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厦门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一、背景和意义
自2006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科学素质纲要》以来,特别是“十二五”期间,各区各部门围绕我市发展大局,联合协作,以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社区居民等为重点人群的“科学素质行动”扎实推进我市全民科学素质水平整体提高;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工作广泛深入开展,科普资源不断丰富,大众传媒特别是新媒体科技传播能力明显增强,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共建机制基本建立,大联合大协作的局面进一步形成,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第九次中国公民科学素质调查显示,2015年我市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0.20%,超额完成“十二五”我市公民科学素质水平达到6.5%的工作目标,为“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奠定坚实基础。虽然“十二五”阶段我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取得较大成绩,但厦门公民科学素质水平与先进城市和地区相比仍有差距,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发展还不平衡,主要表现在:面向农民、城镇新居民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仍然薄弱;科普技术手段相对落后,均衡化、精准化服务能力亟待提升;科普投入还有待加强;全社会参与的激励机制不够完善,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发挥不够。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科学素质决定公民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是实现美好生活的前提,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基础,是我市综合实力的体现。进一步加强我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不断提升人力资源质量,对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注入发展新动能,助力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二、指导方针和目标
指导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工作方针,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的工作主题,继承创新、拓展提升,开放协同、普惠共享,精准发力、全面跨越,推动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扎实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激发大众创业创新的热情和潜力,为创新驱动发展、围绕“四个全面”,凝聚“五个共识”,为实施创新型城市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成美丽中国典范城市提供科技支撑。
目标:
到2020年,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不断发展,形成比较完善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公民科学素质在整体上进一步提高,我市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2%以上。
“十三五”时期重点实现以下目标:
——满足人民群众自身发展对科学文化的需求。科技让国家更富强,科技发展水平能够深刻反映出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和核心竞争力。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科学文化的需求也在日益增长,了解和选择群众最关心的和最需要的科普、科技知识,选准最佳“切入点”,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科普大餐”,从而更好地为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科学素质服务,这也是人民群众自身发展的需求。
——提高重点人群科学素质,带动全体公民科学素质显著提高。以青少年、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四类人群为重点,带动和辐射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实现公民科学素质平均水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提升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公共服务能力。公共科普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以科技馆、站、栏为主要内容的科普阵地、科普设施建设得到加强,积极创新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新机制,特别是要利用互联网等新媒体,形成多层次的公共科普服务平台。
三、主要任务
“十三五”期间全市重点完成以下任务:
(一)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行动
1、任务
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
规划纲要》,培养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增强创新意识、实践锻炼能力,促使其科学素质不断提高。
2、措施
——针对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实施科学教育
学前教育。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的保教方法,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义务教育。注重学生的品行培养,丰富学生课外科技活动,激发学习兴趣,培育健康体魄,养成良好习惯;
高中教育。积极开展
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推进科学课程建设和实施
加强校本课程建设,普及低碳环保、心理生理健康、应急安全避险、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知识。
——广泛开展系列青少年科技传播行动
深入开展青少年科技节、应急科技知识进校园、学科奥林匹克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电脑机器人竞赛、青少年趣味科学竞赛、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和小小科普志愿者社区行动等实践活动,提高综合运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加强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资源建设
开发和集成现代远程教育资源,为农村未成年人提供更多参与科普活动的机会。加大高中生的职业技术教育力度,提高自身生活能力和生产技能,使他们成为未来农村致富的带头人、农村科普的生力军。
——加强校外科技活动场所建设。拓展学生参加课外科技活动的渠道和机会,开放全市科技类博物馆、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实验室、高新企业等科学教育场所,免费或优惠向未成年人开放。争取全市科普教育基地年均免费接待未成年人团组人数达10万以上人次,真正把科普教育基地建成学校教育的第二课堂,各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开展实践教育、体验教育和科技教育等科技实践活动的重要阵地。争取到2020年建成市级社区青少年科学工作室达40个,使其成为周边中小学开展科学课程教学基地,?寒暑假及周末社区青少年课外活动的重要场所。
——推动大学生科技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科学探究活动;各高校为大学生积极搭建科技创新所需的综合性服务平台。
(由市教育局、团市委、市科协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卫计委、市文广新局、市社科联、市妇联、各区等单位参与)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1、任务:全面落实《农民科学素质教育大纲》,围绕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要求,大力培养新型农民,引导农民转变生产方式,提高科技致富能力。
2、措施
——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新型农民科技培训
推进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科学素质教育活动,每年对村以上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村青年党员进行轮训,力争“十三五”期间轮训人数达到5000人次,全市70%以上的农村劳动力能够接受科学素质教育培训。
——全面实施“科普惠农”工程
认真组织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大力发展和培育农村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农村科普致富带头人,示范推广先进生产技术和成果。在“十三五”期间争取每年有1-2个科普惠农项目列入国家财政部、中国科协表彰和经费资助。实现村级“站、栏、员”(科普宣传站、科普宣传栏、科普宣传员)全覆盖。
——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农村科普活动
深入开展科技下乡、实用技术进村入户、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活动,总结推广科普宣传员、科普惠农服务站等做法,探索科技人员与农民互动的科技咨询服务长效机制。
——培育农村新型科技服务组织
加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函大建设,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跟踪服务。
(由市农业局、市科协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卫计委、市文广新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岛外各区等单位参与)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1、任务:
全面落实《科学素质纲要》,努力提高城镇劳动者的科学素质。
2、措施
——加强社区科普组织、科普队伍建设
鼓励各区、街道(镇)、社区(村)创办科普活动中心,加强各区、街道(镇)、社区(村)科普组织建设,面向基层,重心下移,团结和带领一线广大科技工作者做好科普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学会优势,建立一支依托各级学会服务于社区的科普专家队伍和社区志愿者队伍。
——优化整合各类科普教育资源
进一步推动科普场馆和设施建设,争取到2020年建成市级科普教育基地70个、社区科普大学20个、每个社区建成1个以上高标准科普画廊(宣传栏)。鼓励科研院所的博物馆、水族馆、标本馆、实验室等对青少年开放。开发科普产品和信息资源(包括科普挂图、图书、音像制品等),为城镇劳动者和社区居民提高科学素质提供更多的共享服务。
进一步发挥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职业培训机构和成人文化学校的作用,承担各种形式的再就业培训,提高失业人员和新增劳动力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以及参与社会生活和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加强企业职工的继续教育,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广泛开展企业职工与农民工的各类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学习能力、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将城镇劳动者应具备的基本科学素质内容纳入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课程内容、培训教材和职业标准,作为各类职业培训、考核和鉴定的内容。加强对企业在岗人员的科技教育培训管理,进行专门的
规划、组织和监督实施。
(由市人社局、市总工会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卫计委、市文广新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各区等单位参与)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1、任务:
全面落实《科学素质纲要》,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执政能力、科学发展、科学生活,全面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
2、措施
制定《全市干部教育培训
规划》及各类
行业培训
规划时,应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弘扬科学精神、树立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贯穿落实到全市各级各类干部的教育培训年度计划中。
——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现代科学知识教育
建立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学习培训制度、公务员科学知识学习培训登记制度。注重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进行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教育与学习。通过个人自学、专家讲座、收看电视录像、在线学习、撰写学习心得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培训,注重学习效果,努力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
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等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将科学素质教育的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并根据科技发展状况和干部培训的需要,不断加以改进。指导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养课程体系建设。
——在选拔录用、综合评价工作中体现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要求
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强化对科学素质的测查。在完善对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综合考评体系时,注重对科学素养考察的内容。
——举办面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各类科普活动
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厂矿企业遴选一批适合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观学习的科研场所,组织他们实地参观。
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带头参加各类科普活动。每年要有针对性地面向各级领导干部组织系列科普报告会,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要在每年的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和有关科学纪念日期间带头参与科普活动。
(由市人社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环保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社科联、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各区等单位参与)
(五)实施科技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1、任务
提高科技教师科学素质能力、科技教育培训能力、加强科技教育基础建设,切实提高科学教育与培训的服务能力。
2、措施
——加强科学素质教育培训工作
组织实施中小学科学骨干教师培训,举办各类科学教育研修班、研讨会等,推进实施中小学各学科教师新知识、新技能、新技术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年均选送科技辅导员老师参加全国、全省及市级培训达100人次以上。实施“科教合作”项目,提高中学教师的科学素质和专业能力,探索科技界和教育界合作的长效机制。
——加强中小学科学教师队伍建设
将提高中小学科学教师的素质和能力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建设一支专业化程度较高的中小学科学教师队伍。按照中小学科学《课程标准》的要求,积极探索中小学科学课程专任教师培养的专业设置、培养模式和培养渠道,提高中小学科学教师培养质量。组建强有力的科学教育专业支持队伍,深入基层,引导并推动中小学校开展科学教育教学
研究,组织教学改革经验交流、科普讲座等活动,帮助教师在实践中不断提高专业水平,提高科学教育的质量。
——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资源和基础条件建设
加强中小学特别是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科学课程的需要,建立健全实验室,充实实验仪器、教具、音像设备、计算机等教学器材。使全市中小学尤其是边远农村地区中小学实验室及其仪器设备的数量和质量,能够满足中小学科学课程教学的需要。
加强我市中小学特别是边远农村中小学图书馆建设,扭转我市中小学图书馆规模偏小和科技、科普类图书数量严重不足的现状。支持和鼓励为中小学科学教育提供高质量服务网站的建设,加快数字科技馆的开发力度,通过厦门教育网以及其它网络媒体,使中小学科学教师和中小学生能方便快捷地从网络、图书馆获得高质量的教学资源和学习支持服务。
——优化整合社会科技教育资源
优化整合各类科技教育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广覆盖、多层次的科技教育网络,为劳动者提高科学素质提供更多机会和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培训和进修活动,加强业务学习,全面提升在职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人员的科学素质和业务水平。
进一步增强行政院校和干部学院、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函授学校、广播电视学校等机构的科学教育和培训功能,鼓励和支持科技馆等科普场馆和社会培训机构、社区学校等开展科技培训。
(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局、市文广新局、市社科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各区等单位参与)
(六)实施社区科普益民工程
1、任务:
丰富社区居民科学生活、提升社区居民科学生活能力、建设美好社区,全面提高社区居民科学素质。
2、措施:
——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加强社区科普工作
启动“社区科普益民计划”试点工作,实现社区“科普工作的规范化、科普活动组织的常态化和社区内外科普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化”的目标要求。力争到2020年全市有20个社区达到“社区科普益民计划”指标要求。围绕安全、健康、环保等内容,开展科教进社区、科普超市进社区、心理健康咨询等活动,充分利用社区科普学校、文明学校、市民学校,经常组织开展以卫生、健康、计生、环保、安全、节能减排、防灾减灾等主题的科技咨询、科普讲座、专家义诊等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面向社区居民开展科普教育和培训活动。
继续组织开展创建科普示范社区、科普楼院、科普家庭活动,建设社区科普活动室。到2020年,全市50%的社区建有1个科普活动室,全市30%以上的社区达到科普示范社区标准。
——加强文明社区创建工作,不断改善社区生产、生活和居住环境,提高居民文明健康、崇尚科学的意识,推动和谐社区建设。组织开展社区科普大讲堂,科普走进农民工,科普示范街道、社区、楼宇、家庭创建等活动。
——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推动社区科普能力建设。完善社区科普活动室、科普图书室、科普画廊等基础设施,发挥其科普功能。健全街道科协、科普协会和社区科普小组等网络组织,推动社区科普宣传员、科普志愿者队伍的建设。
(由各区、市妇联、市科协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社科联、市总工会、团市委等单位参与)
(七)实施科普信息化工程
1、任务
全面落实《科学素质纲要》,促进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推进原创科普作品创作,集成现有科普内容实现线上线下传播,推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等传播媒体广泛开展科技传播与普及,促进科学知识广泛流行,切实满足公众对科普内容和传播的需求,提高科技传播的覆盖面和参与度。
2、措施
——加大各类媒体科技传播力度
制定优惠政策和相关规范,推动科普文化产业发展。增加电视台、广播电台科技节目的播放时段,扩大科普出版物的品种和发行量,增设综合性报纸科技专栏的期数和版面,增加科普网站和门户网站的科技专栏。
——打造科学传播品牌媒体与栏目
培育一批读者量大、知名度高的综合性报纸科技专栏、专版和科普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支持电视广播科技栏目打造科普宣传品牌。提高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科技专栏、专题质量,推出具有广泛影响的媒体精品科技栏目,择优扶持若干有特色、覆盖率高的知名科普网站。
——提高大众传媒工作人员的科学素养能力
提高各媒体工作者与文化创作者的科学素养与科学传播能力。加强对新闻记者、编剧、导演、作家等传播者的科学素养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提高他们在宣传内容的创作过程中传播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坚持科学态度的主动性与责任感。
——提高各类媒体面对重大突发事件的科学传播能力
提高各类媒体对公共应急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应对突发事件。
——繁荣科普创作
围绕宣传落实科学发展观,创作出一批紧扣时代脉搏、适应市场需求、公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吸引和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科普创作,将优秀科普作品列入厦门市科技工作奖励项目。开展优秀科普作品的推介、展演、展映、展播和展示活动,针对公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组织编制简明生动的科普资料送达市民手中。
——加大科普资源数字化建设力度
集成全社会优质科普资源建设数字化科普资源库,对各类科技、教育等资源进行开发和转化。实现资源的科普化、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和集成化。做好整体
规划和标准制订,逐步建立科普图库、科普动漫作品库、科普音像库、科普书库、科普报告库、科普基地资源库、科技馆展品库和博物馆藏品库等若干数字化科普资源数据库。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在政策环境上,营造尊重和保护科普产品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为科普产品知识产权提供保护。加强科普产品知识产权法律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保障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有效实施。
(由市文广新局、市科协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卫计委、市社科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知识产权局等单位参与)
(八)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1、任务
加大科普活动室、科普活动站、科普学校等科普场所建设,促进科普资源优化配置,科普基础设施总量明显增加,合理布局,长效发展。扩大公众参与科普的途径和机会,推动科普基础设施切实满足日益增长的公众科普文化需求。
2、措施
——统筹协调科普基础设施建设
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
规划及基本建设计划。加大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的公共投入。加快对现有科普设施进行更新改造,满足公众参与科普活动的需求。
——拓展完善现有基础设施功能
拓展和提升现有科普基础设施资源的服务能力,缩小科普基础设施与公众接受科普教育需求之间的距离。统筹利用现有科普基础设施资源,挖掘潜力,形成各类科普基础设施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加大科普类场馆建设
整合利用社会相关资源,每年新建、改建或命名一批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和科普教育基地。
鼓励、推动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根据自身特点,因地制宜地建设一批工业科技类博物馆或产业科技类博物馆。鼓励科技馆规范化建设,支持创建区域科普活动展教中心。
——开发开放科普教育基地
充分发挥各
行业部门和地方优势,根据自身特点和资源,把部门工作与科普工作有机结合,建设不同功能的
行业科普基地。
推动科研机构和大学面向公众开放实验室、
研究中心等科研设施。推动青少年宫和青少年实践基地等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增加科普内容,实现科普教育的功能。鼓励高新技术园区开展科普活动,有条件的企业面向公众开放研发机构、生产设施(流程)或展览馆,并根据自身特点建设专门科普场所;引导主题公园、自然保护区、动植物园等经营性旅游场馆强化科普教育功能。
——大力发展基层科普设施
依托市、区级文化馆、图书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拓展科普教育功能,建设区级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依托遍布在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文化站、广播站、中小学校、职业培训学校、党校(党员活动室)以及有条件的乡镇企业、农技协、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公共设施,结合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家书屋”和“农民科技书屋”工程,增加科普图书、挂图、声像资料以及有关展示设备,丰富科普教育内容,建设“科普活动站(室)”、“科普图书室”、“社区科普学校”等基层科普阵地。
有条件的中小学根据科学课程的需要,利用现有的教育培训场所、基地,建立青少年科学工作室。
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观光园、绿色生态园和科技示范园,增强其农业科技教育服务功能。拓展各类职业培训中心、再就业培训中心(基地)等基础设施的科普功能。
(由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区、市科协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参与)
(九)实施科普产业助力工程
1、任务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构建完善科普产业链,支持建设科普众创空间,丰富科普产品和服务,提高科普产品和服务效能和品质,弥补公共科普产品和服务的不足,促进科普事业的发展。
2、措施
建立健全科普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加大政府购买科普产品(服务)的力度,推动科普展教品业、科普图书出版业、科普影视业、科普动漫业、科普玩具业、科普游戏业、科普旅游业、数字科普业、科普创意业、网络科普业等主要业态发展,创新科普产品的研发、生产、传播和消费。
(由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科协牵头,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社科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区等单位参与)
(十)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1、任务
着力提升科普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优化科普人才队伍结构,建立健全有利于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和发展的体制与机制,培养造就一支规模壮大、结构优化、素质优良的科普人才队伍。
2、措施
——大力培养基层科普人才。依托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以项目示范带动,每年培训农村科普员300名、农村实用科普人才500名。依托学校、学会、科研院所、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企事业单位等培养根植基层的社区科普人才,每年培养社区科普人才150人、社区科普员200人。充分发挥企业自身优势,结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职工科普教育等活动,培养和造就企业各类科普人才。积极发展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利用科研院所、科技场馆、青少年宫等校外科技活动场所及科普教育资源,着力建设和发展适应青少年课外科普活动的校外科技辅导员队伍。
——加快培养科普专门人才。充分发挥各级各类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大众传媒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设立科技传播与普及专业,重点培养一批高水平的科普场馆专门人才和科普创作与设计、科普
研究与开发、科普传媒、科普产业经营、科普活动策划与组织等方面的高端科普人才,培养集聚一批科普创作人才。
——进一步壮大科普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学会、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事业的科普人才资源优势,建立健全高级科技人才兼职做科普、带头做科普的组织形式和有效机制。加强对科普志愿者的培训,为各类科普志愿者成长和服务提供交流平台。加快培养大学生科普志愿者,建立健全在校大学生参加科普工作的组织机制。“十三五”期末建成一支结构优化、规模壮大、素质较高的科普志愿者队伍,注册科普志愿者达到5000人。
(由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科协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社科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区等单位参与)
四、组织实施和保障条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负责领导当地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把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级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
规划,纳入精神文明和公共文化体系建设总体框架,使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内容。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总体部署,将相应任务目标列入工作
规划和计划,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的机制。
(二)加强政策激励。加强对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政策
研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监督考核机制。积极
研究制定并落实有关鼓励科普事业和科普产业发展、繁荣科普作品创作、提升科普信息化能力、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壮大科普人才队伍等内容的政策措施,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宣传先进,推介典型经验,营造更浓厚的社会氛围。充分调动科技、教育、文化、传媒以及大学生、离退休科技工作者、科普志愿者等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参与科学素质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大力扶持科普产业的发展,推动各级各类科普教育设施免费开放。
(三)加大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按照本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强化政府财政投入的导向作用。要统筹现有资金,加大对科普和科学素质工作的支持力度,保障工作开展所需经费。各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要根据承担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任务,按照国家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积极引导企业参与科普投入,开展职工科学教育培训,并大力支持社会化科普工作。探索设立科普基金,广泛吸纳境内外机构、个人的资金支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通过众筹众创、项目共建、捐款捐赠、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动社会资本参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四)加强监测评估。各级政府负责当地《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的督导检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各级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注意
研究新情况,加强协调和服务,坚持分类指导,形成上下联动,层层抓落实的科学工作机制。加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
研究和经验交流,健全完善监测评估体系,总结工作规律,创新工作机制,加强理论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