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沿海渔港建设规划(2018-2025年)》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农业(渔业)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11号)、《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进一步提高渔业防灾减灾能力,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形成渔港经济区,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联合编制了《全国沿海渔港建设规划(2018-2025年)》。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 业 农 村 部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