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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从发改委网站获悉,为进一步提高渔业防灾减灾能力,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形成渔港经济区,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印发《全国沿海渔港建设规划(2018-2025年)》。
规划提出建设目标,通过建设中心渔港64座、一级渔港85座,渔船安全避风容量从14.53万艘渔船增加到21.43万艘渔船,有效避风率从10级避风水平的43%提升到11级避风水平的70%,推动形成10大沿海渔港群、93个渔港经济区,带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形成新增万亿产值的产业规模,成为渔业的增长点和沿海经济社会发展的增长极。
对于渔港建设布局,规划提出,新时期渔港建设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要求,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立足沿海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区域产业基础、海洋渔业发展现状、城镇分布特点和渔港自身条件,规划建设辽东半岛、渤海湾、山东半岛、江苏、上海-浙江、东南沿海、广东、北部湾、海南岛、南海等10大沿海渔港群,依托现有中心渔港、一级渔港及周边其他渔港,根据各地区区位条件、产业基础、城镇发展、海域岸线分布,建设形成93个渔港经济区,推动产业集聚、人流集聚和各种资源要素集聚,进一步繁荣区域经济,为沿海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