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绿色发展建设美丽新疆
6月11日,2018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启动,今年的主题是“节能降耗保卫蓝天”。
生态兴则文明兴。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
自治区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大力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战略高度,加大力度推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坚决落实国家决策部署,严禁“三高”项目进新疆,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高位推动 顶层设计指明方向划定底线
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
新疆地域辽阔、资源富集,地理位置突出,是我国西部的战略屏障、向西开放的门户、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点地区、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核心区。
要更加重视保护环境;要加大环保投入,加大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力度,加强重点流域治理和水污染防治,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把新疆生态文明建设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自治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建设美丽新疆。
建设美丽新疆必须有强大的法制保障。
2016年,自治区出台《自治区关于加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加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三五”节能
规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三五”循环经济发展
规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
规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
规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三五”
规划》等5个专项
规划,为新疆“十三五”城镇节能、循环经济、节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科学有序发展奠定基础。
2017年,自治区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三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对自治区“十三五”节能减排工作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新疆产业结构较重的实际,《2017全区年能耗和强度“双控”及控制温室气体目标实施方案》将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目标分解至年度,并将下降目标分解至2825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将能耗和强度“双控”目标压力进行有效传导,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现在,新疆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日趋完善——从顶层设计到全面部署,从最严格制度到最严密法治,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建立。
主动作为 全面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去年,国家对新疆2016年能耗和强度“双控”目标进行了考核,2016年,新疆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3.2%,超额完成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09%的年度目标;能源消费增量得到有效控制。
节能减排是从战略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寻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2017年,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组织起草并上报了《2017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点》,提出自治区2017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起草并上报了《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制定了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印发《2017全区年能耗和强度“双控”及控制温室气体目标实施方案》,分解年度目标和任务,将能耗和强度“双控”目标压力进行有效传导。
为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实现绿色循环低碳发展,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扎实做好新疆“城市矿产”、园区循环化改造、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示范试点的中后期监管工作。
“下达克拉玛依‘城市矿产’和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循环化改造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投资计划。做好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和克拉玛依‘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等4个示范试点及示范项目终期验收和资金清算工作。通过积极争取,将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列入2017年园区循环化改造支持名单。”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做好节能减排基础性工作,自治区严格执行节能审查制度。起草并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严把能源消费准入,对不符合能耗限额标准的项目不予批准,禁止使用明令禁止的淘汰落后设备,从源头杜绝不合理用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高经济发展质量。2017年,累计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51件。
坚决把中央环保督查工作,作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落实自治区党委各项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督察组的工作要求上来,切实加强思想认识,及时成立协调机构,认真开展前期自查工作,科学制定工作方案,配合中央督查组完成各项督查工作。
制定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完善主体功能区制度,落实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实施生态补偿机制,启动实施耕地草原河湖林地修养生息
规划。
聚焦重点 让新疆天蓝地绿水更清
2018年,是“十三五”节能减排工作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
《自治区2018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点》明确,新疆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努力完成新疆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7年下降2.09%、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17年下降2.52%的年度目标任务,严格控制能源消费增量,为完成“十三五”节能降碳目标、建设生态文明提供有力支撑。
达成目标,既要统筹推进,又要重点突破,抓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在节骨眼、要害处用力,做到“一子落而满盘活”。
为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进一步明确年度工作重点。
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方面,支持重点
行业改造升级,严格
行业规范和准入管理,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优化工业内部结构,加快纺织、食品加工等轻工业发展,提高轻工业比重。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培育服务主体,推广节能环保产品,不断增加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产值。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切实发挥从源头上控制能源消耗的作用。建立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严禁“三高”项目进新疆。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提高清洁能源供给量,严格控制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
持续推进工业、交通、建筑、公共机构、商贸流通、农村农业领域节能减排。
——工业领域:加强高能耗
行业能耗管控,在重点耗能
行业全面推行能效对标,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7年下降3.2%。
——建筑领域:推广节能绿色建材、装配式和钢结构建筑,强化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交通领域: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促进交通用能清洁化,大力推广节能环保汽车等清洁能源汽车等。
公共机构领域要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公共机构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探索用能托管模式。
商贸流通领域要推动零售、批发、餐饮、住宿、物流等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推动照明、制冷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
农业农村领域要加快淘汰老旧农业机械,推广农用节能机械,发展节能农业大棚。因地制宜采用生物质能、太阳能,提升农村能源利用的清洁化水平。
落实国家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按照国家对重点用能单位能耗管理工作的安排布署,围绕新疆能耗总量控制和能效目标,制定新疆“十三五”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实施方案,落实重点用能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严控重点用能单位“十三五”期间能源消费总量,推动新疆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
继续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现有园区循环化升级改造,延伸产业链,提高产业关联度。加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循环经济试点中后期监管工作,加快推动循环经济工程建设。
严把项目质量关,推举一批前期工作条件好、实施后效益明显的节能、节水、园区循环化改造、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等生态文明建设项目。自治区财政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投入,重点支持工业、建筑、公共机构、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工程及能耗统计、在线监测、能源计量、节能监察和节能能力等项目建设。加强项目建设监管,严格项目月调度制度,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早日发挥项目实效。
完善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经济政策。强化节能减排监督检查。加强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三级节能减排监察体系建设。
转型升级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今年,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是“提升气候变化意识,强化低碳行动力度”。
深入推进节能降耗、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既是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战略要求,也是深入推进新疆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
2017年,新疆印发“十三五”应对气候变化
规划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积极开展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完成2016年度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责任考核,加快推进低碳城市和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建设等,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工作加快推进,成效初显。
2018年,是加快新疆“十三五”控制碳排放增长、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重要一年。自治区将加快推进新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及低碳试点建设,组织开展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加大低碳宣传力度,推动低碳产品认证及低碳技术运用,强化资金支持和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力争完成“十三五”期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年均下降2.52%的目标任务,为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新疆作出积极贡献和努力。
根据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碳市场建设的整体要求,结合新疆实际,加强顶层设计,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
研究拟定新疆碳排放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配套政策,为新疆碳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和交易运营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继续对自治区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企业进行2017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核查工作,继续编制2017年自治区级清单和地州级温室气体清单报告,逐步构建区、地、县三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体系。
同时,继续推动国家级低碳城市、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建设。加快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建立低碳产业体系,发挥在低碳城市试点示范和引领作用。积极倡导低碳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普及活动,推进自治区新型城镇化绿色低碳发展。
围绕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加大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政策法规等方面的专题培训。积极落实碳捕集、利用和封存低碳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尝试开展近零碳排放示范项目试点建设,为新疆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开展应对气候变化项目建设打好基础。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在绿色发展理念的引领下,美丽新疆正在绿色中发展、在绿色中崛起。
6月11日,2018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启动,今年的主题是“节能降耗保卫蓝天”。
生态兴则文明兴。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
自治区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大力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战略高度,加大力度推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坚决落实国家决策部署,严禁“三高”项目进新疆,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高位推动 顶层设计指明方向划定底线
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
新疆地域辽阔、资源富集,地理位置突出,是我国西部的战略屏障、向西开放的门户、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点地区、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核心区。
要更加重视保护环境;要加大环保投入,加大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力度,加强重点流域治理和水污染防治,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把新疆生态文明建设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自治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建设美丽新疆。
建设美丽新疆必须有强大的法制保障。
2016年,自治区出台《自治区关于加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加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三五”节能
规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三五”循环经济发展
规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
规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
规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三五”
规划》等5个专项
规划,为新疆“十三五”城镇节能、循环经济、节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科学有序发展奠定基础。
2017年,自治区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三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对自治区“十三五”节能减排工作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新疆产业结构较重的实际,《2017全区年能耗和强度“双控”及控制温室气体目标实施方案》将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目标分解至年度,并将下降目标分解至2825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将能耗和强度“双控”目标压力进行有效传导,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现在,新疆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日趋完善——从顶层设计到全面部署,从最严格制度到最严密法治,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建立。
主动作为 全面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去年,国家对新疆2016年能耗和强度“双控”目标进行了考核,2016年,新疆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3.2%,超额完成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09%的年度目标;能源消费增量得到有效控制。
节能减排是从战略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寻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2017年,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组织起草并上报了《2017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点》,提出自治区2017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起草并上报了《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制定了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印发《2017全区年能耗和强度“双控”及控制温室气体目标实施方案》,分解年度目标和任务,将能耗和强度“双控”目标压力进行有效传导。
为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实现绿色循环低碳发展,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扎实做好新疆“城市矿产”、园区循环化改造、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示范试点的中后期监管工作。
“下达克拉玛依‘城市矿产’和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循环化改造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投资计划。做好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和克拉玛依‘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等4个示范试点及示范项目终期验收和资金清算工作。通过积极争取,将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列入2017年园区循环化改造支持名单。”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做好节能减排基础性工作,自治区严格执行节能审查制度。起草并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严把能源消费准入,对不符合能耗限额标准的项目不予批准,禁止使用明令禁止的淘汰落后设备,从源头杜绝不合理用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高经济发展质量。2017年,累计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51件。
坚决把中央环保督查工作,作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落实自治区党委各项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督察组的工作要求上来,切实加强思想认识,及时成立协调机构,认真开展前期自查工作,科学制定工作方案,配合中央督查组完成各项督查工作。
制定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完善主体功能区制度,落实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实施生态补偿机制,启动实施耕地草原河湖林地修养生息
规划。
聚焦重点 让新疆天蓝地绿水更清
2018年,是“十三五”节能减排工作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
《自治区2018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点》明确,新疆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努力完成新疆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7年下降2.09%、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17年下降2.52%的年度目标任务,严格控制能源消费增量,为完成“十三五”节能降碳目标、建设生态文明提供有力支撑。
达成目标,既要统筹推进,又要重点突破,抓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在节骨眼、要害处用力,做到“一子落而满盘活”。
为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进一步明确年度工作重点。
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方面,支持重点
行业改造升级,严格
行业规范和准入管理,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优化工业内部结构,加快纺织、食品加工等轻工业发展,提高轻工业比重。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培育服务主体,推广节能环保产品,不断增加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产值。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切实发挥从源头上控制能源消耗的作用。建立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严禁“三高”项目进新疆。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提高清洁能源供给量,严格控制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
持续推进工业、交通、建筑、公共机构、商贸流通、农村农业领域节能减排。
——工业领域:加强高能耗
行业能耗管控,在重点耗能
行业全面推行能效对标,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7年下降3.2%。
——建筑领域:推广节能绿色建材、装配式和钢结构建筑,强化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交通领域: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促进交通用能清洁化,大力推广节能环保汽车等清洁能源汽车等。
公共机构领域要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公共机构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探索用能托管模式。
商贸流通领域要推动零售、批发、餐饮、住宿、物流等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推动照明、制冷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
农业农村领域要加快淘汰老旧农业机械,推广农用节能机械,发展节能农业大棚。因地制宜采用生物质能、太阳能,提升农村能源利用的清洁化水平。
落实国家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按照国家对重点用能单位能耗管理工作的安排布署,围绕新疆能耗总量控制和能效目标,制定新疆“十三五”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实施方案,落实重点用能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严控重点用能单位“十三五”期间能源消费总量,推动新疆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
继续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现有园区循环化升级改造,延伸产业链,提高产业关联度。加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循环经济试点中后期监管工作,加快推动循环经济工程建设。
严把项目质量关,推举一批前期工作条件好、实施后效益明显的节能、节水、园区循环化改造、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等生态文明建设项目。自治区财政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投入,重点支持工业、建筑、公共机构、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工程及能耗统计、在线监测、能源计量、节能监察和节能能力等项目建设。加强项目建设监管,严格项目月调度制度,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早日发挥项目实效。
完善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经济政策。强化节能减排监督检查。加强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三级节能减排监察体系建设。
转型升级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今年,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是“提升气候变化意识,强化低碳行动力度”。
深入推进节能降耗、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既是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战略要求,也是深入推进新疆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
2017年,新疆印发“十三五”应对气候变化
规划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积极开展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完成2016年度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责任考核,加快推进低碳城市和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建设等,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工作加快推进,成效初显。
2018年,是加快新疆“十三五”控制碳排放增长、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重要一年。自治区将加快推进新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及低碳试点建设,组织开展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加大低碳宣传力度,推动低碳产品认证及低碳技术运用,强化资金支持和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力争完成“十三五”期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年均下降2.52%的目标任务,为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新疆作出积极贡献和努力。
根据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碳市场建设的整体要求,结合新疆实际,加强顶层设计,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
研究拟定新疆碳排放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配套政策,为新疆碳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和交易运营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继续对自治区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企业进行2017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核查工作,继续编制2017年自治区级清单和地州级温室气体清单报告,逐步构建区、地、县三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体系。
同时,继续推动国家级低碳城市、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建设。加快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建立低碳产业体系,发挥在低碳城市试点示范和引领作用。积极倡导低碳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普及活动,推进自治区新型城镇化绿色低碳发展。
围绕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加大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政策法规等方面的专题培训。积极落实碳捕集、利用和封存低碳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尝试开展近零碳排放示范项目试点建设,为新疆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开展应对气候变化项目建设打好基础。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在绿色发展理念的引领下,美丽新疆正在绿色中发展、在绿色中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