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与我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十三五”
规划相配套,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建设首善之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主要目标。到2018年,法治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法治建设达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要求。到2020年,形成较完备的法治制度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实现全面依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为我区建成佛山强中心和首善之区创造相适应的法治环境。
3.基本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实际出发,确保法治建设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坚持在全社会树立宪法和法律权威,依法规范公共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用新发展理念引领法治建设,善于通过法治推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法治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法治建设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相适应,勇于担当、破解难题,全面提升法治禅城建设水平。
二、配合促进地方立法,夯实社会法治根基
4.配合促进地方立法工作。配合市人大做好各项立法工作,促进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健全人大代表参与立法的工作机制,落实法规草案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制度,充分发挥区人大常委会法律咨询专家小组的专业作用,充分反映人大代表和法律专家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地方人大立法建言献策,促进地方性法规在我区切实有效实施。落实立法机关与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网络渠道,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落实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
5.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完善备案审查管理机制和备案审查工作制度,贯彻落实全新的备案审查管理机制。强化报送监督机制,加强主动审查和重点审查,加大主动审查力度,健全纠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重点系统构建完善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的配套操作规范。加强党委、人大、政府各备案审查工作机构的协作配合,逐步建立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和沟通渠道,实现备案审查全覆盖和信息共享。加大规范性文件清理力度,2017年年底前,完成对现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基本建成法治政府
6.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到2018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动态管理区政府权责清单,探索编制公布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加强权责清单的标准化和精细化应用。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贯彻执行《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加强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严控新设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审批事项。深入推进一门式政务服务改革,充分运用“互联网 ”技术,加快推进政务大数据库建设,不断完善覆盖全区各村居的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拓展一门式服务项目和范围,充分便利人民群众,提高政务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区、镇(街道)法律顾问室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2017年,区、镇(街道)全面建立备案审查制度。做好重要规范性文件的解读工作。
7.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合理配置执法资源,推进执法重心下移。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监、公共卫生、资源环境、农林水利等领域内推行一门式综合执法。完善城市管理执法体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组织各行政机关对本单位行使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职权的裁量范围、幅度、标准进行细化量化,并向社会公开。全面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登记立案、监督检查、调查取证、行政决定等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进一步优化执法记录仪等科技信息手段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应用。严格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2017年上半年,区直各部门完成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全面严格清理。建立健全常态化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8.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构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协调联动和紧密衔接的工作机制。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强化对重点部门和岗位的权力制约。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健全“一按灵”市民服务平台与政务活动投诉举报平台,畅通人民群众监督渠道。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大对行政应诉工作监督力度。探索建立检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行为的监督纠正制度。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9.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布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大力推进“互联网 政务”,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
四、深入推进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
10.落实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推进落实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省以下法院和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改革。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加强司法人员履职保障。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进落实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推进知识产权、行政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改革。落实立案登记制规定,保障当事人诉权。优化人民法庭设置,开展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工作。健全侦查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加强职务犯罪线索管理改革工作。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明确各类司法人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严格违法办案责任追究。深入推进执行工作体制改革,全面实施禅城区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完善健全财产查控网、网络司法拍卖、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衔接、失信惩戒等执行工作机制、制度,充分保障既判案件执行到位,维护法律权威和公平正义。到2018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11.强化司法服务保障。坚持依法打击违法犯罪和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相统一,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和保障。完善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调解、司法听证、涉诉信访等司法活动的机制。落实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制度。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加大司法审判活动依法公开力度,拓宽人民群众监督司法公正的渠道,完善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继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申请权、申诉权的制度保障,实施阳光司法行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12.加强对司法活动监督。落实司法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实施方案。实施独立审判、合议庭、审判委员会、检察官、侦查员办案责任制。落实分级负责的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久押不决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和改进人大和政法委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加强司法机关官方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建设,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实现司法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畅通律师与司法机关之间的沟通渠道,发挥律师监督作用。
五、加快法治经济建设,增创法治化营商环境新优势
13.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获取产权、建筑许可、跨境贸易、雇佣工人、基础设施、人居环境等方面法规规章。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发展提升中介服务组织。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面向企业和经营者的“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及跨部门并联审批联办机制。全面应用行政审批标准化成果,在企业投资、经营许可、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实施流程再造改革,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的规范性、合法性、有效性。落实“宽进”改革措施,降低商事主体准入门槛,简化准入程序,打破区域行政管辖壁垒,实现工商登记注册“同城通办”,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大众创业热情。深入推进法人“一门式一网式”改革,实现企业设立、变更、换证、注销全流程登记和经营许可“一窗通办”。加大企业综合服务窗口整合,推动行政审批部门优化整合,简化审批流程,进一步推进市场准入便利化和规范化。建立企业投资经营清单式管理制度和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扶持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推进投资贸易便利化。健全对外投资促进制度和服务体系,支持企业扩大对外投资,推动装备、技术、标准和服务走出去。
14.加强市场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依照职权法定原则,依法严格明确落实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推动市场监管方式深化改革,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企业自治、社会监督、政府监管”三位一体严管共治新模式。加强专利、版权、商标保护,探索和建立保障市场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加快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我区企业信息公示平台建设,建立“失信惩戒”信用联动约束机制,加大失信行为监管力度。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造“信用禅城”,为我市建成广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作出贡献。
六、加强法治社会建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15.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推行镇(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目标管理和综治网格化管理工作。加大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的排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个人极端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电信网络诈骗等多发性犯罪活动。打造监管矫治网,全面推进戒毒、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升级,切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16.健全依法维权和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健全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利益表达、协调沟通、救济救助等机制。严格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常态化信访终结退出机制,推动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源头预防矛盾纠纷。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法治框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和保障机制,完善“一村居一专职调解员”工作机制,推进
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健全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机制。推行行政复议审理权相对集中,健全行政复议开庭审理、公开听证等制度,加大行政复议决定执行的监督力度,提高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水平。健全劳资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创新劳动人事仲裁制度机制。
17.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贯彻落实《佛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十三五”
规划》和禅城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以法治宣传育民服务、法律
行业便民服务、人民调解和民服务、法律援助惠民服务、安帮矫正安民服务等为内容,推动“互联网 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加快构建面向全社会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健全基层治理长效机制。强化法律援助“半小时服务圈”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扩大司法救助的适用范围和救助对象,完善司法救助的标准和内容。加大对律师
行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培育一批有较强实力和影响力的律师事务所。深化公证机构体制改革,健全公证服务标准体系,拓展公证服务领域。积极参与“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功能和水平。
七、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18.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抓好区“七五”普法
规划和“七五”普法决议的实施,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加强对领导干部、青少年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把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守法用法作为关键。把宪法和法律法规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完善中小学法治、交通、禁毒、消防、安监“五校长”工作机制,促进“五校长”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群众组织,按照普法责任分工自觉承担普法工作责任。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探索开展媒体庭审直播、群众旁听庭审、案件宣讲等宣传方式。加强“以案释法”专家库、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完善案件收集、整理、发布的工作机制,推动开展“以案释法百千万公益行”活动。建立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大在公共场所发布法治类公益广告工作力度和地方性法规的宣传力度。发挥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作用,推动主流媒体参与开展公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19.加强法治文化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治典型和道德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文化企业、团队参与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生产,培育具有禅城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加强普法平台和阵地建设,积极完善兆祥法治文化公园、中海文华熙岸法治文化社区、南庄法治雕塑公园、张槎白坭玉景公园、南庄紫南村、张槎莲塘村等法治设施,擦亮禅城法治文化名片,探索把法治元素纳入城乡建设
规划设计, 积极推动法治文化广场、长廊、公园和小区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佛山市第十四中学着力打造具有禅城特色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持续培育广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20.推进法治创建活动。全面推开法治区、法治镇(街道)、民主法治村(社区)和依法治校示范校等法治创建活动。加大基层法治建设力度,推进基层组织和部门、
行业依法治理。推进规模企业普法“六有”建设(有队伍、有机构、有普法宣传栏、有普法课室、有法律图书角、有考核),指导和推动工会、
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积极开展诚信守法、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工作。
八、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
2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完善领导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做到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党委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
研究决定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制度。完善党委依法决策工作机制和议事决策程序,建立健全决策前合法合规性审查制度。执行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加强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加强党委政法委建设,建立和落实重大事项向同级党委报告制度。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要坚决贯彻落实依法治区的决策部署,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
22.强化综合保障。优化法治工作资源配置,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健全符合司法职业特点的人员管理制度和法官、检察官选任制度,积极探索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法官、检察官。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配置和资格管理。推进人民警察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加强公证、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队伍建设,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力度,发展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加快推进依法治区工作队伍建设,搞好政治和业务培训。加强高质量法治智库建设,深化法治人才分类培养模式改革。强化法治建设工作经费保障,加强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派出法庭、派驻检察室、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建设。
23.推动工作落实。区制定法治建设中长期
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和必要的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安排和工作目标。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强化督促检查,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探索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考核制度。积极落实法治佛山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考核标准和实施办法,有效推进我区的法治建设。要切实保障法治工作落实,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镇(街道)、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