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性
责任心
高效率
科学性
全面性
第一节 民爆器材的简介
民爆是民用爆炸物品的简称,指各种民用炸药、雷管及类似的火工产品。民爆行业归属于炸药及火工产品制造行业。民用爆破器材是各种工业火工品、工业炸药及制品的总称,共分为八大类400多种产品,是具有易燃易爆危险属性的特殊商品。目前,全国民爆器材行业共有定点生产企业404家,大的经营企业1700多家(不含4000多家各种类型的服务网点),科研单位20家,国家级检测中心(站)5个,规划、设计、咨询单位4家,专业安全评价机构6家。生产和流通领域从业人员近30万人,年完成销售总额近250亿元。民用爆破器材行业作为国家的基础性行业,其产品广泛应用于煤炭、冶金等采矿、建材开采、机械加工、水电工程、农村基础设施及城市建设和国防施工等多个国民经济领域。(可行性研究)
第二节 民爆器材的发展现状
1、行业整体情况
民爆行业是我国工业体系中的基础性产业, 肩负着不可替代的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的重要使命。
在我国“十一五”期间国民经济持续稳步发展、能源及资源性工业品的需求持续旺盛、 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不断增加的拉动下, 民爆行业产能持续释放,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根据《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2010年生产企业实现销售总值 278.3亿元, 从2006年至 2010年, 销售总值实现了 14.8%的复合增长率;其中,受到国家 4万亿投资计划拉动需求,2009年较 2008年增长 24.1%、2010年较 2009年增长23.7%。 “十二五”以来生产企业销售总值增速放缓,根据《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工作简报》 ,尽管 2011年下游需求市场延续了旺盛的局面, 生产企业销售总值322.1亿元, 较2010年增长16.8%, 而2012年以来,随着 4万亿投资计划的基本执行完成,国民经济发展放缓,民爆行业的发展也从高速增长期进入了稳定发展期,2014年受总体经济环境影响,民爆生产企业生产总值和销售总值自“十一五”以来均首次出现负增长,生产总值较2013年下降 2.69%,销售总值较2013年下降 3.47%,2014年民爆销售企业民爆产品销售总额较 2013年下降 9.89%。2015年上半年,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民爆行业主要指标呈现持续负增长状态,民爆生产企业生产总值同比下降18.02%,销售总值同比下降 17.62%。
从产品结构来看, “十一五”期间彻底淘汰了铵梯类炸药、火雷管和导火索等污染大、能耗高、安全性低的产品;产品结构明显优化,乳化炸药和导爆管雷管比重得到较大提升,根据《民爆行业“十二五”规划》 、 《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工作简报》 ,乳化炸药由2005年的 36.8%(含粉状乳化炸药)增长到2010年的42.9%(不含粉状乳化炸药) ,并进一步提高至2014年的56.4%;导爆管雷管由2005年的8.9%增长到2010年的32.1%, 并进一步提高至2014年的49.6%。
同时,现场混装炸药所占比重由 2005年的不足1.0%迅速增长到 2010年的14.9%,并进一步上升至2014年的 21.1%。
从地区行业发展来看,随着国内产业结构的调整,我国东部沿海地区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步伐加快。中西部地区发挥资源丰富、要素成本低、市场潜力大的优势,积极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承担着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重大任务。民爆行业呈现出东部沿海、东北部分地区以及长三角经济发达地区产能过剩,中西部地区需求旺盛的两种局面。区域需求的不均衡造成了全国各地区民爆产品产量增长情况各异:根据《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工作简报》总第 284 期,2014 年,工业炸药产量同比增长较大的地区有:吉林、四川、重庆、海南,同比增幅超过 8%;工业炸药产量同比减少较多的地区有:宁夏、甘肃、黑龙江、新疆和河北,同比降幅超过 10%。2014 年,江西省工业炸药产量同比增长 3.47%。2014年,工业雷管年产量呈同比正增长的省份只有 6 个,分别是内蒙、河北、广东、四川、湖南和重庆,产量同比降幅超过 15%的区域有云南、浙江、甘肃、湖北和安徽等区域。
第三节 民爆器材的存在问题
民爆行业是能源工业的能源、基础工业的基础,在采矿、基建等领域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尽管相较于前两个五年规划,目前的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但我国经济仍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十二五”期间,国民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等原材料的刚性需求,对铁路、公路、水电、水利等基础性行业的投资拉动,将推动国内民爆市场需求持续保持增长。
根据《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工作简报》总第 284 期,截至 2014 年底,全国工业炸药的安全生产许可能力约为 500 余万吨,而 2014 年全国工业炸药的实际产量为 432.35 万吨, 产能已呈现结构性饱和。 工信部在 《结构调整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今后一段时期,严格控制新增产能,以实际产销量为依据,对产能实施动态调节。 2012年新增审批的少量产能主要是为了满足局部地区如西部的需求,从全国整体来看,未来几年行业的总体产能预计将维持在目前水平,市场整体竞争格局呈温和状态。
《技术进步指导意见》鼓励发展以胶状乳化炸药、导爆管雷管、高可靠性导爆索为代表的安全、 高效的产品品种, 将胶状乳化炸药产量占包装炸药的60%以上、导爆管雷管占工业雷管总产能的50%以上作为阶段性发展目标;同时鼓励直接使用液态硝酸铵原材料,降低能源消耗;《民爆行业“十二五”规划》将以乳化炸药、导爆管雷管等为代表的安全、高效产品品种作为优化产品结构的主要任务。民爆产品未来将在行业政策指引下,向更可靠、更安全、更节能环保的方向发展。
经过近年来行业的持续整合,民爆行业的集中度得以明显提升,根据《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生产企业由 2005 年的 421 家调整到2010年的 146家,销售企业由 2005年的 1,720 家调整到2010年的 523家。
根据《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工作简报》 ,排名前 20 家生产企业的生产总值占全行业总产值比例由 2006 年的 25.1%提高到 2013 年的 50.5%。工信部安全司在2011年全国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工作会上指出,到“十二五”末,民爆生产企业还具备重组整合到 50 家以内,销售企业 200 家以内的调整潜力。《结构调整指导意见》提出继续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竞争力。鼓励企业通过跨省兼并重组、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整合现有行业产能,同时也鼓励以产业链为纽带的上下游企业整合。《民爆行业“十二五”规划》要求:深入推进产业组织结构调整重组,做大做强优势企业,提高产业集中度,促进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 打造 20家左右跨地区、 跨领域具备一体化服务能力的骨干企业,引领民爆行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工信部于 2010年取消了民爆物品小品种生产计划的管理模式,2011年取消了工业雷管生产计划的管理模式, 2012年全面取消了民爆物品生产计划管理方式,企业具有了更大的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产品产量的自主权,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升。
《民爆行业“十二五”规划》和《结构调整指导意见》均将推进民爆行业市场化进程作为一项重要目标,提出应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坚持市场调节为主,政府引导为辅的原则,促进民爆行业尽快向市场化方向转变。 2014 年底国家发改委对民爆器材出厂价格指导的取消将使市场供需双方协商定价,民爆行业充分竞争的市场化格局基本形成。
由于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控制新增产能, 故民爆生产企业未来获得新增产能受到一定程度限制。 生产企业在无法获得新增产能的情况下, 如何提高产品附加值、延伸产业链、横向兼并等成为民爆生产企业实现持续发展、进一步做大做强亟需解决的问题。
目前我国民爆行业的产能分布呈现东部相对饱和、中西部相对不足的局面,行业主管部门原则上控制全国范围内审批新增产能, 鼓励产能以企业兼并重组等方式在省际有序合理流动,动态调节解决地区间产能失衡、产能转移等问题。但由于产能调节转移涉及面广、周期长、成本高,不利于民爆企业及时把握市场机遇调整产能。
我国民爆行业基础研究较为薄弱,制约了我国民爆行业整体科技创新能力,导致民爆行业部分技术装备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尚有一定差距, 而民爆行业的科研难度、巨额资金投入以及科研效益的不确定性,也令规模较小的民爆企业无力实现自主创新。
尽管 2014 年底国家取消了民爆器材出厂指导价,并要求各省市取消对民爆器材流通费率的管理,标志着民爆行业迈出市场化进程的新一步,但由于民爆产品的特性,民爆器材大范围、远距离经营能力受到较大限制,短期内全国范围内的充分竞争格局尚无法完全形成, 区域性市场格局预计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持续存在,不利于民爆企业在充分竞争环境下提高核心竞争力、产品附加值。
我国目前的民爆器材生产技术主要从西方发达国家引进、消化、吸收、创新方式获得。现阶段,我国民爆器材生产线均初步实现机械化、连续化,具有一定程度的自动化和远程监控功能。
由于民爆行业易燃易爆的危险属性及行业监管的特殊性,民爆行业需要持续提升生产装备水平、生产工艺控制水平和产品质量监测水平,以进一步提高行业的本质安全水平。
近年来,行业主管部门对技术进步工作的引导力度不断加大,陆续发布了《结构调整指导意见》、《技术进步指导意见》、《工业炸药指导意见》及《关于加强工业雷管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行业技术进步成效较显著。
产品技术方面,充分吸取澳大利亚、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经验,重点发展现场混装炸药、乳化炸药、导爆管雷管等安全高效环保的产品,推进产品的升级换代;生产技术方面,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并进行再创新,直接使用液体硝酸铵的炸药生产技术得到推广应用,炸药制品采用连续化、自动化生产方式,工业雷管生产采用人机隔离、自动化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在线存药量和固定作业人员。
2014 年 12 月之前,民爆生产企业的产品出厂价执行发改委 2008 年颁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民用爆破器材出厂价格的通知》,生产企业的定价幅度扩大为基准价上下浮动 15%,企业的自主定价空间较之前执行的价格政策进一步放大、定价能力进一步提升。
第四节 民爆器材行业的市场需求
爆破器材行业是国家的基础性行业,其产品广泛应用于煤炭、冶金等采矿、建材开采、机械加工、水电工程、农村基础设施及城市建设和国防施工等多个国民经济领域,因而被称为能源工业的能源、基础工业的基础。硝酸铵是工业炸药最主要的原材料。硝酸铵是由煤炭或天然气为原料制作合成氨,以其为基础加工而成的。硝酸铵有三种用途:主要用作民爆器材中工业炸药的原料,占硝酸铵总消费量的 64%;二是改性或加工成复合肥用作农用化肥,占总消费量约 26%;三是出口,约占总需求的 6%-8%;少量用于制冷剂、氧化氮吸收剂和色层分析试剂等领域。
民爆行业的下游行业主要为采矿业和基础建设业,如矿山作业、能源开采、公路铁路建设、水利工程和拆除爆破等。工业炸药应用于煤炭和矿山开采领域约占 72%,工业雷管用于煤炭和矿山开采领域约占 68%。
2014 年以前由于民爆器材由国家指导定价,自 2014年12月起国家停止对民爆器材出厂价格的指导,其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价格放开后,由于行业产能相对过剩,导致市场竞争激烈,民爆器材价格下滑。加上我国 GDP 增速自 2014 年起逐渐下降,于 2016 年Q1 达到谷底 6.7%,民爆行业陷入低迷。但是目前 GDP 增速开始企稳,2016 年 Q4 增速回升至 6.8%,2017 年 Q1 进一步提升至6.9%,Q2增速保持在 6.9%。在 GDP增速回暖以及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增速有所恢复的情况下,加之民爆行业实行严格的许可证审批制和停止新增产能,民爆行业也有望迎来复苏。
煤炭、铁矿石需求提升有望拉动民爆行业复苏。受国内煤炭行业供给侧改革,去产能的影响,煤炭产量自 2013 年达到 39.7 亿吨后连续三年下滑,2016 年煤炭产量仅为 34.1亿吨,民爆行业持续萎缩。但是随着煤炭企业落后产能的淘汰,供给逐渐收紧,2016 年下半年煤炭价格开始大幅上涨,持续高位。铁矿石价格在 2016 年下半年也大幅增长。国产铁矿石价格指数最高涨至 801.3元/吨,相比于 2016 年年初谷底价格 399.3 元/吨,涨幅高达 101%。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一季度全国铁矿石产量 29819 万吨,同比增长 15.9%;今年上半年全国和江西铁矿石产量均同比提高 4.6%。铁矿石产量持续回暖有望推动民爆行业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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