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创新蓝皮书》
(一)
行业自带高风险属性
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金融”的合体,承袭甚至放大了金融与互联网
行业的高风险属性。一方面,病毒攻击、系统瘫痪、虚假网址等互联网层面的网络安全问题一直存在,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处于金融生态圈底端,传统金融
行业固有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系统风险等对其产生的威胁会更大。如何应对集聚突发性、隐蔽性、复杂性、外部性的互联网金融风险,是政府部门、
行业协会和企业平台都必须面对的严峻挑战。
(二)跨界创新的监管困难
互联网金融平台依托于互联网的属性,混业、跨地乃至跨境经营成为常态,但这给传统的分业监管体制带来了困难与挑战。监管存在真空地带,犯罪事件就会屡屡发生。依据
行业特征、顺应发展趋势,需尽快建立一套适用性强、灵活性高的监管体系并持续严格地实施完善。
(三)征信披露的数据缺漏
征信,是风险控制的重要利器。但当前央行征信中心所掌握的信用数据在数量和质量上均不能满足现有经济活动的需求,而民营征信机构依靠用户规模优势建立起来的征信系统尚未形成统一鉴定标准,因此,建立一套符合监管要求、正规权威的征信体系,是互联网金融繁荣发展途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四)用户权益的安全保障
互联网金融的大数据、用户画像等技术日新月异,但用户作为互金业务最重要的参与主体,其个人信息安全却无法得到保障,“定向广告骚扰”“精准诈骗”等新的社会问题频繁出现。掌握大量个人信息的企业平台和机构单位却还未形成其信息保护的资质审核与认证程序。如何保障用户权益是法规制定方、监管审查方、技术改进方、企业运营方共同面对的挑战。
在众多挑战下,《蓝皮书》指出,未来互联网金融创新与治理将呈现四大趋势:监管治理原则导向;积极推动金融改革,部分地区先行先试;企事政府信息共享,相互制约通力协作;持续营造创新氛围,建立人才培养机制。
除了对
行业的深刻解剖之外,《蓝皮书》在方法论上也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互联网金融
行业协会需解决自律问题。针对互金丰富业态、跨地域性较强等特点,全国和各省市一级的互联网金融协会在对平台自律约束管理上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
行业协会存在指导单位不明确、会员准入标准不统一、组织结构不清晰、会员管理不规范、自治权限不完善等问题,使得其发挥的重要作用大打折扣。
《蓝皮书》提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应充分发挥其专业性和综合性的特征,一方面全方位覆盖互联网金融自律机制,另一方面与其他省市一级的
行业协会加强交流合作,突出各省市互联网金融
行业自律协会的特征,提高互联网金融
行业协会自律的约束力,共同维护互联网金融秩序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