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性

责任心

高效率

科学性

全面性

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

申请补助数额:不低于1800万元

(一)支持方式。
  2019年选择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基础好、提质增效潜力大、地方政府高度重视的省份实施推进,支持山西、吉林、江苏、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四川、宁夏10个省(自治区,以下简称“各省”)实施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实施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予以补助。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统筹相关因素测算下达补助资金。
各省根据建设条件择优确定不超过3个项目(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贫困县申请项目),每个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不低于1800万元。各地可按规定积极统筹整合其他相关渠道资金,集中用于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发展。
 
(二)建设条件。
  实施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应达到以下条件。
  一是地方政府有积极性。项目所在地方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实施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的积极意愿,在财政扶持、金融服务、人才支撑、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用电保障等方面已出台相关政策和支持措施。
  二是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基础好。产业资源特色较鲜明、比较优势较明显、市场认可、出口潜力较大,优势特色主导产品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三是优势特色产业融合发展潜力大。项目区原则在一个县域范围内,相对集中连片,规模适中,便于集中打造,有一定的发展空间;已初步建立严格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机制,实现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全程化监管;具有示范带动能力较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农民合作社,市场主体间构建了稳定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能够带动小农户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各有关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培育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助力产业兴旺,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2019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继续支持部分省份实施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特色农业促进项目的重要意义
  深入推进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加快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部署。加快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发展是实施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特产富农战略的重要抓手,对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我国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迫切需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消费结构升级,我国居民消费呈现多元化、个性化发展趋势,正在由吃得饱向吃得好、吃得营养健康转变。实施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可以统筹各地资源禀赋,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促进特色化发展、品牌化经营,形成差异化竞争局面,从整体上提高我国农业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实现农民产得好、市场卖得好、消费者吃得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结构加快升级的需要。
  二是推动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的有效途径。绿色优质特色农产品生产需要天蓝地绿水净的良好生态环境。实施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有序开发特色优质资源,有利于加快建设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基地,推广应用绿色高效生产方式,提升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进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延伸产业链,完善供应链,提升价值链,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和可持续发展,实现农业产业由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率型转变。
  三是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抓手。品牌强农、特产富农,发展绿色优质特色农产品生产经营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实施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促进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全产业链开发,挖掘特色农业潜力,有利于创造新产品、催生新业态、发展新模式、拓展新领域,完善利益分享机制,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四是提高我国农业竞争力的必然选择。目前我国乡村产业发展处于爬坡过坎阶段,产业融合发展不足,市场竞争力不强。发展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促进适度规模经营、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做大做强农产品品牌,将特色资源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多层次、多领域提升我国特色农产品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实现产品质量高、产业效益高、生产效率高、资源利用高、农民收入高,真正从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特产富农,以果菜茶等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以增加绿色优质特色农产品供给为目标,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生态环境保护为核心,以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农业为方向,以项目建设为载体,以县为单位,建设一批全程绿色标准化生产基地,完善产加销一体化发展全链条,加强质量安全控制,培育一批独一份特色农产品品牌,促进乡村特色产业与县域经济同步发展、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有效提升农业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一是绿色引领、质量兴农。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集成组装标准化、规模化、绿色化、优质化技术模式,促进资源节约、生态循环,推动农产品质量效益和生态效益同步提升。二是优化布局、打造品牌。立足区域资源禀赋和市场消费需求,科学确定区域布局和产业规模,鼓励区域整体推进,优化产品结构、品种结构、经营结构,打造优质区域公用品牌和产品品牌。三是主体带动、突出重点。选择规模较大、基础较好、带农脱贫增收致富能力较强的新型经营主体或龙头企业开展示范,重点发展产业特色鲜明、发展规模适度、产品市场认可的优质农业产业。四是政府引导、市场引领。注重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强化政策扶持,鼓励绿色优质特色产品生产经营。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主动参与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产业项目实施。
  (三)工作目标。通过实施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加快形成一批以绿色优质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产业链为基础,集科技创新、休闲观光、种养结合、循环利用的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壮大一批经济效益好、带动能力强、规范生产管理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龙头企业,打造一批知名特色农业品牌,将绿色优质特色产业培育成贫困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民生产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战略产业,更好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消费需求。
三、建设内容
  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主要支持以下内容。
  (一)建设全程绿色标准化生产基地。以1—2个优质特色主导产业为重点,建设全程绿色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推进品种改良、品质改进,推广生产设施、示范技术、质量管理标准化,果沼畜、菜沼畜、茶沼畜、稻渔(鸭)综合种养等生产模式,广泛应用病虫害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生物防治等措施,推动种养加一体、农牧渔结合循环发展;改善储藏、保鲜、烘干、清选分级、包装等初加工条件,促进商品化处理,减少产后损失。鼓励发展订单农业,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按照绿色优质标准,为普通农户提供生产、加工、销售服务,订单生产比例超过90%,保障产品质量和稳定原料供给。
  (二)完善产加销一体化发展全链条。主要建设分等、分级等产前处理设备,加大生物、工程、环保、信息等技术集成应用力度,加快新型非热加工、新型杀菌、高效分离、节能干燥、清洁生产等技术装备升级,积极开发营养健康的功能性食品,适应市场和消费升级需求;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与大型电商合作,建立绿色优质特色农产品电商平台或专属营销渠道。通过股份合作、“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形式与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让小农户充分享受二三产业增值收益,形成产加销有机衔接的全产业链条。
  (三)加强质量管理和品牌运营服务。完善绿色优质特色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资料、技术规程、产品等级等标准,推行产地标识管理、产品条码制度,推进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完善投入品管理、档案记录、产品检测、合格证准出和质量追溯等制度,构建全程质量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挖掘特色产业品牌价值内涵,打造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协同发展的品牌培育体系,实施生产标准化、特征标识化、营销电商化“三化”行动,推广先进品牌培育模式,打造特色种养产品金字招牌、高端精品的企业品牌。
四、支持方式及建设条件
  (一)支持方式。2019年选择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基础好、提质增效潜力大、地方政府高度重视的省份实施推进,支持山西、吉林、江苏、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四川、宁夏10个省(自治区,以下简称“各省”)实施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实施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予以补助。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统筹相关因素测算下达补助资金。各省根据建设条件择优确定不超过3个项目(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贫困县申请项目),每个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不低于1800万元。各地可按规定积极统筹整合其他相关渠道资金,集中用于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发展。
  (二)建设条件。实施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应达到以下条件。一是地方政府有积极性。项目所在地方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实施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的积极意愿,在财政扶持、金融服务、人才支撑、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用电保障等方面已出台相关政策和支持措施。二是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基础好。产业资源特色较鲜明、比较优势较明显、市场认可、出口潜力较大,优势特色主导产品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三是优势特色产业融合发展潜力大。项目区原则在一个县域范围内,相对集中连片,规模适中,便于集中打造,有一定的发展空间;已初步建立严格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机制,实现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全程化监管;具有示范带动能力较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农民合作社,市场主体间构建了稳定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能够带动小农户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具体建设条件由各省结合实际细化完善。项目遴选确定后,请于4月30日前两部门联合发文将项目推荐文件、申请表(样式见附件1)和实施方案(样式见附件2)报送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审查备案(统一报送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一式3份),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cystscyc@agri.gov.cn。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省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管理程序,及时印发省级工作方案,明确建设思路、建设内容、建设条件等,并完善配套制度。要压实地方部门责任,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
  (二)强化资源整合。鼓励各省创新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用好支持农业生产发展、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等方面的资金,鼓励工商资本参与绿色优质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对项目建设予以支持。
  (三)强化协调配合。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沟通,分工协作。省财政厅要强化资金落实和政策监督,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政策统筹,乡村产业发展部门要抓好项目组织实施,研究细化具体措施,指导督促地方做好项目实施相关工作。
  (四)强化监督管理。省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加大日常调度和工作督导,完善管理考核机制,推动项目加快建设,严禁产生“大棚房”问题,严禁楼堂馆所建设,确保工作方向不偏、资金规范使用。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省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多渠道宣传实施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的重大意义和建设要求,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报道,全面展现项目亮点和成效,积极营造项目实施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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