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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一、总体要求
 
  以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紧扣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突出质量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持续深入打好“三强一制造”转型升级组合拳,加强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质量技术基础和公共服务制度供给,推动质量品牌梯度培育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水平。 
 
  ——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经济社会发展质量明显提高,力争成为全省创新驱动策源地、新时代发展排头兵,努力为全省“两个高水平”建设贡献更多余杭力量。全力服务之江实验室和阿里达摩院等“2+X”创新平台建设,深化“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示范区等试点,在“浙江制造”区域品牌、重大工程等领域培育一批质量领军企业、优势产业和消费者青睐的产品和服务。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品牌培育、发展与保护机制。培育一批标准先进、品质卓越的“浙江制造”品牌企业。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健全完善,优质资源共享机制逐步健全,公共服务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更强,社会满意度、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全面提高。到2020年,规模以上企业主导产品采标率达到70%以上,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服务质量满意度达到85分以上。培育市政府质量奖企业2家,“品”字标“浙江制造”认证企业9家以上,浙江名牌产品50个以上,杭州名牌58个以上。装配式建筑新开工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上,新增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2个以上、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6个以上、“西湖杯”30个以上,良渚杯90个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区级以上河道基本消灭劣Ⅴ类,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质量基础更加扎实。标准化和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技术基础对产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质量技术基础更加稳固,攻克一批影响产业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问题。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政府对质量工作的要求和企业经营管理者、企业员工的质量意识明显增强,工匠精神得到弘扬,质量人才梯队建设更加成熟,全民质量素质不断提升。到2020年,导入卓越绩效模式企业80家以上,共创建省、市级中小学质量教育基地3家以上,新增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1项,主导制(修)订国家标准10项,制定“品”字标“浙江制造”标准20个。 
 
  ——质量保障体系更加健全。质量宏观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机制不断优化,监管能力、效率和精准度全面提升。社会组织在质量建设中的组织、协调、服务和自律功能逐步增强,社会监管、舆论监督更加科学有效,质量保险等多元救济机制逐步建立。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维护质量的质量文化逐步形成。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标准供给
 
  1.标准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加快推进科研成果转化,培育国家级、省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2个以上。优先支持涉及重大科技专项的标准项目,推动科技研发、标准研制与产业发展同步推进。建立标准“领跑者”制度,发挥先进标准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社会团体制定团体标准,深化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区)建设,鼓励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及时吸纳专利等创新成果,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全面实施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激发企业标准创新活力。(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排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实施“余杭制造业”标准提升工程。在重点产业和前沿产业,以推进“浙江制造”标准制定为抓手,研究制定一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余杭”标准,形成一系列国际先进、国内一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余杭产品标准,着力提升“余杭制造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支持企业参与或承担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计划提出和编制工作,打造一批掌握标准话语权的优势产业和企业。推动企业积极采用国际先进标准。国家级和省级标准化组织落户余杭数量累计达到7个以上,年均为主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团体标准数量达8项以上,规上企业“采标率”达70%以上,农业标准化生产程度达70%以上。(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农业局) 
 
  3.标准化基础进一步增强。围绕建设高品质大都市新区,搜集汇总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累计完成制定余杭地方标准规范100项以上,建立与高品质大都市新区相匹配的城市发展标准体系,使其成为补齐我区发展短板、民生短板和制度供给短板的重要依据。加强标准的推广应用,在地方政策制定时,努力引用更多先进、成熟的标准。(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 
 
  4.“标准化+”效应进一步释放。推动制定“浙江制造”标准累计达到20项以上,实施“浙江制造”标准企业100家以上。“标准化+”对环境保护的硬约束机制基本建立,标准成为倒逼淘汰落后产能的重要依据。一批国家战略和重点领域“标准化+”试点成效初步显现,以标准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格局初步形成。(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 
 
  (二)强化质量供给
 
  1.开展质量提升示范活动。建立产品、工程、服务、环境四大质量协调推进建设机制,组织实施一批质量提升示范项目,树立一批质量标杆,不断提高产品档次和附加值。实施质量管理升级计划,以中国质量奖和各级政府质量奖为载体,引导企业实施卓越绩效评价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广泛开展质量控制(QC)小组等群众性质量活动。(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 
 
  2.确保重点产品质量供给。坚持从源头抓质量,保持对食品、药品、农产品、特种设备产品、危险化学品等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危产品的高压态势,强化监督执法,科学安排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前移监管关口,实现质量安全风险可防、可控、可消;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质量诚信、标准化、计量检测体系,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开展质量安全预警工作,完善并落实质量安全区域监管办法,探索和实施分类监管制度。至2020年,实现重点产品抽查合格率达到100%;特种设备安全检测合格率达到100%;食品监测合格率达到94%。(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局、区农业局、区林水局) 
 
  3.强化推进质量共治。推进完善质量诚信平台建设,落实产品质量信息公开制度,推动企业明示主要质量指标,实施消费提示、风险警示、安全告示信息披露制度,完善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探索建立大维权机制,多途径建立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在促进企业自我管理、自我规范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对企业的组织、协调、规范、引导功能,促进行业自律;进一步拓展社会力量对市场主体信用监管的参与度,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相结合的社会共治新机制。(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 
 
  (三)强化品牌供给
 
  1.抓好品牌培育。持续开展行业龙头企业、“单打冠军”摸底调查,实行“一企一策”重点帮扶举措。抓好省市区名牌、省市区政府质量奖和浙江制造“三驾马车”,鼓励和引导优势龙头企业开展品牌经济贡献、品牌价值评价、用户满意度测评等活动,指导企业提升品牌价值和效应,建立健全品牌激励机制。深入实施知名企业、知名品牌、知名企业家的“三名”培育工程,充分利用名牌产品评价、政府质量奖评审、著名商标认定等载体,建立品牌梯度培育体系,推进品牌评价制度改革,完善以市场、质量、效益、发展、诚信为重点的品牌评价指标体系,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三名”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逐步形成市场选择品牌、市场培育品牌、市场认可品牌的良性机制。(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 
 
  2.促进品牌提升。以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中小企业“隐形冠军”、行业“单打冠军”、历史经典产业中的老字号、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企业等为重点,实施品牌提升工程,组织企业参加品牌训练营等活动。组织开展“质量论坛”“浙江制造美丽洲大讲堂”活动,通过先进企业管理成果分享、专家授课点评、企业观摩学习,掀起一场“质量风暴”,形成重视质量提升质量的良好氛围,从而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我区制造业转型升级,实现从产业链中低端迈向中高端的发展目标。(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 
 
  3.抓好“浙江制造”品牌建设。以质量建设提升产品品质,打造余杭精品制造新名片。引导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建立完善品牌服务体系,加快培育一批知名品牌。围绕家纺布艺、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积极开展区域品牌建设、品牌宣传和品牌价值开发。大力推广先进质量管理办法,参与“浙江制造标准”体系建设和实施工作,加快产品升级换代,推动主要工业产品技术、安全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提升产业竞争力。支持有条件的 “浙江制造”品牌企业通过海外参股、并购、建立战略联盟等形式,推动研发、品牌、营销、管理的国际化,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境外上市,提高企业国际化经营水平。(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 
 
  (四)强化公共服务供给
 
  1.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着力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包括审批事项清单标准化、办事指南标准化、行政许可审查标准化。统一规范审批事项的名称、依据、流程、报件要求、办事指南,抓好“最多跑一次”、“行政审批备案承诺制”、地方标准研制,推进群众和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效率。畅通热线电话、网络咨询平台、自媒体沟通平台等,实现“全天候、全方位”沟通,提高咨询服务覆盖面,畅通咨询渠道,提升咨询服务水平。同时,强化业务培训,实现业务能力再拓展。(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 
 
  2.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统筹构建与杭州主城便捷的基础设施网络和公共服务共享体系,进一步提升品质,实现与主城功能的全面整合和无缝接轨。建设大型公共服务设施,高标准引进文化、教育、医疗等配套,提升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水平,吸引和集聚国内外高端要素。借助大数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通过数据监控和挖掘,分析公共产品供给对象和供给效率,精准预测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需求趋势,精准列出当前急需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清单。建立需求导向型供给机制,推动供给扩面,扩大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等公共服务覆盖面;推动供给提质,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群众的差异化需求,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实现公共服务的多元供给。(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五)加强质量技术基础供给
 
  1.夯实质量技术支撑能力。加快检验检(监)测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检验检(监)测技术能力、服务能力和协同攻关能力;围绕质量安全技术保障,合理布局产品、工程、环境质量检验检(监)测机构,和省、市各级检测机构联合,形成专业对接、布局合理、功能互补、覆盖全面、接轨国际的质量技术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计量基础,完善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加快搭建资源共享的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开发利用质量基础信息资源;定期发布《余杭区质量白皮书》,为政府监管提供更有力的支撑,为政府与公众之间信息畅通提供更透明的载体,为质量发展评价体系的完善提供新的实践经验,进一步鼓励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咨询服务。(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等) 
 
  2.加强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对照产业集聚地、开发区、园区、特色小镇等需求,培育标准化服务、计量服务、认证认可服务、品牌咨询、质量责任保险等新兴质量服务业态,完善技术服务平台布局建设,为制造业企业和各类科技园、孵化器、创客空间等提供全生命周期的质量技术支持。以国家LED中心为抓手,依托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精准服务LED产业;以筹建中国检验检疫学会电商质量技术专业委员会为抓手,依托未来科技城,精准服务电商新经济。(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 
 
  三、重要举措 
 
  (一)提升产品质量。深入探索建立大维权机制,多途径建立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集中排查日用消费品和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销售环节的安全隐患,开展“蓝剑”系列专项执法、“红盾网剑”等专项质量整治提升行动,实施分类监管,落实差别化监管措施,提高监管效能。提升农业标准化生产程度,加强农产品追溯管理系统建设。加快实施“标准化+”行动,制定一批高水平的“浙江制造”标准。加大对“低小散”企业(作坊)的整治力度,以“四无”(无证无照、无安全保障、无合法场所、无环保措施)企业(作坊)为重点,依法全面整治安全生产不达标、产品质量不达标等问题,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推进百项产品升级与工业强基工程示范项目,加快推进传统行业工业机器人应用,分行业制定“机器换人”实施方案,建成一批行业机器人示范生产线、示范企业和“机联网”“厂联网”。加快推进特色小镇建设,打造一批产城融合的新型产业发展载体。强化龙头企业培育,引导企业通过整合重组等优化生产要素配置。(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环保局) 
 
  (二)提升服务质量。推动服务业标准化建设。试点建设楼宇(总部)等智慧政务服务标准体系,打造开放共享的支撑服务平台,促进部门及行业间信息互联互通、融合共享。推进民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医疗、教育、养老、就业、社保等领域智慧应用和示范推广的相关标准化体系建设,打造国际领先、特色鲜明的智慧治理余杭模式,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努力建成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的智慧民生服务体系。推进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公共平台建设,以满足企业技术需求为导向,积极搭建技术开发、试验、推广及产品设计、加工、检测等公共技术平台。推进服务业企业质量管理认证工作,开展服务业质量监测分析和满意度调查,加快构建重点服务行业质量监测体系,提升服务满意度。(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旅游局) 
 
  (三)提升工程质量。提高对中小型工程质量的重视程度,突出对重大工程质量的管控,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树立工程品牌良好形象。进一步推动勘察、设计、施工等企业强化内部质量管控,推动采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质量管理。引导企业不断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落实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责,强化过程质量管理。加大建设工地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政策和技术研究,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强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预制构件、原材料与构配件等的质量管控,规范装配式建筑工程施工过程质量管理。加强对全装修住宅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管,落实“样板引路”制度,提高住宅工程质量品质。将农房建造质量监管与评估纳入统一管理,加强对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提高农民自建房的质量。加强农村危旧房屋监管,持续开展危旧房屋排查,加快推进危旧房改造,确保农村房屋使用安全。积极推广工程总承包制,创新建设工程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的诚信评价管理,通过完善质量信用记分、质量履约评价等制度,支持名企名品建设,鼓励企业提高工程科技含量,积极开展“优质优价”实施工程,引导和创建一批优质工程。(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林水局) 
 
  (四)提升环境质量。将我区“五水共治” 、“五气共治”、“五废共治”、生活垃圾“三化四分”形成的技术、经验提炼成标准,加快形成涵盖治水、治气、治废的标准体系。强化各级治水、治气、治废标准化项目的后续管理,形成长效机制。加强标准的普及和推广,引导社会各界通过标准评价、监督“五水共治”、“五气共治”、“五废共治”。大力实施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建成重点单位危险废物信息化监控平台。持续深入推进“三改一拆”“四边三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切实提高城乡生态环境质量。落实能源消耗及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任务,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低碳发展,着力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循环经济产业链。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低碳产业链,促进低碳产业集群发展壮大。加快“无燃煤区”建设,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和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建设。积极研发和推广绿色节能、低碳运营和循环发展新技术,强化节能环保技术成果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区林水局、区农业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全区质量提升工作,加强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统筹协调、督查指导。区级相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质量提升工作。 
 
  (二)强化工作考核。一方面分解任务,落实责任,迎接市对区年度质量工作考核,高质量完成质量考核任务。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区对镇街质量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强化质量强镇街工作,适时开展规划实施的效果评估和监督检查,将重点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三)优化质量环境。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和质量行政执法,健全质量执法监督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大对质量违法行为的曝光和查处力度,提高全民质量法治意识,强化质量舆论监督。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以“3·15”、“质量月”、世界环境日、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国旅游日、世界标准日、世界计量日、世界认可日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社会公众关注的质量安全领域的宣传报道,做好舆论引导工作。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先进质量管理孵化基地、中小学质量教育实践基地,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高全民质量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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