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琶洲地区发展规划纲要(2018-2035年)》
昨天上午,广州市市长温国辉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经济运行、政府合同审查、“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等情况的汇报并作工作部署,审议并原则通过《琶洲地区发展规划纲要(2018-2035年)》《广州市促进科技金融发展行动方案(2018-2020年)》《广州市国企创新投资基金组建方案》《广州市国企创新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细则》。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市发展改革委提交的《琶洲地区发展规划纲要(2018-2035年)》。《纲要》包括琶洲地区的产业、综合交通和新型智能交通、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配套、城市更新、智慧城市等发展规划。深化琶洲地区产业整体布局,构建以互联网创新创业、会展全产业价值链、总部经济为主导的现代产业体系,推动产业融合发展。规划建设与产业需求匹配的综合交通,提升地区交通承载力,建立综合交通及智能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加大土地储备及供应力度,制定与发展相匹配的土地储备供应计划。统筹生态保护和修复,开展城市更新改造,建设海绵城市示范区。会议要求进一步完善琶洲地区的产业发展规划,结合产业发展及早谋划推动交通设施建设,提升区域综合功能。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市科技创新委提交的《广州市促进科技金融发展行动方案(2018-2020年)》。《方案》明确,要深入推进科技与金融融合,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风投创投中心,大力发展科技信贷,积极发展和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设立广州市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逐步扩大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规模,并提出相关方案。会议指出,科技金融发展对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重要意义,要抓好方案落实,努力推进广州科技金融发展,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风投创投中心。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市国资委提交的《广州市国企创新投资基金组建方案》和《广州市国企创新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方案》提出,设立广州市国企创新投资基金(暂定名),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大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市属国有企业相关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创新及资本运作等类型项目,助力国资国企发展。《办法》对该基金的受托管理机构、托管银行、子基金管理机构、投资管理、子基金申报及审批程序、退出和激励约束机制、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规范。会议强调,要推动基金投资项目科技成果加速转化,在广州现有功能平台落地发展,形成产业链。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市政府办公厅提交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细则(修订稿)》。《细则》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对原文件进行修订,明确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实行“一把手”责任制,承办单位主要领导每年应领办1件以上人大代表建议和1件以上政协提案。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百分之百沟通、百分之百办理、百分之百答复、百分之百督查”的要求,保障建议提案办理质量。办理结果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该建议提案答复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本单位网站专栏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会议要求不断完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确保《细则》落实到位。
会议听取市发展改革委和市统计局关于广州经济运行情况的汇报,要求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工作,加强为企服务,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会议听取市法制办关于政府合同审查工作的报告,要求加强政府合同的审核把关,抓好合同履行,提高政府合同管理水平。会议听取市农业局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报告,强调要落实属地责任,全面排查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非农设施等“大棚房”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