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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深入贯彻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发〔2017〕30号),推动全省开发区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规划引领、市场主导、产业集聚、产城融合、错位发展”原则,积极培育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大力开展创新强园、开放提升、集群式项目满园扩园、两型三化管理目标提标提档、体制机制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六大行动,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全省开发区的产业集聚效应和产业竞争力更加凸显、经济发展主战场地位更加凸显、高水平营商环境示范带动作用更加凸显,为推动江西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行动目标

——规模更大。到2020年,全省开发区主营业务收入突破3?5万亿元,超3000亿元开发区1个,超2000亿元开发区2个,超1000亿元开发区突破5个,超800亿元开发区突破10个,超500亿元开发区突破12个。

——结构更优。到2020年,全省开发区首位产业集聚度平均达到45%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比达到3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研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达到1?5%以上。

——质量更高。到2020年,全省开发区利润总额突破2500亿元,土地利用率持续提高,亩均投资强度超4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超400万元、利润超30万元。

——环境更美。到2020年,全省开发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万元增加值能耗控制在0?6吨标煤以下、用水量控制在70立方米以下,污水集中处理率、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控设备安装联网率均达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明显提高。

三、主要措施

(一)创新强园行动。

1.实施创新型产业培育工程。规划建设一批创新型产业集群,每个国家级开发区规划1-2个主营业务收入500亿以上创新型产业集群,每个省级开发区规划1-2个主营业务收入200亿元以上创新型产业集群,推动关联产业、上下游配套企业和资源要素集聚,形成规模品牌和集聚效应。加强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着力加强航空航天、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优势型产业,聚焦发展光伏、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绿色食品等成长型产业,抢抓机遇发展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等培育型产业。

2.实施创新型企业“百千万”培育计划。选择一批龙头企业,创建100家以上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等平台,培育能够与国内外同行业领军企业竞争的百家科技创新型领军企业;围绕突破一批核心基础性零部件、一批关键性基础材料、一批先进基础工艺、一批产业技术基础,建立高成长性企业筛选体系,培育千家高成长性的科技创新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4000家;依托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构建全链条的创新服务体系,着力培育10000家科技型小微企业。

3.实施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每个开发区至少与1家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创新创业园等载体或组建创新研发联盟,促进科技成果在开发区转化运用。大力发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技术转移、知识产权、科技金融等创新服务机构。省级统筹建设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引导各类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科技创新平台的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向开发区开放共享。支持发展一批新型研发机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二)开放提升行动。

4.创新招商引资模式。建立完善“专业化招商、市场化运作、职能化服务”招商促进机制,积极推行产业链招商、专业化招商、委托招商、“互联网+招商”、合作招商等新模式。鼓励通过提供股权投资、担保抵押、低息贷款等金融服务,开展资本招商。国家级开发区每年至少引进一个投资超50亿元的产业项目,省级开发区每年至少引进一个投资超20亿元的产业项目。注重引资和引智并举,积极吸引高端人才在开发区创业投资。

5.加强正面激励引导。探索建立异地流转项目建设利益共享机制,由本开发区新引进、推荐到其他开发区建设的项目,对项目形成的税收、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利用外资、外贸进出口等指标,双方按一定比例分享。制定招商人员免责清单。制定招商奖励政策,对在招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以及社会中介机构给予适当的资金奖励。

6.提升外贸综合效率。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建设,2020年底前实现跨部门业务申报一个窗口网上办理。加强地方特色功能平台建设,每年开发运用10个左右的专项公共信息化平台,打通港口、机场、铁路、公路等物流信息节点,促进运输、仓储、场站、代理等各类物流企业与外贸企业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推进出口退税全流程电子化,2020年底全省无纸化退税额占比提高到80%以上。推进外贸新业态快速发展,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零突破,力争用两年时间,培育一批全流程型、特色型和区域型有较大影响力的省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7.拓展对外发展空间。支持具备条件的开发区加强与省外、境外机构和资本合作共建产业园。支持开发区企业在境外申请商标专利注册和体系认证,开展境外品牌、技术和生产线等并购,到境外建立研发中心、营销服务网络和境外生产基地。

(三)集群式项目满园扩园行动。

8.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着力构建新型标准和产业体系,深入实施工业强省战略,通过优化园区功能、强化产业链条、扶持重大项目、腾笼换鸟等措施,围绕电子信息与新型光电、航空航天、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优势产业,研究制定出台产业标准和产业体系,明确发展目标、空间布局、关键环节和核心领域,推动优势产业高端化、集群化、标准化发展。

9.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各开发区围绕首位产业和主攻产业,按照布局合理、产业协同、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要求,制定出台本区域的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到2020年,全省开发区形成100个重点产业集群,创新型集群占省级重点工业产业集群达到30%,形成一批国家级产业集群,打造一批更具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产业品牌。

10.强化重大项目储备。围绕首位产业和主攻产业,突出高端化、特色化、集群化。各开发区建立健全储备项目库、招商(签约、落地)项目库和招商目标客户资源库,形成项目从策划储备、招商洽谈到签约落地的全周期管理模式。

11.打造特色产业园区。加强开发区与特色小镇的统筹谋划,坚持产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采取“区中园”等形式打造一批产业特色鲜明、体制机制灵活、生态环境优美的特色小镇。

(四)两型三化管理目标提标提档行动。

12.提升环境友好型建设水平。坚持低碳化、循环化、集约化发展理念,将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评价成果融入开发区发展规划。坚持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明确各方环境保护责任,严把环境准入关,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制度及建设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安全防护距离要求。加强开发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完善开发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开发区环境信息公开服务平台。

13.提升资源节约型管理水平。分类处置“僵尸企业”,各开发区要全面摸清已建成但无生产经营活动的“僵尸企业”底数,按照每年减少总数1/3的进度,到2020年底完成“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对暂时经营困难但仍有价值、有市场、有前景的企业,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引导企业通过并购重组、股权转让、发行债券、债转股等方式,激发发展活力;对国家明令淘汰、无重组价值的“僵尸企业”,要坚决依法实施破产清算。加快处置“僵尸项目”,对由于未净地交付造成项目无法启动实施的“僵尸项目”,加快推进土地征收、管线排迁进度,尽快实现净地交付;对因招商承诺未兑现,致使项目未按计划开工的,要研究制定解决方案,推进项目履约;对因规划调整等原因造成项目未开工的,要依法依规通过货币补偿、土地置换等方式解决。深入开展消化批而未用土地专项行动,通过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限期开发和依法收回等方式加快盘活闲置土地,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

14.全面推进智慧化。2018年底前所有开发区完成智慧化、信息化建设,促进产业发展、运行管理和公共服务智慧化。2019年底前所有开发区与区内规模以上企业实现互联互通,通过“一张网”优化政务服务、方便企业办事、促进企业降本增效、引导产业集聚。

15.加快推进绿色化。指导开发区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和ISO14000认证工作。全面开展开发区循环化改造,搭建资源共享、废物处理、服务高效的公共平台。推进开发区污水管网收集体系和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将环境空气质量、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作为开发区发展的约束性要求。

16.着力推进服务化。把服务客商、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摆在更为突出的位置,为企业和项目提供全过程、精细化、保姆式服务,对重大项目签约、注册、开工、投产、运营全程领办代办,强化提升开发区服务软实力。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行“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信用有奖惩”的新型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模式,各开发区新设“区中园”“园中园”一律实行投资承诺制,各开发区新调整区域和扩大区域一律实行投资承诺制。

(五)体制机制创新行动。

17.加快整合优化。按照“一县一区”要求,对同一区域内未列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的产业基地、工业小区、产业区等小而散的多个开发板块,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整合,建立统一的管理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支持以国家级开发区和发展水平较高的省级开发区为主体,整合或托管区域相邻、产业相近的开发区,实现“一个主体、一套班子”的管理体制和“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开发区建设、统一政策招商、分级利益共享”的运行机制,2020年底前力争实现10家以上开发区的整合优化。

18.推动产城融合发展。优化开发区功能布局,合理确定产业、公共服务、居住和生态用地比例。积极构建“大园区+小城市”公共服务网络,按照“统一规划、联动发展”的方法,将社区服务、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延伸至开发区,实现城市功能与产业功能有机融合。对位于中心城区、工业比重低于30%的开发区,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按照“机构不变、功能转变”的原则,2020年底前全部转型为城市综合功能区。

19.创新行政管理体制。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开发区全链审批赋权清单,强化开发区经济管理权限。2019年底前各地公布开发区社会治理责任清单,清单之外事项一律由所在地政府承担。按照精简高效和扁平化管理的原则,突出经济管理和投资服务的职责定位,推行开发区内设机构大部门制改革,国家级开发区内设机构数不超过10家,省级开发区不超过5家。2020年底前,全省开发区基本建立机构精简、职能综合、结构合理、运行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

20.推行市场化运行机制。以市场化为导向,推行开发区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实行管理机构与开发运营企业分离。2018年底前,各开发区要成立或吸引社会资本组建“开发建设公司”“产业投资公司”等平台公司,以市场化方式参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支持开发区加强与社会资本合作,对现有的功能相对单一、地域面积较小的“区中园”“园中园”,每年按总数1/3的进度推行企业化管理模式;新设的各类“区中园”“园中园”一律实行企业化管理模式。

21.加快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2020年底前,全面推行开发区管委会机关中层以下干部及所属单位全员聘任制、竞争上岗制、绩效工资制。开展赣籍人才回归工程,鼓励赣籍人才通过总部回迁、项目回移、资金回流、技术回馈等方式回乡创新创业。创新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模式,支持开发区围绕首位产业加强与省内外高校优势学科合作。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采取订单式、建立实训基地、工学交替等多种培养方式,帮助企业培养实用型、操作型高技能人才。

22.加快监管体制改革。鼓励国家级开发区整合相关执法职能机构,开展综合执法工作。需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经省政府批准,开展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2020年底前,各开发区编制并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服务清单和收费清单。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社会信用体系、企业年报公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市场共享等制度。

23.完善法制环境。2019年底前,推动制定出台《江西省开发区条例》,明确各级各类开发区的法律地位、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管理权限等事项,为推动开发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

24.提升基础设施水平。国家级开发区率先开展“信息通、市场通、法规通、配套通、物流通、资金通、人才通、技术通、服务通+双创平台”的“新九通一平”建设,并逐步扩大到省级开发区,打造宜居宜业宜创的升级版投资环境。

25.加强金融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开发区平台公司通过境内外上市、“新三板”、区域性市场挂牌以及发行债券等方式加快发展。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通过投贷联动、投债联动、投基联动、区域联动等方式,重点支持开发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支持开发区通过新设、参股、控股等方式,建立健全市场化运作、覆盖本区域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

26.强化功能性平台建设。满足区内企业共性需求为导向,以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为目标,以公共设施共享为重点,加快建设集政务服务、公共信息、检验检测、技术转移、融资服务、物流配送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

27.完善土地开发利用机制。树立“以亩产论英雄”导向,健全亩均税收、亩均工业增加值、单位能耗和排放工业增加值的考核体系,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开发区用地严格实行增存挂钩。创新土地动态监管和用地评估制度,健全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实行差别化供地政策,采取工业用地先租后让、租让结合、长期租赁、弹性年限等方式满足企业用地需求,降低用地成本。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下或亩均投资强度300万元以下的单个工业项目,原则上不单独供地,一律入驻开发区标准厂房。鼓励开发区建设使用多层标准厂房、下沉式厂房,实施“零增地”技术改造,对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现有工业用地用途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容积率的,不增加土地价款。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完善政策措施,创新工作方式,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省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帮助解决开发区转型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二)积极先行先试。鼓励市、县(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围绕开发区改革创新主要任务,结合发展基础,立足优化布局、完善功能、转型升级、优化体制机制等重点领域,开展一批试点示范,用两年左右时间,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经验,为新一轮全省开发区改革创新、跨越发展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三)完善推进机制。建立指导协调机制,围绕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协同推进,建立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和省统计局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调度各类开发区运行情况、协商解决重大问题。建立重大任务调度推进机制,细化各项任务,建立台账制度,实行销号管理,进一步夯实责任,加快工作进程,完善政策体系。建立重大问题解决机制,对开发区转型升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按职责分工定期交办给相关部门限时办理,对特别重大的问题,及时报省政府协调解决。

(四)强化督查考核。省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督导机制,密切跟踪开发区工作进展情况,掌握主要目标任务完成进度,督促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认真落实《江西省开发区争先创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严格执行全省开发区“一季一通报、半年一比看、全年一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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