制,保障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推动乡村振兴健康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