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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上午,省规委会第四次会议原则通过 《济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以下简称 《名城保护规划》)。按照该规划,我市将 对历史城区内的文保单位、历史建筑、泉 水文化景观和非遗文化进行重点保护,构建6大历史文化展示主题区,规划3条旅 游观光线路,将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 化遗产的展示有机结合,强化名城保护与 旅游一体化发展。
突出保护泉水文化景观
济南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拥有独特 的山泉湖河城自然风貌、丰富的历史遗 存和深厚的文化积淀。自2014年9月启动编制以来,《名城保护规划》草案已 先后通过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专家论证、 住建部专家审查,并获市人大常委会有关会议表决通过。
在提交省规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前,《名城保护规划》草案共收到22个省直部 门的19 条审查意见,主要体现在泉水补 源区保护、湿地保护、革命文化遗产保护、补充历史城区及历史建筑物的气象灾害 防御、强化名城保护与旅游一体化发展等 方面,相关意见建议已逐一落实。
为保护好泉水文化景观,《名城保 护规划》突出强调保护泉域及其补给区、出露区和 11 类泉水文化景观要素; 提出保护地下泉水遗产遗存,对泉水出露点、泉水人工河道等进行考古勘探,挖掘名泉遗产。
新增革命文化遗产保护条款
古城与商埠区东西并举,是济南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一大特色。
2015年6月《名城保护规划》初步成 果首次公示时,确定了济南历史城区的范 围:北沿胶济铁路、东至历山路、西至纬十二路,南到经十路。在省规委会审议的相关图示上,济南历史城区由古城和商埠区组成,总面积18.6平方公里,与此前公示范围一致。
在历史城区内,分布着109处文保单 位、3片历史文化街区、38处省级历史优 秀建筑、214处建议历史建筑,以及刘家庄、魏家庄、古城三大地下文物保护片区。
《名城保护规划》提出,对古城区和商埠区传统街巷,将采取分类保护措施,不得随意更改街巷名称、走向;重点保护古城内山城互看视廊、大明湖四向视廊、趵 突泉和五龙潭公园重要景观区域视廊。
同时,为保护古城,济南将持续实施 “中疏”策略,外迁与历史文化名城定位不 符的功能,引入旅游服务配套、文娱及商 业设施,突显历史城区作为城市旅游服务 和商业贸易区的功能定位。
《名城保护规划》特别新增革命文化遗产保护的专项条款,要求对市域范围内 革命文化遗产进行专题梳理和保护,结合爱国教育培训等活动强化革命文化遗产 的利用。
非遗文化纳入保护范围
大自然给济南留下了泉水;悠久的历史则给济南留下了丰厚的物质文化遗产, 以及山东琴书、济南京剧、济南毛笔制作技艺等大量非物质文化遗产。
据统计,全市共有国家级非遗项目 7 项,省级非遗项目 54 项,市级非遗项 目 282 项。唤醒城市记忆,保护和传承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项重要内容。《名 城保护规划》提出,将传统口头文学、 传统美术书法、传统技艺、传统礼仪、 传统游艺等 7 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 规划保护范围,积极开发反映济南特 色和市民生活的民俗主题活动,采取 多种形式活化传统文化基因。比如千佛山庙会作为传统民俗活动,在保护上不仅增加宣传,还可提供场所和道 路空间规划设计。
规划3条旅游观光线路
保护是为了更好地利用。《名城保护 规划》在交通、市政、抗震防灾、生态保护 等多个方面提出建议,以推动历史城区的 可持续利用。
道路交通方面,按照公交优先的原则,历史城区规划新增13处公交首末站, 4-5处公交换乘枢纽,提高区域内公交可 达性。公交走廊逐步推行交叉口公交信 号优先,新增8条公交专用道。建议护城 河片区研究推进“慢生活街区”建设,打造 “公交+慢行”主导的交通模式。
和旅游结合方面,规划大明湖山水环境主题、护城河泉水渠系主题、古城泉水 院落主题、“一园十二坊”近现代建筑主题 等6 大主题文化展示区,将泉水园林、护城河绿带、泉水院落、泉水街巷、历史文化街区、商埠区近现代建筑向中外游客全面 展示,形成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古迹、优秀 传统文化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多元展示路线。同时,规划提出打造3条旅游观光路线:济南长途汽车站-大明湖,济南站- 商埠区-将军庙、芙蓉街-济南东站,济南东站-解放阁-泉城广场-商埠区-济南 站-大明湖。配建5处旅游大巴下客点、 3处短时停靠点、4处旅游交通枢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