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BIM技术在
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据共享和信息化管理,为项目方案优化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促进建筑业提质增效。
二、基本原则
企业主导、创新驱动。以建设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契机,积极培育BIM应用供需市场,发挥企业在BIM应用中的主体作用,鼓励企业
研究和应用BIM技术,不断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保证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工程质量和综合效益大幅提升。
行业服务、协同发展。发挥
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的优势,搭建BIM技术研发企业、应用企业、科研院所等的协调沟通平台,强化BIM技术应用和研发的人才培养,为全市BIM技术的应用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统筹推进、示范引领。发挥政府在
产业政策上的统筹引领作用,坚持试点示范和普及应用相结合,积极培育BIM技术应用的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总结成功经验,带动建筑企业向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分步有序推动BIM技术应用普及。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形成较完善的BIM应用市场和配套扶持政策,BIM应用产业链条基本形成;我市建筑
行业勘察、设计单位以及特级、一级房屋建筑施工企业、咨询服务企业、构件生产企业等全面掌握并实现BIM与企业管理系统和其他信息技术的一体化集成应用。
新立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中,集成应用BIM的项目比率达到90%:以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新建公共建筑、市政工程。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普遍应用BIM技术。
四、工作任务
2019年主要完成:建立推广 BIM 技术应用的政府和社会组织体系。开展基于BIM技术应用的项目试点、示范。组织实施BIM关键技术课题
研究、BIM 技术与绿色建筑、建筑产业化融合技术
研究。出台市场激励等扶持政策,制定企业投标鼓励措施。开展BIM技术应用项目施工图审查试点。
(1)建立BIM技术应用的技术支撑体系。建立由 BIM技术相关的工程应用、技术标准、信息技术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队伍,参与有关 BIM 技术应用试点示范、政策制定、技术
研究、人才认定评价等技术审查和咨询活动。依托驻镇高校及本市科研机构,成立市 BIM 技术应用推广中心,组织开展 BIM技术应用培训,打造全市 BIM 技术交流和企业联盟平台,保障全产业链 BIM 技术成熟应用。
(2)开展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试点示范。推进BIM技术在政府投资公共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试点示范应用,在城建计划项目中,选择具有一定规模的医院、学校、保障性住房、水利设施、城市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等政府投资工程和社会投资项目进行BIM技术应用试点。同时制定 BIM 技术应用试点的申报范围、申报类型、申报流程、试点目标以及试点项目完成后的验收要求和验收流程,指导 BIM 技术应用试点工作开展,提高应用试点的质量和水平。
(3)开展 BIM技术关键技术专题
研究。通过科研课题,开展建模、可视、
分析、模拟、控制、协同、工程量计算、数据交换、存储等关键技术和配套标准政策
研究,并在 BIM 技术应用试点项目中试点示范。
(4)开展BIM技术与绿色建筑、建筑产业化融合
研究。建立符合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要求的 BIM 技术应用体系。建立标准构件模型资源库和运行共享机制,满足本市 BIM 技术应用实际需要。利用 BIM 模型及其模拟
分析等工具,提高在项目决策、
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营阶段,对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
分析模拟、优化、监控和持续改进能力。
(5)制定BIM技术应用能力企业投标鼓励措施。在设计、施工、咨询服务和构件生产等招标文件中,增加BIM技术应用的内容和要求,明确所需提交的相关成果和相关能力要求。按标准对具有BIM技术应用能力的企业相应给予加分或其他优惠条件。
(6)开展BIM技术应用施工图审查项目试点。由市施工图审查机构编制《镇江市民用建筑施工图设计信息模型报审表》,建设单位在报送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资料中,应包括BIM模型文件(宜提交浏览模型文件)和《镇江市民用建筑施工图设计信息模型报审表》。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将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省民用建筑信息模型设计技术相关规定作为审查内容;审查合格后,方可发放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2020年主要完成:继续开展 BIM 技术应用试点示范,评选出 3 ~5个示范项目,开展示范引领工作。结合试点示范,做好普及性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分领域、分专业的宣传推广工作。制定满足本市BIM技术全面应用的职业培训、继续教育等多层次的教育培训计划。完善BIM 技术应用推进的政策、标准和配套环境,形成较为成熟的BIM 技术应用市场环境。实施BIM 技术应用试点后评估,评价 BIM 技术推进工作。
(7)评选 BIM技术示范项目及单位。鼓励社会组织,在试点推广基础上,引导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工程咨询等企业建立基于 BIM 技术的信息共享和协同管理平台,从中推选出一批示范项目和单位,在
行业内进行推广。
(8)加强BIM技术应用培训宣贯。鼓励主管部门、
行业协会、专业培训机构等积极开展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职业培训,建立并形成多层次的教育培训体系,不断提高BIM技术应用人才的数量和能力。举办BIM技术应用研讨,开展项目之间、企业之间的BIM技术应用交流,提高建设领域相关参与方对BIM 技术的认识和应用水平。
(9)明确建设工程立项阶段 BIM技术应用资金要求。在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对于今后应用 BIM 技术的国有资金或政府投资工程,在工程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
研究报告中应当编写相关应用内容,立项部门批复中应当明确 BIM 技术应用要求,并落实相关费用和列支渠道。
(10)修订本市相关建设工程评奖管理办法。对于申请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奖项的工程,凡应用BIM技术的,在评奖中相应给予加分。将 BIM 技术应用推广纳入市优质工程奖“金山杯”评定内容。
(12)开展 BIM技术应用试点后评估。根据2019年试点示范建设情况,开展 BIM 技术应用试点后评估,评价 BIM 技术应用试点推进工作,及时总结试点成果和经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市住建局负责全市建设工程BIM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制订全市BIM技术推广计划,对BIM技术应用情况进行跟踪指导。
研究解决BIM技术应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组织开展技术服务。对承担BIM技术试点示范工程进行绩效评估,总结推广应用经验。
(二)完善配套体系。结合国家和省标准,加快编制符合本市实际情况的BIM技术发展指南、BIM技术应用流程、优化项目管理流程。充分发挥建设、设计、施工、咨询等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通过市场机制,建立BIM技术研发和应用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政策激励。各相关部门对应用BIM技术的项目在申报绿色建筑示范、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质量等奖项时予以优先考虑。在工程项目设计及施工招投标中,对具有BIM技术应用能力及相关工程业绩的企业给予加分。对申报运用BIM技术进行建筑设计、施工的绿色建筑或装配式建筑试点项目,在通过专家评审之后,给与适当奖励。
(四)推进示范宣传。以示范工程为引导,建立BIM技术应用示范机制;积极开展项目之间、企业之间 BIM 技术应用交流和合作,培育产、学、研、用相结合的BIM应用产业化示范基地和产业联盟。开展BIM应用宣贯培训,普及BIM技术有关政策、标准和示范建设情况,提高社会认知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