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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全国首个特色小镇创建规划指南

近日,浙江省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浙江省特色小镇创建规划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成为全国首个针对特色小镇创建规划工作出台的专项指导性文件。

据了解,《指南》由浙江省发改委委托浙江大学中国新型城镇化研究院、浙江省商业经济研究研究而成,对特色小镇规划编制,既要求遵循共性目标,又强调突出特色发展。

自2015年出台《浙江省特色小镇创建导则》以来,近三年时间内,浙江省有关部门已经先后出台了《关于印发浙江省特色小镇验收命名办法(试行)的通知》、《特色小镇评定规范》等文件,在探索特色小镇的宏观制度方面已经构建出系统的工作体系。

浙江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指南》的出炉,为高质量建设特色小镇提供了规划依据,形成了“规划有指南、创建有导则、考核有办法、验收有标准”的浙江特色小镇工作体系。

受访专家表示,浙江特色小镇通过三年时间的探索建设,在管理、考核、评价与规划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善与系统的管理体系,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与此同时,目前浙江特色小镇在建设过程中也存在着高新技术欠缺,创新产业、新兴产业的比重偏低等问题,浙江特色小镇的发展完成从制度完善到发展完善的转变,仍然需要一定的时间与耐心。

对特色小镇分类

根据《指南》,特色小镇创建规划在遵循“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体制‘新而活’”的原则基础上被分成三大类,作为引导特色小镇“特色化”规划建设的分类基础。

其中,第一大类为“以提供技术与金融服务产品为主”,主要分为信息经济小镇、时尚小镇A、金融小镇三个主要小镇类型;第二大类为“以提供实物产品为主”,下分环保小镇、健康小镇A、时尚小镇B与高端装备制造小镇;第三大类为“以提供体验服务产品为主”,主要分为健康小镇B、旅游小镇和历史经典小镇三个主要小镇类型。

浙江省发展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潘毅刚解释,《指南》将特色小镇分为三大类的主要依据是目前浙江已经培育出的小镇类型,对其按照产业类型进行划分,主要目的是便于当前特色小镇在培育过程中的分类管理与考核评价。

值得关注的是,《指南》的分类中也在对产业类型的划分基础上,进行了更加细化的分类。集中体现在,《指南》中将时尚小镇与健康小镇分为“A”与“B”两种细分类别。

《指南》将研发设计型时尚小镇定义为“时尚小镇A”,而将产品制造型小镇定义为“时尚小镇B”;制药和医疗器械等制造业为主的小镇定位为“健康小镇A”,而以康养保健为主的小镇划分为“健康小镇B”。

“第一类是知识服务,包括工艺技术和金融服务等;第二类是实物产品,第三类是吃喝玩乐有关的体验性服务。”浙江省发展和改革研究所所长卓勇良分析

据其介绍,实际在对特色小镇的划分过程中,仅按照小镇的产业来划分,有些特色小镇的类型并不能划分得很清楚,因此《指南》的划分类别还从浙江特色小镇的实际出发,结合产业门类和未来需求进行了进一步考量与划分。

短板与对策

浙江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公开表示,《指南》发布后,浙江省特色小镇建设现已形成了“规划有指南、创建有导则、考核有办法、验收有标准”的工作体系。

梳理发现,自2015年4月22日《浙江省特色小镇创建导则》正式发布开始,浙江省围绕特色小镇的探索建设工作先后发布了《关于印发浙江省特色小镇验收命名办法(试行)的通知》、《特色小镇评定规范》等文件,通过在规划、管理、考核与评价领域的政策出台,构建了较为系统的政策体系。

“与三年前相比,现在的特色小镇在管理、考核与评价等方面的水平远远提高了,之前很多都是没有可以参照的。”潘毅刚介绍,从特色小镇的探索建设角度来说,浙江近几年期间每年都有新的政策、指南与指标颁布,在指标与制度建设方面已经较为成熟与完善。

与此同时,相较于较为完善与系统的管理体制,当前浙江的特色小镇在实际的建设过程中却依然存在着较为明显的短板。

潘毅刚指出,当前浙江特色小镇的建设在创新力方面还不够强,主要体现在高新技术欠缺,创新产业与新兴产业的比重偏低,产业虽集聚但强得并不突出。

卓勇良则认为,浙江特色小镇中依然存在着包装过度,产业虽集聚但不够强,以及“用美好的愿望来替代发展的过程”等不足。

实际上,此次发布的《指南》中也针对这些短板进行了一定的规划与引导。在“特而强”的产业方面,《指南》对三大类小镇进行了具体的规划要求,力图引导特色小镇形成产业领导力,制定引进、培育和壮大领军企业的措施,确定特色小镇所在领域的龙头地位。

例如,在信息经济小镇的建设中,《指南》要求引进或培育相关的总部企业或隐形冠军企业等;在提供实物产品的第二大类小镇的建设中,要求引进或培育环保制造、高端装备制造、医疗制药和时尚产品制造的总部企业或隐形冠军企业等。

值得关注的是,为了使特色小镇建设朝着“特而强”的方向发展,此次出台的《指南》中还明确了在用地性质转变、完善人才保障与提升金融服务等方面的诸多政策创新。

同时,《指南》里首次明确了特色小镇需制定合理的居住用地规模,并给出了详细的规划标准:在建设用地的范围内,宜规划人均居住用地23-36平方米/人,常住人口为3000-4000人,并规划要求设定包括餐饮、购物等设施在内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未来产业的发展会很迅速,但真正的特色小镇建设需要足够的时间和耐心。”潘毅刚分析,浙江目前已经认定真正建成的特色小镇仅有两家(上城玉皇山南基金小镇和余杭梦想小镇),其他的众多特色小镇仍在培育中,因此制度的完善仅为第一步,如何更好地服务与引导后期特色小镇的建设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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